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①。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②。
《道德经第十二章》
译文
沉溺在缤纷的色彩之中,会令人眼盲,沉溺在变幻的音响之中,会令人耳聋;沉溺在丰腴的美食之中,会令人失去胃口;沉溺在打猎追逐的爱好之中,会令人心意狂荡,沉溺在珍奇财宝的欲望之中,会妨害人的行为。因此圣人只求满足肚子的需要,不注重眼睛的欲望。因而舍弃后者选取前者。
注释
①“五色令人目盲。”“五色”指红黄蓝白黑,是针对视觉器官的眼睛说的,当然包括眼睛能看到的一切。“盲”是眼瞎,就是失去视觉功能。五色并不令人眼瞎,但老子讲的是过分追求,超出了视觉功能的限度,就会眼瞎。正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过分沉溺在视觉追求的欲望之中,就会让人眼瞎。因为人的视觉功能是有限的,而视觉引出的欲望是无限的,以无限对有限,势必会眼瞎。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中“难得之货”是针对意觉器官的人心说的,难得之货指的是珍宝。“妨”是妨害。人如果着迷似地无厌追求珍宝,行为就会受到妨害。句谓,过分耽溺在意觉追求的欲望之中,就会让人行为受到伤害。
“五色、五音、五味、畋猎、难得之货”这五种欲望都会给生命造成损害,老子极言它的严重后果,就是要让人们懂得戒除欲望的必要性,正确养生。但欲望与人的生理正常需求不同。人要吃饱肚子这是生理上的正常需求,这不能戒除。
②为腹,只求安饱。不为目,不图别的享受。举目以概耳口心身。
去为彼,即不为欲望。取此,即为腹。王弼注:“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蒋锡昌《老子校诂》日:“老子以腹代表一种简单清静的生活,以目代表一种巧伪多欲其结果竟至‘目盲、耳聋、口爽、发狂、行妨’之生活。明乎此,则‘为腹’即为无欲之生活,‘不为目’即不为多欲之生活。”
解析
“五色令人目盲”,这里的“五”并不是一个确数,五色并不是就指黑白黄绿青五种颜色,它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泛指五颜六色、五彩缤纷。“目盲”也不是指瞎眼,而是指令人眼花缭乱的事物,使我们的眼睛丧失了辨别事物本原的能力。眼睛的功用就是观察事物的,一旦我们观察到的事物真假难辨时,我们常常会陷入迷惘的境地。
懂得了“五色令人目盲”的道理,“五音令人耳聋”也就不难理解了。单一的声乐会令人心旷神怡,会让人精神放松,从而得到美的享受,然而再动听的声音,一旦和别的声音混杂起来,其美的享受就会瞬间变成痛苦的煎熬。
“五味令人口爽”的意思就是人的口舌具有感知各种食物味道的能力,它能敏锐地品尝出酸甜苦辣等滋味,然而过多地品尝各种风味的荚味佳肴,就会使人的口舌麻木,无法辨别各种美味了。人的口舌是专门用来享受美味的,一旦丧失了鉴赏美味的能力,给我们自身所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驰骋田畋令人心发狂”,畋猎即狩猎,狩猎曾是早期人类谋生的唯一手段,也是人类最早开展起来的生产和军事活动,人类的动物本性最早在狩猎中得到了鲜明的印证。
从人类狩猎活动的发展历程来看,狩猎始终是带着血腥和暴力性质的杀戮和掠夺行为,它是充满野性的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使人们的精神变得疯狂和残忍,疯狂和残忍的心理状态是滋生社会动乱的根源。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为什么说难得之货会使人的行动受到损害呢?
我们按老子的思想进行推延,可以得出“难得之货”就是正在社会上流行的稀有珍贵之物,比如金银珠宝、华衣美食、玉璧、铜器、羽饰、武器等物品。正是“难得之货”的珍贵稀有性,强烈地撩拔起了人们占有它的贪婪欲望,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人们的行为突然变得怪异反常,出现了偷抢、谋财害命的事;权臣互相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从以上的阐释中,我们可以看出,“五色”、“五味”、“五音”之所以会伤害我们的器官,是我们自身的欲望无限膨大的缘故。最后老子提出“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点明了圣人的生活方式:只满足吃饱肚子这一低级需求,而不满足眼睛欣赏外物的欲求。
老子并不是反对人们享受生活,而是警醒人们追求享受要适可而上,不可无限制地满足自己的贪欲。
他希望人们能够丰衣足食,建立内在恬淡宁静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外在私欲的满足。一个贪婪地满足自已外在私欲的人,就会产生自我疏离感,心灵难免会愈发空虚。因此,老子提醒我们,要彻底摒弃各种外在欲望的诱惑,始终保持内心清净满足,才能生活得自在快乐,这一点对现代人的修身尤其重要。
故事
于成龙廉正无私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人,官职从知县升到知府,最后升至总督(两江总督):有“天下第一廉吏”之称。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一天清晨,四十五岁的于成龙骑着一匹老马,带着几个仆人,赴任广西罗城知县,罗城在广西九万大山之下,需要跋涉几千里、历时几个月才能到达。大乱之后沿途人烟稀少,强盗、猛兽出没,实在危险;加之北方人不习南方水土,旅途劳顿常常生病,又得不到很好的医治,轻易就会死去,因此视南方为瘴疠之乡。临行前,于成龙把家产文券交给了长子,说:“我从此顾不上管你们了,你好好治家,也别尽惦念着我。”其实官员薪俸极低,但于成龙不是为了发财才去做官的。他有句名言:“埋头做去,不患不到圣贤地位。”
初到罗城,于成龙所见所闻皆触目惊心。罗城历时二十多年的兵火之乱刚刚结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遍地榛莽,百姓鸠形鹄面,如惊弓之鸟。所谓县城,只有居民六家,没有城墙;所谓县衙,既无围墙也无大门,只有茅草屋数间,四周荒草没膝。于成龙堆土石为几案,在门前埋锅造饭开始办公。
没过多久,于成龙和罗城人民建立了亲如家人的关系。于成龙在罗城六年,政绩卓著,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于成龙就任合州知州后,立即废除了一些扰民的积弊,在官场中提倡俭朴,他本人则身体力行。人们经常看到,身为知州的于成龙不乘轿,也不摆仪仗,只骑一匹瘦弱的老马,带着一个随从。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不久,又升任江南、江西总督。清代初期的吏治比较清明,康熙帝更是一代贤明的君主,因此,于成龙按步升迁,二十年间从七品知县升至封疆大吏,但他始终是一个深受人民爱戴的清官。
清代前期官员的俸禄极低,虽贵为总督、巡抚,每年俸银也不到十两,这对于那些挥金如土的大官僚来说,还不够一衣一餐之用,即使节俭使用,不搞排场,也只能维持中下等的生活。但对大多数官员来说,并不在乎俸银的高低,因为他们另有生财之道,这就是通过“火耗”来贪污。每年,官吏要把从民间征收来的大小不一、成色各异的赋税银子重新熔铸,使其成色、大小一致。在熔铸中必然要有损耗,于是,官吏便在法定赋税之外再征收一定比例的银子,来弥补这一损耗。其实火耗不足百分之一,而官吏却要征收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火耗,各级官吏从中分贪。对此,国家是默许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样来的。于成龙只靠俸禄生活,此外一钱不贪,因此,他生活清苦并非故作姿态,而是不得不如此。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特地下诏,表彰他“廉明著闻”、“一介不取”,并念其家计薄凉,赏银一千两、马一匹,以示鼓励。
于成龙除早年任罗城知县外,其余都是在富庶地区担任要职,发财很容易,但他十分清廉,为官多年从不带家属随任,随身财物也仅是一个竹箱、两只锅、书籍文卷数十束,此外便身无长物了。
于成龙初任直隶巡抚,立刻下令严禁各级官吏分贪火耗,并罢免了几个违反规定的州县官吏,震动了官场。直隶地近北京,历来为朝廷重视,八旗军民势力较大。他们仗着统治民族的特殊身份,常做些为害地方、欺压百姓的事,于成龙对此做了很多工作。他编保甲,严连坐,锄豪强,还经常亲自或派人深人民间访察,凡有犯法者严惩不贷。他还注意民间疾苦,每有灾荒他都请求赈济,妥善安排。康熙帝称他为“天下第一清官”,并希望他能始终一节。
于成龙多年为官,没能奉养母亲,这一直是个憾事。他在就任江南、江西总督之前,母亲去世,他回乡葬母,然后赴任。按照清代制度,沿途地方对他有接待之责,但他自雇一辆骡车,从不打扰地方,悄然无声地到达任所。他任江南、江西总督期问,革除积弊,安定地方。为了了解民风世俗,他经常微服出访,一时在民间传为美谈。那些平日鱼肉百姓的恶霸每遇白发伟躯的老人便胆战心惊。为了提倡清廉,他告诫部下:“若一味爱钱,只恐子孙纵会做文字,决不出头。更恐神鬼怒恨,生出瞎眼子孙,上长街唱莲花落,要看字也不能够了。莫笑老夫迂谈。”江南风俗多尚侈丽,于成龙却常身穿布衣。见长官如此,一些官吏也不得不收敛。于成龙年事已高,但俭朴如初,他每餐粗茶淡饭,常年以青菜佐餐,很少吃鱼肉,所以江南人民善意地给他起了个绰号——“于青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卒于任上,终年六十八岁。临终时,将军、都统和僚属检点遗物时,只在一个竹箱里发现几件衣服,案头摆着一些饮食器皿,几罐盐豉。身为封疆大吏而清寒如此,数千年史册中曾有几人?消息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祭祀。康熙帝赐谥“清端”,很好地概括了于成龙的一生。
钱财伤人才
陈聪是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遐尔闻名的少年大学生;一颗极有希望的未来科技之星。他15岁考上武汉大学;毕业后只读了一年研究生就被杨振宁相中,赴美深造后又深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琼斯教授的器重,只用一年时间,就顺利地提前获得物理博士学位。琼斯感叹:很多也许只能在下一代或几十年后才能提出来的问题,陈聪却提出来了。由此,琼斯预言:陈聪将是物理学界的一颗璀璨的新星。可是,这位被两位诺贝尔奖得主看中并寄予厚望的科技奇才,如今却一蹶不振。什么原因呢?
聪明的陈聪在科技上如日中天之时却受上了“财”。他先是一头跃入险恶万状、荆棘丛生的华尔街股市,猛呛了几口水后又改做房地产生意。
然而,科技上的智慧并未能帮他经营上的忙,于是,他转攻经济学。由于经营的忙碌和疲惫,致使四门功课有两门不及格。为了获得博士学位,只有重修。可他又无暇认真攻读,便采取行贿导师的手段,请求补考。
结果,导师不领情,校方也断然拒绝。陈聪怒火中烧,扬言让导师“等着瞧”。
于是,导师报警,警察通牒,他只好结束在美历程,打道回府,从此一蹶不振。极有希望成为科研新星的陈聪,就这样落伍了。
2.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原文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①。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②。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道德经第十三章》
译文
得宠和受辱都会感到内心不安,把大祸患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为什么说得宠和受辱都会使内心不安?认为受到荣宠就无上尊贵,受到屈辱就无比下贱。得到时吃惊,失去时也吃惊,所以说得宠和受辱都会内心不安。
什么样的表现叫做把大祸患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呢?我之所以会有大祸患,是因为我有身体,如果我将肉身性命置之度外,我还有什么祸患可忧虑呢?
所以只有重自身如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交给他。只有爱自身如天下的人,才可将天下托付给他。
注释
①“宠辱若惊。”“宠”指的是荣宠,就是得到荣贵的地位,“辱”是卑辱,就是从尊贵的地位掉下来。“惊”是太在乎这些东西了,所以感到吃惊。句谓,遇到了荣贵,遇到了卑辱,都感到吃惊。这当然是对普遍世态的一种描写。
“贵大患若身”,“贵”,认为它贵,也就是把它看得太重要了。“大患”的字面义是大的祸患,引申一步是在的名利,再引申一步就是得天下。“身”是自身,指自己的生命。句谓,把获得天下的统治权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这也是对普遍世态的一种描写。老子举出以上两种人情世相,是要说明,世人不明白养生的道理,太在乎名利了,这太可笑了。
②“何谓宠辱若惊。”句谓,什么叫做宠辱若惊呢?下面的解释就是用人情世相来说明。
“得知若惊,失之若惊。”句谓,得得了荣辱感到吃惊,失去了荣辱感到吃惊。“之”指的是宠辱。意思是荣辱得失都吃惊,那就没一天好日子地了。这是与养生大反其道的。
“是谓宠辱若惊。”“是”指示代词这。句谓,这就叫做宠辱若惊。以上是老子对“宠辱若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