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正义为何如此脆弱(悠斋书评及其他)
20139300000044

第44章 重建正义与自由的理想(3)

相反,现代政治价值的特性只会随着它普适化或公共制度规约化力量的增强而得到提升,而不是相反。因此,把“公平的正义”从社会伦理移置到社会政治的地位,也必将使其普遍化程度更高,规范化力量更强,因而在他看来,这一理论转移只能被看做是一种理论前进,而不是后退。更何况,这一转移本身并不意味着正义伦理与正义政治之间将发生任何形式的实质性断裂,事实上,它们是不可能被根本分割开来的。这是由于正义伦理本身即具有制度规约的性质,它与作为公民的社会个体的正义感和道义感相关,而与纯粹的个人美德追求无关。罗尔斯曾经含蓄地回应了麦金太尔同样含蓄的出自传统主义美德伦理的理论指控和批评,虽然他的回应本身并不一定是无懈可击的。

的确,当我们把“公平的正义”看做是一种社会基本政治结构的制度要求,而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伦理的道义要求(规范)时,就不难明白“公平的正义”在罗尔斯心中的真实分量。他对这一基本价值理念的社会期待不是减弱了,而是提高和加强了——倘若我们理解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公共化趋势及其价值后果的话。在《政治自由主义》的开篇,罗尔斯就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果文化多元是一个持久存在的人类社会事实,那么,在一个由自由、平等然而却又持有不同的宗教信仰、道德理想和人生哲学观念的公民所组成的现代民主社会里,如何保持该社会的长治久安?这的确是现代人类和现代社会都面临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不仅是美国或者欧共体面临的根本性问题,也是比如说中东各个国家或民族所面临的根本性问题,甚至也是每一个现代化民族国家所要面对的根本性问题。而且,它也不仅属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或西方世界,也属于当今几乎整个人类世界。罗尔斯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或解答:重建公平的正义,而且是首先从社会公共政治的层面来重建公平的正义。重建是因为现代社会的正义必须是公平平等的,而不是譬如说柏拉图式的。为此,重建也必须在社会“公共理性”的层面寻求基础,而不是、也不能在任何一种哪怕是再完备、再系统、再完美不过的哲学学说、宗教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基础上进行。因为后一种方式无论如何都无法提供普遍认同的价值基础,惟有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才可能寻找到“重叠共识”,从而为建立普遍有效的社会正义秩序和正义原则开辟道路。这就是罗尔斯在其第二部著作《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所要表达的基本主题。

这一思想主题几乎支撑着罗尔斯晚年的全部哲学思考和哲学工作。一九九四年八月底,我在回国前向罗尔斯先生辞行时,曾经问过他近期和远期的研究计划。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了我。他告诉我,他正准备花两年左右的时间考虑哈贝马斯给他的批评和建议。

我知道,他指的是哈氏对《政治自由主义》的评论,和随其评论所表达的有关社会政治与社会伦理之普适主义的理论主张。然后,他将对自己经年建构起来的“公平的正义”这一核心理念和主张进行重新阐释,并对它展开范围更广的扩展性研究。我想,这就是他后来先后发表的《公平的正义——一种重新阐释》(2001年)和《万民法》(1999年)两书的初衷。而他的《论文集》(1999年)和《道德哲学史演讲录》(2000年)则是他的门下在其认可下所做的成果整理。与罗尔斯显赫的学术声誉相比,他的著述实在不算十分丰厚。

然而,他严谨的思想风格和谨慎的学术姿态,已经使得他原本不多的著述具有了少见的思想深度和学术厚度,构成了当代哲学一笔难以估量的思想遗产。

四、罗尔斯及其遗产

一位真正属于我们时代的哲学家停止了他的哲学思想和生命,但他的哲学和思想的生命依然鲜活。其实,刚刚进入新世纪的人类世界仍然需要这位睿智哲人的智慧,二十一世纪的哲学仍然需要他谨慎而严密的“反思平衡”,而对于“花果飘零”的哈佛哲学系和爱默逊楼来说,他的永远离开更是一种永远的痛!

春去秋来,哈佛的学子们已经习惯了仰望星空,因为他们确信,那其中必定有从爱默逊楼升腾的哲学之星,有罗尔斯深邃而慈慧的目光。即使他们不必每时每刻与大师相随,可只要他们愿意和需要,他们便可以径直推开位于爱默逊楼二层罗尔斯教授的办公室,向他请教,与他交谈。可如今,天星陨落,大师不在,他们一定会感到无法填补的巨大空虚。是啊!还有什么比失去大师更让大学和大学学子悲痛的呢?罗尔斯给哈佛和她的学子们留下了永远无法消除的心痛!曾经为先生喝彩的掌声只能成为难忘记忆的回音!

此起彼伏,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哲学之舟仿佛已经行进到了她思与言的地平线,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真正的智慧和真诚的智慧之爱。她曾经以其现代性的思想姿态和言说语调,对她依附既久的上帝和宗教决然地说了一声“拜拜!”,从此开始了“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现代性(摩登)表演。然而,就在她兴致冲冲、高歌凯旋的时刻,危机与炮火教训了她的知识轻浮和思想狂妄。现代哲学的结局不幸为十九世纪末叶的尼采言中:“上帝死了,一切都是可能的!”包括哲学自身的颠覆也是可能的。继而,当哲学退回书斋,刻苦寻求她自身的知识重建,并将之宣称为又一次“哥白尼革命”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离日新月异的生活世界越来越远,“摩登”的感觉显得越发空虚。刚刚过去的那个世纪之初,胡塞尔发现了哲学的这一尴尬。他高呼:与欧洲科学危机一起发生的是哲学自身的危机,要摆脱这场深刻的危机,哲学必须“回到生活事实本身!”然而,如何回到生活世界的事实本身?在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时间内,哲学一直处在彷徨之中,直到罗尔斯交出《正义论》这份厚重的答卷。罗尔斯的答卷并不全面,但它从伦理学这个曾经被称做是“第一哲学”的哲学分支人手,指出了一条哲学如何“回到生活世界”的可能的道路。他证明,正义的主题是包括现代在内的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哲学和伦理学不可遗忘的思想主题和理论职责。更重要的是,罗尔斯用自己的睿智和慎思告诉我们,仅仅有正义的主题记忆是不够的,哲学和伦理学必须学会用新的、也就能够为现代民主社会所接受的运思方式,解释和证明正义主题的现代意义和实践之途。罗尔斯让我们理解了现代社会的正义理想和正义实践。

风风雨雨,人类世界的文明之轮已经行进到了据说可以称之为“全球化”的新时代。过去的岁月让人类体会到了这一崭新时代的艰难、坎坷与严厉:文明进步与生态危机相伴;经济繁荣与贫困饥饿和差别歧视共存;信息网络与种族或宗教隔膜纠结;和平与大同的梦想常常被炮声和血光惊醒, “恐怖”成为当今人类难以根除的噩梦。没有人再会怀疑,对于现代人类来说,没有什么比社会正义问题更为严重、更为急迫、更为显要的了。值得庆幸的是,罗尔斯的提示和探究教会了我们一种理解和把握社会正义问题的有效方式,尽管它不是惟一合理有效的方式。一位哲学家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足以表明哲学本身的价值了。笔行到此,我仿佛突然明白,为什么晚年的罗尔斯先生还在奋力吁求建立超越社会制度和地域文化差异的“万民法”般的正义原则,为什么还就广岛原子弹事件激扬文字(见其“广岛原子弹爆炸五十年”一文)。是啊!如果人类永远无法收敛(我不想说、也不能说“放弃”)他们对各自宗教信仰、地域文化、社会制度的过度“自恋”和执著,“全球化”将永远只能是一个虚假的相像。如果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度(哪怕只是以自由民主为其社会理想和名义的国度)对战争和核武器(如原子弹)的使用动机和方式,与一个比如说希特勒法西斯式的国家并无不同,人类还能有什么正义和正义战争可言?无论有多少或多么强有力的理由,美国对广岛的原子弹爆炸都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在罗尔斯先生看来,它已然成为美国这个“自由民主国家”的一个难以消除的非正义记录。

似乎无须更多的陈述,仅仅是这种学术胸怀和思想姿态,就已经足够我们学习和领教了。只可惜,就在我们最需要他和他的思想提示的时候,他却悄悄地走了,带着漫天飞舞的雪花,也带着我们无尽的哀思……

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约翰·罗尔斯,一位不仅属于哈佛和美国,而且也属于我们大家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他是真正的正义的良知和良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急就于北京西北效蓝旗营悠斋

(原刊于《文景》,2003年第1~2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