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急性中毒的急救原则
中毒,是由于一些物质进入人体后使人体相关的脏器产生病变,如果救治不及时,在短时问内就可能危及生命。所以,在抢救急性中毒者的过程中,时问是最可贵的。熟知救治原则、方法亦是救治的关键。对相当部分中毒者,根据自述或陪伴者的叙述可以知道毒物的种类,但也有部分中毒者并不清楚毒物的性质和来源,这就要求施救者根据现场分析,寻找毒源,如中毒者出现的各种表现,包括体表气味(呼出气体、呕吐物及皮肤、衣物上的气味),皮肤、黏膜颜色改变,眼部眼球、瞳孔及视力变化,口腔分泌物多少以及呼吸、消化、循环、神经、泌尿各系统出现的异常变化等,来推断毒物种类,进一步可以根据污染的空气、水、食物和中毒者的血液、胃液、尿液的毒物分析鉴定来确定毒物。
急救措施一般有:
1.排除毒物
对不同中毒方式用不同方法对待。如为呼吸道吸入毒气中毒,则应迅速脱离现场,到上风处并予以吸氧,排出吸人之毒气;如为皮肤中毒则立即脱去污染衣物,以大量温水冲洗全身皮肤,尤其是毛发和指甲缝;眼被毒物污染应持续清水冲洗5分钟以上,并滴入相应的中和剂。但大部分中毒者是经由口服所致,其有效的排毒方法是:
(1)催吐:清醒者嘱饮适量温水后刺激咽后壁引起呕吐,并反复施行或给予药物,如注射阿扑吗Ⅱ{}催吐,但要注意血压和呼吸变化。
(2)洗胃:催吐失败或对不合作者应插胃管洗胃,对服入水溶性毒物且时间较短的中毒者效果好。针对不同的毒物可采用不同的溶液洗胃,如尚不清楚毒物性质,则以温水或温生理盐水洗胃为宜。洗胃应重复清洗多次,直至洗出液体清亮无气味无渣。洗胃后尚可灌入活性炭溶液或特制的树脂吸附剂入消化道内以吸附毒物。必要时可手术切开胃壁洗胃。
(3)导泻与灌肠:洗胃后从胃管内注入泻剂,如硫酸钠等,促使消化道内毒物及早排出,减少吸收;如毒物服用时间较长,可予以高位灌肠,促其排出。
(4)利尿是加速毒物由肾脏排出的有效措施:给5%葡萄糖水和5%葡萄糖盐水交替持续滴入,并同时应用速尿等利尿剂增加尿量,尚可根据不同毒物性质给重碳酸钠碱化尿液或大量维生素c(每日8克)酸化尿液,促使毒物排出。
(5)血液净化疗法是目前救治急性中毒尤其是重度中毒者(中毒量大,估计预后差,已有肝、肾功能损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应在中毒后6~8小时内施行。方法有:血液透析、血流灌注和血浆置换三种方法。
2.抗毒治疗
在排毒同时根据不同毒物选用不同的抗毒剂(有效拮抗剂和特殊解毒剂)解毒。如:有机磷农药中毒者可用阿托品、解磷定、氯磷定等,有机氮农药中毒者可用亚甲蓝,氨基甲脂类农药中毒者可用阿托品、东莨菪碱,重金属中毒者可用二硫丙醇、二硫丁二酸钠等,铅中毒用依他酸钙钠驱铅,亚硝酸盐中毒者用亚甲蓝、甲苯丁蓝,阿片类药中毒者可用纳洛酮、纳洛芬,酒精中毒者用纳洛酮。用药时要注意掌握用药的时间、方式、剂量以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3.对症支持治疗
目前,很多毒物尚没有有效的特效药物来治疗,抢救中毒者需靠积极地排毒和对症治疗。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呼吸衰竭,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跳呼吸骤停,休克,肾功能衰竭,肝功能损害,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多脏器衰竭,继发感染等。
近年来,应用高压氧疗法、血液净化疗法以及早期、足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治疗手段,抢救成功率明显提高。
第二节常见气体中毒
一、一氧化碳中毒
工作环境及家庭用的碳炉或煤炉燃烧不完全,煤气泄漏以及一切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再加上生活或工作场所通风不良,均可引起一氧化碳(c0)中毒,俗称煤气中毒。
co吸人人体后立即与人体内的血红蛋白结合成无携氧能力的碳氧血红蛋白(HBc0),造成组织内缺氧,同时大量的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还可以损害心脏,造成心肌损伤,损害大脑产生脑缺血水肿、血栓、缺血性脑软化或广泛的脱髓鞘病变,使中毒者产生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长时期吸入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可有头晕、头痛、乏力、记忆力减退、失眠等表现。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后的表现与吸入一氧化碳的浓度、吸入时间长短,也就是与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饱和度有一定关系。
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约在10%~20%为轻度中毒,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心悸、恶心、呕吐、视力不清或有短暂昏厥。离开中毒现场并吸人新鲜空气后可以迅速好转。
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约在30%~40%可造成中度中毒,同时出现心率加快,皮肤、口唇、甲床呈樱桃红色,烦躁、昏睡甚至虚脱。如能及时脱离中毒环境及积极救治,数日后可恢复,很少出现后遗症。
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在50%以上时,可产生严重中毒,出现昏迷、大小便失禁、四肢冰凉、出大汗、体温升高、心跳呼吸快而弱、血压下降、四肢软瘫或强直抽搐,皮肤受压部位大片水疱或红肿。如果空气中c0浓度很高(约0.19%),中毒者可在几次深呼吸后立即出现昏迷、痉挛、呼吸麻痹,呈“闪电样”死亡。部分严重中毒者救治苏醒几日或几周后可以出现迟发性脑病如再度昏迷、中毒性精神病、震颤麻痹、感觉运动障碍、周围神经病等。
简单快速地测定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可供参考的方法:(1)将中毒者血3~5滴加10ml蒸馏水中煮沸后,正常者为褐色,而含HBc0者仍为红色;(2)取中毒者血1~2滴(0.02m1)加入含4ml蒸馏水试管中,再加入10%碳酸氢钠溶液2滴,立即摇匀并记录时间。正常血立即变为草黄色,有HBc0的血呈粉红色,约于15、30、50、80秒钟后再变成草黄色,分别相当于血中HBc0含量为10%、25%、50%、75%。
救治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纠正缺氧和防治脑水肿,迅速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吸氧,中度以上中毒者应给高压氧治疗,清醒后要卧床休息,严密观察2星期,要及时发现及治疗迟发性脑病等并发症,民间有用鲜萝卜汁100克灌服来解毒。
二、天然气中毒
随着“西气东输”:[程的完工,天然气作为经济能源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天然气内主要成分是甲烷(约含85%以上)以及乙、丙、丁烷,其他还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氢、氮及硫化氢等气体。如果因天然气用具漏气或燃烧不完全,可以引起急性中毒。
天然气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引起中毒(见一氧化碳中毒篇)。天然气漏气被吸入所造成的急性中毒主要是窒息。如天然气内含有硫化氢则毒性被增强,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等现象。严重的出现意识障碍、昏迷、呼吸困难、脑和肺水肿等。
发现天然气中毒者要立即将其带离现场,给予呼吸新鲜空气、吸氧。轻度中毒者一般对症处理后就可好转。重度中毒者需注意要改善缺氧,防治脑水肿、肺水肿。
三、急性硫化氢中毒
许多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中以及有机物腐败场所如地窖、化粪池、阴沟、污物沉淀场所、沼泽地等处,均可有硫化氢气体,在此处工作人员如防护不当就可发生中毒。
轻度中毒者可以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及眼和呼吸道刺激表现。如眼刺痛、流泪、咽部灼热,进而出现视物不清、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呼出气体有“臭鸡蛋”味,严重的有意识障碍、紫绀、昏迷、肺水肿及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m。以上)硫化氢可产生“闪电样”死亡。
发现中毒者要立即将其转到新鲜空气场所吸氧。严重者要给予人工呼吸,有条件的给予高压氧治疗,可应用激素及呼吸兴奋剂,防治肺、脑水肿,致死性硫化氢中毒者可考虑使用亚硝酸钠。
第三节常见农药中毒
一、有机磷类农药中毒
有机磷类农药有百余种,是我国目前常用的农药,应用不当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或自服、误服而引起中毒,中毒者的身体污染部位、呕吐物或呼吸气体中可闻及“大蒜味”。
口服后5~10分钟即可产生症状,严重程度与服人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首先可有恶心呕吐,继而出现毒蕈碱样症状:瞳孔缩小、多汗、流口水、腹痛、腹泻、咳嗽痰多、心跳减慢、呼吸困难等。
烟碱样症状:肌肉痉挛、震颤、心率加速、血压上升、心衰,可因肌肉麻痹致呼吸衰竭。中枢神经症状:头痛、头昏眼花、全身乏力、神志不清、抽搐、瞳孔不等大、呼吸中枢衰竭。如果中毒者出现肌肉颤动、大汗淋漓,即表明已中度中毒,而昏迷、抽搐、肺水肿、呼吸麻痹为重度中毒表现。
发现中毒者,神志尚清者立即给予催吐(刺激咽喉部),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无“大蒜臭味”是抢救关键。必要时可手术切开洗胃。拔除洗胃管前可注入导泻药。早期足量重复使用特效解毒剂如解磷啶、氯磷啶、双复磷等;合理使用阿托品也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手段,有条件的应用血液净化疗法抢救重度中毒者可明显提高疗效。抢救过程中还要有足够的支持治疗,要防治好各种并发症才能提高疗效。
对一些疑似有机磷中毒者可给予阿托品l~2mg静脉或肌肉注射,5~10分钟后有机磷中毒者心率减慢,毒蕈碱样症状可减轻,如出现颜面潮红、口及皮肤干燥、心率增快、瞳孔扩大者就不是有机磷中毒。
二、其他农药中毒
拟除虫菊脂类:是由人工模拟天然除虫菊素合成的化合农药,遇碱可分解失效。可以经皮肤、黏膜、呼吸道或消化道吸收而导致中毒,中毒后局部皮肤出现刺激表现为红、肿、烧灼感、疼痛、有丘疹等。口服者消化道及神经系统可出现流口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全身乏力、消化道出血、头昏、精神差、四肢麻木、肌肉震颤、抽搐或惊厥、呼吸困难,出现肺水肿、昏迷等。
本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发现局部中毒者以大量碱性水(忌热水)冲洗。口服者反复以淡碱性液洗胃,胃管内灌活性炭吸附毒品,硫酸镁导泻。全身表现给对症处理,重症可用血液净化疗法。
本药如含氰基者可用硫代硫酸钠治疗,与有机磷类共同中毒者,按有机磷类药抢救及对症处理。禁用肟类复能剂。
沙蚕毒素类:为新型的仿生农药。本药中毒者除可引起消化、呼吸及神经系统的一系列表现外,尚可有瞳孔缩小、呼吸麻痹以及心、肝、肾等器官严重受损。污染的皮肤、黏膜以清水及碱性溶液清洗。对症处理不同脏器损害出现的不同情况,全身支持治疗。
氨基甲脂类:是一种高效、低毒、作用快,对人畜比有机磷毒性低的农药。进人人体后24小时可排出摄入的70%~80%,无明显积蓄作用,恢复快,中毒表现主要和有机磷中毒的毒蕈碱样表现相似,大剂量口服的严重者可有肺及脑水肿、呼吸抑制及昏迷。本品中毒时要迅速清除毒物(洗胃、导泻)及用阿托品药治疗,如不合并有机磷中毒不用肟类复能剂。
有机氮类:以杀虫脒中毒多见,中毒后出现紫绀(尤以口唇、鼻尖、指趾明显)、嗜睡及尿频、尿急、尿痛、小便出血等,严重的出现昏迷、脑水肿、肺水肿、心脏及呼吸衰竭。
救治以大量碱性液洗胃、导泻;应用美蓝静脉注射并可重复使用,应用维生素c、B,:、辅酶A、高渗葡萄糖可增强美蓝的作用,防治各脏器的合并症。阿托品对本药中毒无效。
百草枯类:是现在应用最广泛的除草剂之一,碱性条件下可分解。皮肤及黏膜接触后引起局部刺激及灼伤、溃疡、出血。口服后有消化道症状,甚至有呕血、便血、胃穿孔、肝区痛、肝肿大及肝功能异常。最致命的肺部表现:紫绀、胸闷、呼吸困难,严重的很快出现肺水肿,1~3天就可因急性呼吸窘迫致死,或在中毒控制后1~2周内发生进行性肺问质纤维化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本药中毒尚可引起泌尿、神经及心血管系统变化。本药中毒无特效治疗,除一般治疗如减少吸收、清除毒物、对症外,可用血液净化疗法清除血中毒素,并注意防治肺部的损伤。
第四节常见药物中毒
一、镇静催眠类药
急性巴比妥类药中毒:口服本药催眠量5~10倍可致中度中毒,10~20倍可因严重中毒而死亡。服药者如有肝、肾功能不好或饮酒,可加重中毒程度。中毒后可出现沉睡、言语不清、呼吸慢、眼球有震颤,严重者昏迷、呼吸浅慢甚至出现潮式呼吸或叹息样呼吸,各种反射消失,全身皮肤紫绀、冷湿,尿少,血压下降甚至休克。
在中毒者的呕吐物(胃液)、尿液、血液中可测定出巴比妥类药。
中毒者应迅速彻底洗胃,用活性炭吸附药物,用硫酸钠导泻(忌用硫酸镁);应用静脉输液,利尿及碱化尿液促使药物排出;保证呼吸功能,可供氧甚至人工辅助呼吸;严重中毒者如有深度昏迷、长时间不醒、呼吸衰竭者可考虑使用苏醒剂和呼吸兴奋剂;血液净化疗法可用于重度中毒者。
苯二氮革类药(弱安定类):常用的为利眠宁、安定、硝基安定、氟安定、舒乐安定、舒宁等,用于镇静、催眠。过量服用后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表现,继而眩晕、嗜睡、运动失调、血压下降、呼吸抑制、心动过缓或骤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