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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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11)

(四)银行保函业务

1.银行保函业务的概念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是一种银行保证文件。保函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但一经银行开出,就产生一笔或有的债务。在申请人未及时完成其应尽的义务时,商业银行就得无条件地承担付款责任。

2.银行保函业务业务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业务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3.银行保函业务业务种类

根据保函在基础合同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和担保人承担的不同的担保职责,保函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借款保函是指银行应借款人要求向贷款行所作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合约的规定按期向贷款方归还所借款项本息的付款保证承诺。

(2)融资租赁保函是指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的规定,请求商业银行向出租人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付款保证承诺。

(3)补偿贸易保函是指在补偿贸易合同项下,商业银行应设备或技术的引进方申请,向设备或技术的提供方所作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引进方在引进后的一定时期内,以其所生产的产成品或以产成品外销所得款项,来抵偿所引进之设备和技术的价款及利息的保证承诺。

(4)投标保函是指商业银行应投标人申请向招标人作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履约保函是指商业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的请求而向买方或业主方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

(6)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或定金保函,是指商业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商业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7)付款保函是指商业银行应买方或业主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贷款支付或承包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付款保证承诺。

此外,其他的保函品种还有来料或来件加工保函、质量保函、预留金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票据或费用保付保函、提货担保、保释金保函及海关免税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

第六节金融衍生工具类中间业务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派生金融工具,是与原生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定义,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约、债券、股票、外汇等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衍生金融工具即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ISDA)将金融衍生工具描述为:“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和约,其价值取决于基础资产价格。”金融衍生工具是通过对货币利率、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股票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等金融资产的价格走势预期而定值,并从这些金融产品的价值中派生出自身价值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的主要种类包括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特点

1.衍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由作为标的基本金融工具派生而来,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特征。金融衍生工具从基本金融工具的基础上发展、衍生而来,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基本金融工具作为标的,其价值随着作为标的基本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而变动。

2.契约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代表权利义务关系的合约,具有明显的契约性质。这一特性表明金融衍生工具是在合约买卖后的未来某一时点或时期进行交易,而并非已经发生的交易事项。契约性的存在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杠杆性。杠杆性是指金融衍生工具可以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较多的投资,从而提高投资的收益率。但从负面效果来说,初始净投资少的杠杆作用,也把市场风险成倍地放大了,加上衍生金融工具在未来结算,注定了它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交易。

4.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就是指金融衍生工具作为资产或权益在未来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损失有时是无界限的,投资者面临着极高的风险,其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运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金融衍生交易潜在的收益和风险不像基础金融业务那样透明,一旦交易者对行情判断失误而风险管理不够完善,都会遭受惨重的损失。

5.创新性。金融衍生工具的形式是多样的,即通过把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基础工具、不同的现金流量种种工具组合起来,形成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正是因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总带有“滞后性”。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

1.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

在20世纪70年代初,在以美元为中心怕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汇率制度开始从固定汇率制度走向浮动汇率制,由于当时西方国家经济产生滞胀,造成利率和汇率日益剧烈波动,风险不断增大;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国际金融出现证券化趋势,增大了国际游资的投机。面对日益增加的金融风险,企业和金融机构迫切需要能有效回避或减少风险的金融工具。在此情况下,1972年5月16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设立的国际货币市场所推出了世界第一张外汇期货合约,它是由于外汇风险的急剧增加等原因导致的结果,其标的货币最初有七种,分别是英镑、加拿大元、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墨西哥比索和意大利里拉。因此,由于国际货币市场开办外汇期货交易取得了巨大成功,有力地推动了金融期货的发展。

2.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1)国际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随着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使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经过30余年的发展,国际市场上金融衍生产品已从当初的几种简单形式发展到1200余种,而由它们衍生出来的各种复杂的产品组合更是不可胜数,其发展几乎已经到了“各取所需”的地步。在现阶段的全球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中,特别是场外交易市场的规模仍在快速地增长。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统计报告,2006年年底,全球场外衍生金融产品名义本金余额为415.2万亿美元,较之2005年底增长了39.5%。

(2)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我国出现金融衍生工具时间不长,只有十多年的历史,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主要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远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转换公司债、股票期权、买断式回购等。其主要发展的历程为:一是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国债期货。二是1993年3月10日,海南证券交易报价中心推出深圳综合指数的期货交易。三是1997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并于同年4月1日授权有着外贸背景的中国银行独家办理贸易项目的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四是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9条意见,明确要求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特别鼓励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同年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制定了专门的办法。五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6月1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远期交易,并积极推动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开发,同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远期外汇交易以配合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

二、金融衍生交易类中间业务的概念

金融衍生交易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资金的交易活动。

三、金融衍生交易类中间业务的种类

(一)远期利率协议

1.远期利率协议概念

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FRA)是一种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交换协议期间内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远期利率协议是建立在双方对未来一段时间利率的预测存有差异的基础上,具有预先决定筹资成本或预先决定投资报酬率的功能,从而达到规避利率波动的目的。

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利率将趋上升,因此,希望现在就把利率水平确定在自己愿意支付的水平——协议利率上。如果未来利率上升,他将以从卖方获得的差额利息收入来弥补实际筹资所需增加的利息费用;如果未来利率下降,他在实际筹资中所减少的利息费用也将为支付给卖方的差额利息所抵消,但无论如何,都可实现固定未来利率水平的愿望。

远期利率协议的卖方则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利率将趋下降,因此,希望现在就把利率水平确定在自己愿意接受的水平——协议利率上。如果未来利率下降,他以从买方获得的差额利息收入来弥补实际投资所带来的利息收入下降;如果未来利率上升,他在实际投资上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也将为支付给买方的差额利息所抵消,但无论如何,也可实现固定未来利率水平的愿望。

总之,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双方以降低收益为代价,通过预先固定远期利率来防范未来利率波动,实现稳定负债成本或资产保值的一种金融工具。

2.远期利率协议产生的原因

(1)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期限不相匹配是产生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主要原因。实现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但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经常不能实现完全匹配,尤其是面临资产期限比负债期限长的情况,致使商业银行经常面临利率敞口风险。特别是当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严重失调时,如果商业银行对利率的预测的自信度过高,采取投机态度和行为,则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严重困境,从而引发危机。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一般采取传统的措施,即主要利用远期市场来抑制资产和负债的期限严重失调,其主要措施是:一是通过远期存款或贷款交易,即交易的一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以预定的利率在交易的另一方那里存一笔款或贷一笔款,以保证无论利率如何变化,都能以既定的利率存款或贷款。二是商业银行通过远期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市场,进行与利率敞口期限相一致的前后反向买卖,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这些措施和行为,一方面能防止了利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扩大了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总额,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容易导致本利的巨大损失。

(2)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变化无常是产生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另一个原因。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变化无常而又波动剧烈,这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面临更大的风险,从而对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正是在此形势下,一些信誉卓著、规模巨大的商业银行开始尝试订立远期利率协议,开展办理远期利率协议业务。

(3)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优点促使远期利率协议业务迅速发展。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优点是利用了交易双方因借贷地位不同等原因所致的利率定价分歧,免除了在交易成立之初即支付资金的不便,同时还采取了名义本金、差额利息支付、贴现结算等有特色的方式。对于受资本充足比率困扰,面临增加收益压力的商业银行而言,远期利率协议有利于它们削减本来用于风险管理的现金资产总额,提高了经营效益。正因为如此,远期利率协议业务迅速流行于国际金融市场。

3.远期利率协议的特点

(1)成本较低,无须支付保证金

远期利率协议不但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费用缩小,而且远期利率协议无须支付保证金即可进行交易;直到起息日结算之前,远期利率协议资金流动量小,不须支付大额的资金,只需一次支付少量资金。

(2)灵活性大,有利于双方交易

远期利率协议业务在交易范围上极具灵活性;交易的币种主要有美元、英镑、马克、瑞士法郎和日元;交易的期限主要在3个月到2年之间都可选择,一般情况下,交易期限主要有3个月、6个月、9个月,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期限更长,并不一定是整数的期限,其它不整数期限也可以通过交易双方的协商而达成;交易的金额通常在2000~5000万美元之间,实际上,也可以交易更大金额;对交易者而言,远期利率协议业务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方便性,极大地方便双方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