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许多“常”字,除个别的如第27章所云“常”作经常讲外,其他绝大多数“常”字都是就其常住性、不变性和规律性而言的,都是指变化之不易之则或变中之不变。有的论者将老子的道与常等同起来,谓道就是常,常就是道。这是不确当的。老子的道具有终极性的意味,而常则是道的一个重要属性,是道的表现,常与道虽有联系,但不能混为一谈。老子将常与道与德联系起来,提出“道常”、“常德”的观念。胡哲敷先生释解说:“《老子》书中凡言道字都属自然,凡言德字都属人事,故言道则日‘道常’,言德则日‘常德’。意谓天道原来是常住不变,人事则必须做‘袭常’的工夫,始能常德不离,常德不忒。知此然后才明白他‘知常日明’、‘知常容’的真义。”胡先生的解释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常”的理解及对“常”与“变”之关系的把握。在老子看来,道是常住不变的,而作为道的显象的事事物物则是千变万化的,人事作为道的显象的一个方面亦不例外,今日之宇宙、今日之长江黄河不同于昨日之宇宙、昨日之长江黄河,明日之宇宙、明日之长江黄河又将不同于今日之宇宙、今日之长江黄河;同样,今日之社会、今日之我亦不同于昨日之社会、昨日之我,而明日之社会、明日之我又将不同于今日之社会、今日之我,一切物象人事均处在变迁发展之中,然道作为一切物象人事之终极本原却是恒久不变的。对于这一点,庄子的认识与老子并无二致,此不赘述。正因为一切皆变,而变之中有常,如何执常以御天下之变,老子认为关键在于“知常”,“知常”则“明”;如不“知常”而妄自作为,必导致“凶”的结果。老子进而认为,“知常”之后,还必须做“袭常”的工夫,所谓“袭常”,也就是按照事物固有的规律去作去为。他指出,人若能由“知常”而“袭常”,就能够“没身不殆。”
道家关于变之中有其常的观念在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老子之后,许多哲学家亦都认为,虽然物象变化千姿百态,然变易之中又皆有其不易之常。如《易传》作者云:“动静有常,刚柔断矣。”“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天下事物变动不居,然变中有常,“不可乱”正是“常”的体现。《易传》又以“恒”为常:“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宇宙有其恒久不变之道,知此恒久不变之道也就等于把握了天地宇宙的真实情状了。董仲舒云:“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变而有常。”自然界的运行与变化不是紊乱无规律的,而是有其一定的时序、节度和常则的。王弼说:“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事物之运动变化“必由其理”,即总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或理则来进行的,故能够“繁而不乱,众而不惑。”程颐指出:“天地之化,虽廓然无穷,然而阴阳之度,日月寒暑昼夜之变,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为中庸。”天地之变化无穷,却莫不有其常则存于其中。戴震亦指出:“条理苟失,则生生之道绝。”自然之变化有其“条理”,生命之变化亦有其“条理”,此“条理”亦正“常”或规律之义。总之,中国哲人关于变中有其常的论述极多。然则对物象之变与常的双重肯认,究其渊源,实始于老子,是老子思想的启示和影响所致。
在道家的物相论中,还有许多关于变化之规律的精湛论述。在道家看来,物象变化虽色彩纷呈、复杂多样,然究其实却无不遵循着一定的理则和规律。照笔者的考察和体认,道家所论物象变化之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之点:其一,对待互转。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这是说,美相对于恶而言,善相对于不善而言,无恶则无所谓美,无不善则无所谓善。同样,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等皆相依而存,缺此无彼,缺彼无此,“相生”、“相成”、“相形”、“相盈”、“相和”、“相随”均是对彼此或矛盾双方相对待而存在、相依靠而生成的相反相成关系的具体说明。老子认为,彼此不只对待相依而存,且还互含互转,彼中有此,此中有彼,彼可转化为此,此亦可转化为彼。“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福祸、正奇、善妖都不是固定不变或一成不变的,它们之间常常会发生位置的变化,即福转化为祸,正转化为奇,善转化为妖,反过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庄子亦讲对待互转,他意识到有无、是非、彼此、大小、美丑、善恶、死生、然不然、可不可、寿天、成毁等等皆相依而存,且可相互转化。他进而认为,相互对待的万物皆可以道观之,通而为一,于是彼是相齐,是非无别,物我同一。由肯定对待互转,到取消对待之差别,这是庄子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观念渗透于庄子思想的诸多方面,在后面各章中,我们分别有所论述,此不详论。
其二,循环往复——反复。事物的变化发展,达到一定的程度,必将走向自己的反面,如此循环不已,就叫反复。分而言之,一事物由发生发展而至衰萎,称之为“反”;而衰萎至极,终又有始,即又有新,事物的发生,好象回到自己的出发点,称之为“复”。自然界中,四时相替,日升月降,花开花落等等,无不是“反复”之变化规律的体现。
早在老子之前,《易经》的作者已经提出“反复”的观念,如《复卦·爻辞》云:“反复其道,七日来复。”《泰卦·爻辞》又云:“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认为来者往,往者来,其往其来是一个无穷的过程,一切事物的变化都表现出“反复”的特点。后来《易传》发挥了这一思想,“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日往月来,寒往暑来,也就是事物的成毁、屈伸,事物的成毁、屈伸归结为乾坤的开与阖,这样的运动变化没有穷尽,故谓之通。《彖传·上》云:“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谓“反复”是天地运行、自然变化之规律。《彖传·上》又说:“无往不复,天地际也。”际,就是规律、法则。《易传》认为,平陂、往复的变化是客观世界的必然现象,也是一切事物必须遵循的普遍法则和客观规律。《彖传·下》在解释丰卦时所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也是物极必反的意思。
在原始道家中,比较早地论述反复之变化规律的是老子。老子生活于《易传》成书之前,因此,《易传》的反复思想不只是对《易经》中的反复观念的解释和发挥,同时也是对老子的反复观念的继承和发挥。
前引《老子》“大日逝,逝日远”之后,老子紧接着说:“远日返。”意思是说,如逝得不远,就不会有其反,惟逝得远,方有其反,也即事物发展到极致、极点,就会否定自身,而返归始初。前引《老子》“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之后,老子又紧接着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是谓复命,复命日常。”认为一切事物之运动变化皆有其“归”,皆有其“反”。“归”亦“反”也,他视此种“归”的运动、“反”的运动为“常”。老子又说:“反者道之动。”“反”是因道而有之运动变化,“道”乃是“反”的运动变化之根源或所以然者。按老子的意思,无论是“反”也好,“归”也好,“复”也好,都是事物发生质的变化的表现,质变引起事物的转化,导致旧事物的终结,新事物的发生。尽管一事物刚刚兴起之时,即已含藏着“反”的契机,但“反”的完整的现实的体现却是发生在该事物之运动变化过程之终端。
一事物之发展,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意味着旧事物之灭亡和新事物之产生,但这种“反”的转化不是一蹴而就、骤然形成的,它要经过一点一滴的量变的积累,经过相当的时间或过程,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未,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谓“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所谓“物壮则老”,等等,都是这样的意思。
老子比较早地接触到并初步揭示出量变质变的关系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
关于物象变化之反复规律的论述,道家老子而外,庄子亦曾言及。
庄子说:“消息盈虚,终则有始。”“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穷则反,终则始,此物之所有。”事物发展到极度,难以再有进一步的发展,就要否定自身,走向自己的反面。然而终则有始,始即标志着一个新的运动变化过程的开始。此种反复乃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运动变化的规律。庄子又说:“消息满虚;一晦一明,……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归,始终相反乎无端,而莫知乎其所穷”认为物象的变化发展有始而有终,由终又反归于始,始终递转,反复“无端”,相续无穷,没有止息。
其三,生灭自然——白化。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不只道法自然,天地人亦法自然。道家是自然论者,因其主自然论,故在物象变化的看法上,必然提倡“自化”的观点。按道家的见解,无论是对待互转的变化,还是循环往复的变化,最终都归结为“自化”。“自化”是道家物象变化观的一个最为重要之点,也是道家之自然观的最大特色所在。照“自化”的观念,一切事象之变化皆有其自身的规律和原因,是自然而然的,并没有一个外在的上帝或神为之主宰。老子虽没有明确提出“白化”的概念,但在《老子》中关于万物“白化”的思想却是随处可见。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稐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所谓“不仁”,即无意于为仁,或自觉无所谓仁与不仁,如此方致得见其大仁,如有意于为仁,则表明有主观的意志目的惨杂其巾,而这却并非天地的本性。所谓“刍狗”,乃结草为狗用于祭神者。
明学者释德清解释说:“刍狗本无用之物,而祭者当用,不得不用,虽用而本非有也。故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虽是爱养百姓,不是有心要爱,盖由同体当爱,不得不爱,虽爱而无心,譬如刍狗虽虚假之物,而尸之者当重不得不重,虽重而知终无用也。故日:‘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释德清氏的解释大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老意的理解,老子所谓“以万物为刍狗”,乃是指天地任随万物自然变化自然生灭,不加主宰左右,行其固然;老子所谓“以百姓为刍狗”乃是指圣人效法天地,任随百姓顺性而行,劳作生息,不加干涉阻扰,亦行其固然。要之,天地并无意志目的,万物之生灭变化都是出于自然,是“莫之命而常自然”,非天地有意使之然。
较老子前进一步,关于物象之变化,庄子明确用“自化”来解释。
他指出:“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
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固”就是“本来如此”或“原本如此”,“自”就是“自己如此”,“固将自化”即是说一切事象原本就是自行变化的,并非取决于他力或外力的促使和作用。庄子又说:“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
得不昌。”“不得不”乃是必然性的
体现,是“必然如此”的意思,天之
高、地之广、日月之行、万物之昌有
其高、其广、其行、其昌的理由和根
据,这种理由和根据是事物自身所内
在具有的。所以庄子又说:“天之自
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自
高”、“自厚”、“自明”皆说明事物无
不“自己如此”,而非别有主宰。《齐
物论》云:“夫吹万不同,而使自己
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自然界
的音响千差万别,然这是不同窍孔的
自然状态所致,何尝其他的东西来发
动它们呢?“自己”、“自取”旨在揭
示万物之“自为”、“自化”,不存在也不需要另外一个发动者。《天道》篇亦云:“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明于天,通于圣,六通四辟于帝王之德者,其自为也。”天道和人道(帝道、圣道均属人道)皆按“自为”的方式运行或运作,是自然而然的。《天运》篇更论述天地万物的运行情况说:“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其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耶?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耶?”天地日月因其有内在的“机缄”而运行不止,何尝有主张之者,纲维之者的推动。在庄子看来,这内在的“机缄”即是所谓“六极五常”的作用:“‘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彷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敢问何故?’巫咸褶日:‘来,吾语女。天有六极五常。”~。
六极,指东南西北上下;五常,指金木水火土。自然现象运变之原因或根据,在自然现象内部,即在于五种物质原素(五常)于上下四方广大空间中的交互作用。一切变化都是事物自己在变化(自化),根本就没有什么上帝或神意的驱使。
从本体论、宇宙论、物相论的论述,不难看出,道家的自然哲学是一个完整而系统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古代的自然哲学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
道家的自然哲学构成道家的政治哲学、认识哲学、人生哲学、道德哲学、艺术哲学、养生哲学的理论基础,道家哲学的诸多方面都是以此为基础而推演和建构起来的。
道家的自然哲学在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来的黄老思想、玄学理论、道教佛教理论、宋明理学道学等等对道家的自然哲学都有不同程度的吸收和采纳。道家自然哲学中的一些重要范畴诸如道、有无、虚实、常变等等得到后世哲学家的沿用;道家自然哲学中的一些重要见解,诸如一元论观念,无神论观念,宇宙自然生成的观念,万物白化的观念,物极必反的观念,相反相成的观念,等等,即使在今天,也仍然不失其合理性。
道家的自然哲学就世界范围而言,其地位也不容低估,它是世界哲学史上最早的自然哲学体系之一,与古希腊自然哲学相比,它也丝毫不逊色,在许多方面,它甚至大大超出了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