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梁漱溟心理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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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人类心理学“构建的基本范畴(2)

(二)履行仁道以求“安”

情感原则是孔子仁学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以仁释礼,认为作为统治秩序和社会规范的礼是以人性为基础的,而这种人性的基础就是人类本能的情感。他特别辨明礼乐尤其是礼是从外部对人的一种控制的偏见,认为礼不是一种外部的规范对人的强迫,礼的真正原始含义是“人情的自然要求,并不是人情外面假的形式。凡是寻常的礼都是如此。这种动作都是我们情的表示,如分宾主、分长幼,都是情的自然要求”。正是基于礼不是强迫、被动,而是自然和主动的表示,梁漱溟对荀子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提出的“礼是从外部对人有所限制”说法给予了严厉的批评。他指出,人的耳目之欲、好利之心是人的正当生活需求,既不能看成是性恶论的根据,也不能看成是礼实行的根据。礼的根本在于表达人的彼此之间的情感,对人向善的作用不是由外而内的强迫过程,而是由内而外的自觉过程,是人们生命流动的自然结果,“礼便是指生命之恰到好处”,“礼者不是指仪节之礼,而为生命之礼”。也就是说,礼是情感调和、心情柔和的时候的自然行为。梁漱溟同样将人性定在本能情感之上,他认为,孔子所说的“仁”就是本能、情感、直觉。“我们人的生活便是流行之体,他自然走那最对、最妥帖、最适当的路。”这里所言的“最好、最妥帖、最适当”的路就是直觉的路,也就是孑L子所谓的“仁”。梁漱溟用“心安”来解释“仁”,认为“这个‘仁’就完全要在那‘安’字上求之”。在他看来,儒家所谓性善,实际上就是情善。只要是顺着自然流行,情与欲皆善。总之,“求仁”也就求得情感上的安慰、心灵上的宁静,“尚情”就是履行仁道的最佳途径。

(三)回头认取自身活动以求“乐”

由于把“意欲”视为产生空虚、困惑和痛苦的根源,梁漱溟主张抑制“意欲”。因此,他反对向外用力,反对那种什么都要算账的功利主义人生观,还把“不计较利害”说成是孔子唯一的态度,主张一切都不要计较利害得失,否则就是违仁、失中、伤害生机。与此相联系,他倡导陆王心学的向内用力、反身而诚的内省功夫,提倡从内心去追求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在精神不在物质。精神富足,可以补物质匮乏之偏;物质充裕,却难以救精神荒疏之弊。所以,快乐与否不取决于物质生活条件,而取决于心灵是否安宁、平和。也就是说,不取决于你所享受的东西,而取决于你对自己所享受的东西如何看待。

梁漱溟认为,乐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充满音乐的生活,主要是指生活中充满音乐是人的性情得到陶冶,是人处于一种生命的生机活泼的状态;其二指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心态,就是不为一时的生活困境所困,不为物役,保持坦荡、乐观、豁达的心态。他说:“西洋近百年来的经济变迁,表面非常富丽,而骨子里其人苦痛甚深……虽然中国人的车不如西洋人的车,中国人的船不如西洋人的船……中国人的一切起居享用都不如西洋人,而中国人在物质上所享受的幸福,实在倒比西洋人多。”原因在于,西方人风驰电掣地向前追求,虽然所得甚多,却从未从容享受,完全抛荒了自己,丧失了精神;而中国人以其自然融洽游乐的人生态度,有一点就享受一点。礼乐的陶冶,使人置身于儒家一向推崇的“孔颜之乐”那样的乐观心境,使人自然向善。

他说:“故善不但是由自然,而实在非自然不行。只能从活泼发出,从容自在,不能勉强一为斟酌损益,即不是也。”人的情感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心理,这种心理在梁漱溟看来是一种“直觉”。“直觉”原本是柏格森运用在认识领域的概念,梁漱溟先生对它进行了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使之成为诠释孔子心理学的重要范畴。

五、自觉、心静、意识

梁漱溟指明自觉来源于“良知”、“独知”的同时,又分别论述了自觉与心静、自觉与意识之间的关系,以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阐发,建立中国传统思想与现代心理科学之间的联系。

在论述人类心理内涵时,梁漱溟曾提到巴甫洛夫学派的“主动性内抑制”概念,并认为,人心的“静”就是“主动性内抑制”,它在机体内部起各种调节平衡作用,对外应付环境时则负责控制动作、行为的准确性。而自觉与心静是分不开的。必须有自觉于内,才可以说是心静;唯有心静下来了,才可能有自觉于内。他说:“自觉与心静是分不开的。必有自觉于衷,斯可谓之心静;唯此心之静也,斯有自觉于衷焉。但今点出自觉来,较之徒言心静,其于知识及计划之关系乃明显。”自觉是随人心的活动而同时存在的。正如人听到声音,他不仅仅是听到而已,而且知道自己听到的是什么声音,人的感知觉可以对环境起觉察、认知作用;而自觉则是掩藏于心理内部,并不对外,它极其单纯。通常除内心有细微的觉察之外,没有其他作用,但人心任何对外活动都要借助于它。人无时无刻不存在自觉,而其或明或暗、或弱或强、或隐或现都在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所以又是无法一概而论的。心神不定,精神不够专注,自觉即失。自觉不自觉决定于内心注意与否。“自觉之所在即心之所在。”人类超越本能所达到的境界,在静与躁之间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人的表现时而自觉时而不自觉。

对自觉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梁漱溟的认识与当代的心理学有所出入。他指出自觉藏于内心,并不对外,而意识则是对外的。人类心理内涵自觉,而其从感觉、知觉以至思维、判断等一切的对外活动,都属于意识。从根本上看,人的一切言行举止也都出自意识。无意识就等同于不自觉,不自觉则知行皆难成就。

“所以当我们说自觉——就其蕴于内的一面说时——须得从严;当我们说意识——就其对外活动一面说时——无妨从宽;虽其自觉与意识原来应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对于人类,那些习以为常的动作都离不开意识的作用而不能认为是无意识的动作,但从自觉的角度看,又是表现为自觉的极其匮乏。人类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意识,但不是那些悠忽散乱的意识,而是在于认真不苟的意识。从本质上看,这也就是人心自觉的作用。求真恶伪就是随心对外活动,而同时存在自觉之中的一种天然力量。

当人的活动出于意识中时,自觉的活跃性往往会降低,其原因是自觉容易受制于身,即受本能、习惯的影响。而这种随身体自发产生、缺乏自觉性的人类活动与其他动物的本能式活动就很接近。梁漱溟曾精辟地概括了人生、人心及其与自觉的关系,他说:“人之所以为人在其心,心之所以为心在其自觉。”六、本能、理智与理性梁漱溟在《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是将人的生命分作本能和理智两个部分的。他以王门后学的泰州学派的“自然”之说与孟子、王阳明的“良知”、“良能”的观点来解释人心之本能。同时,他又将一切罪恶归于理智,认为将一切事物与人的理性分离,导致冷静的计算与对立,由此产生出恶。他自己也承认,在人类心理认识上有一个前后变化的过程。在早年的生涯里,他“大体上是看中意识而忽于本能”,要求人生应该顺着欲望走的;后来,先生觉悟出人生之苦都来源于欲望,必须疏离欲望才能远离痛苦。他把人类之善归于本能,而把人类之恶归于理智。梁漱溟认为儒家的全部哲学就是建立在这种“人是本能的、非理性的人”的心理学基础上的,并依据当时西方“盛谈本能一派心理学”对孔子的所谓人生哲学作了新的诠释和发挥。

梁漱溟对本能的认识,经历过重大的转变。即由最初对本能的忽略到中期的笼统不分,直至后期思想中才将本能区分为动物式本能(如麦独孤、弗洛伊德思想中的本能)、人类与某些动物共有的社会本能(如克鲁泡特金的互本能)及人类独有的本能(如孟子的“不学而能,不虑而知”)三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人类心理的理性、理智与本能三分法,取代了原来的理智与本能二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