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以“百日严打整治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打盗抢 保民安”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两抢一盗”“盗窃三车”、毒品犯罪及“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防范、打击。集中排查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全市公安机关查破各类刑事案件2118件875人,发10起命案已破9起;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54件5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3件898人,查办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职务犯罪案件33件50人,其中大案24件3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8万余元;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752件1073人,结案率为87.2%,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46件,执结2669件,执结标的额2.5亿元。
(王中宏)
【深化平安中卫建设】 坚持治安防范立体化、打击犯罪精准化、社区警务网格化、户籍管理一元化、安全监管常态化、维稳信访法治化的“六化”标准,深入推进“平安中卫”建设。在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路段、居民小区建成343个视频监控探头,组建了89支群众联防、26支专职巡防力量,完成了网侦、舆情监控和电子物证实验室等建设任务,智能图控、智能交通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维权、劳资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建筑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制度,自治区综治办在中卫市召开现场会在全区推广。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积极排查整治涵洞积水等治安隐患,确保辖区铁路安全畅通。年内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和严重暴力性案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王中宏)
【构建和谐稳定局面】 深入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了因决策失误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全面落实《自治区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实施办法(试行)》等八项制度,引入了法官进入信访机制,梳理确定8件信访积案进行三级终结,对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规范化建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559个,村级调委会10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3个,选聘179名专业调解员。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71件,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510件,调解成功11270件,调解成功率为97.4%。
(王中宏)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确定23项重点工作、19项试点工作,并且将其中的19项重点工作确立为自治区领导的调研地点进行培育。筹集资金约100万元,开展“三无”小区集中整治,重点解决20个小区的物业、技防、人防问题。在全市学校推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校车运营监管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等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能力。建成44个社区警务室、15个乡(镇)消防队,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举办“企业法律大讲堂”,企业和农民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意识增强。在全市推行驻基层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共调解案件380件,涉案标的1700万元,节省诉讼代理费用116万元,占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4.5%,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
(王中宏)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党章、守纪律”和“正风肃纪、忠诚履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落实“六个一律”规定,政法干警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围绕“五个能力”建设,坚持向教育培训要警力、要质效,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执法素养和办案本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王中宏)
审判
【概况】 2013年,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法院工作思路和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工作会议和市领导干部务虚会议精神,结合“深化管理年”主题工作,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发挥积极作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0150 件,同比上升11.22%,审(执)结8756件,结案率86.2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96件,同比上升23%,审(执)结657件,同比上升13.8%,结案率82.6%。
(马玉红 赵志栋)
【刑事审判】 2013年,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深化“刑罚目的修复论”及其配套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62件,同比增加11.8%,审结752件,结案率为87.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3件93人、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2件73人、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69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4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5人,有75名被告人获得受害方及其亲属的谅解,对6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10.9万元。其中市中院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4件,同比下降9.9%,审结
114件,结案率为79.2%。(马玉红 赵志栋)
【民商事审判】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深化“合理利益补充论”及其配套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智慧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人和,服务中卫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85件,同比增加18%,审结5246件,结案率为89.1%,调解2568件,调解率48.95%,受理涉企业案件1671件,审结1415件,其中审结的涉企一审案件平均审限为58.6天,涉企二审案件平均审限为54天,均远远小于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的法定审限。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9件,同比增加26.3%,审结439件,结案率为86.2%。
(马玉红 赵志栋)
【行政审判】 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引导当事人庭外和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依法行政。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 67件,同比上升1.5%,审结60件,结案率89.6%,依法受理各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5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1件,同比上升10.5%,审结20件,结案率95.24%。
(马玉红 赵志栋)
【案件执行】 坚持深化“和谐执行”理念,不断完善执行措施,通过执行听证、执行公开等阳光执行方式,集中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想方设法执结案件。从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全市法院共清理并执结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的案件265件,执结标的3218.29万元,拘留被执行人113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人,有力地惩治了“老赖”。活动中,沙坡头法院运用与金融、房管、车管等部门建立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公安协查联动机制,将拒不履行义务的187名被执行人列入执行“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17人,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中宁法院针对46案的近百名被执行人举家常年在青海德令哈、甘肃玉门等地躲避执行的情况,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组织警力前往执结了一批案件;海原法院对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18件案件被执行人,逐一查找执行,执结标的额达100余万元。1耀12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304件,同比上升0.6%,执结2669件,结案率80.8%,执结标的33748.4万元,执结到位标的16647万元。其中市中院受理101件,执结66件,执结率为65.3%,执结标的11133.69万元。全市法院向31名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2.9万元。
(马玉红 赵志栋)
【涉诉信访】 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坚持全员信访责任制,建立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努力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全市法院化解涉诉信访案件9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73.5万余元,依法答复、处理来信25件,接待来访415人次,其中市中院答复、处理来信9件,来访62人次。(马玉红 赵志栋)
【审判质效】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深化管理年”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狠抓审务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1.对所有案件实行数字化办案流程节点管理、网上跟踪督办,提升办案效率。2.强化落实中院制定的61条规定,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3.对类案设定小审限,压缩办案时限,加快工作节奏。4.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细则,继续坚持“一案三评”“五级把关”,对问题或瑕疵案件相关责任人一律实行办案责任倒查,增强干警办案责任心。5.审管办以专报形式按季度通报案件情况,每半年对全市法院审判态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发现并整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制定《关于防止冤假错案坚守司法公正的意见》,提出10项要求,提高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水平,严格防范冤假错案。7.对所有案件实行庭前会议制度,要求法官在庭前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确保裁判的公正性。
(马玉红 赵志栋)
【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13年,全市法院对6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10.9万元,向1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困难救助金15.6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73.5万余元。1.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四个窗口”“八项功能”“一站式”微笑服务。2.发放各种诉讼服务手册,提示和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理性诉讼,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00余份。3.为涉重大项目、特色产业、特殊群体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诉讼通道,方便利益主体诉讼。4.充分利用便民流动法庭服务车,开展送法下乡60余次、巡回审理26次,方便群众诉讼,宣传普及法律,引导民风向好。5.法官在履职过程中,向当事人及来访群众释明法律、说法析理、以案说法,主动传播法律,引导民风。6.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效联络机制,落实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中院37名联络员人均联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2次,办理政协提案2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执行听证2次、旁(马玉红 赵志栋)听庭审并座谈2次。
(马玉红 赵志栋)
【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抓好队伍建设。1.采取院领导讲党课、党员承诺、青年干警思想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干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不断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纪律意识。2.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班子和党员干部围绕“六查六看”,查改问题。3.开展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随时发现、查纠和整治个别干警存在的“四风”问题及冷硬横、庸懒散不良风气。4.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忠诚履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我剖析的基础上,中院召开中层以上和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参加的剖析大会,采取自己查、同志帮、领导点的方式,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人人过关,在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高、强化对基层法院指导四个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5.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工作精细化对照检查活动,作为“正风肃纪、忠诚履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延续和深化,认真查找工作瑕疵点,制作《工作瑕疵点提示手册》,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干警工作责任心和精细化水平,杜绝工作中的瑕疵。6.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及其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最高院新公布的典型案例,开展书记员岗位练兵、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测试、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全市法院制度意识、管理意识普遍提升,一些管理工作中的环节得到加强,干警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马玉红 赵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