书城文学中国,少了一味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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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附录一

报案材料

上饶市公安局:

我叫郝群,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我于去年年底潜进上饶市的一个传销窝点,并在其中生活了二十余天,深感其社会危害之大,对人摧残之深,故将我掌握的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该窝点大部分位于上饶市区,约有二百人左右,仅我掌握的就有十七套住房,每套房居住八至十人,约一百五十余人,这仅仅是其中一个较小的体系。用传销者的术语,除了这个小体系外,还有不知数量的“别系”、“旁系”和“友系”,据我估计,在上饶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不下千人。

该窝点以拉人头为主要方式,目前正在加速扩张中。每个加入的成员都必须缴纳三千八至三万六千八百元的“申购费用”,并以歪曲国家政策法规,伪造、篡改国家领导人讲话和重大会议精神的方式对成员进行洗脑,其中级别最高的成员有以下三人:

赵×,河南郑州人,电话738388;

王×,河南郑州人,电话13006258585;

刘××,河南开封人。

在此三人之上,还有一名成员叫刘伟东(音),但不掌握其任何情况。

此外还有B级经理约三十至四十人,以下是我掌握的名单:

(名单略)

该窝点分散居住于上饶市区的居民楼中,门口有两种隐秘标识:一是联通的对联,二是在门侧有一个不易察觉的箭头。成员不断调换房间,很难将其一网打尽,根据其作息规律(早晨六点钟起床,晚上九点半睡觉,遇到换房或集体活动,会延迟至十点半),建议于夜间十一时至十二时进行抓捕。而级别最高的赵×、王×和刘××三人居住在外,建议对其他成员实施同时抓捕,不给其通风报信的机会。

以下是我掌握的部分房间地址,部分房间没有明确的门牌号,只能记其路径和位置:

(地址略)

报案人:郝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注:上文中的赵×、王×和刘××即正文中的廖东、王浩和刘庆松,向警方报案时我用的是他们的真名,因为种种原因,此处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