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构建和谐社区:理论与实践
20139000000055

第55章 附录三(1)

中共新芜区委、新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委发[201]29号文件)

各党委(工委)、党组、总支、直属支部,区直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思路

1.于旨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社区建设发展目标,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社区建设新机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现代文明城区为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功能为重点,通过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实现社区再造创薪等工作,逐步形成以街道为载体,区抓、街管、居落实、社区成员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格局,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二、社区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区、街分别成立社区建设领导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组,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督查和服务,落实区、街、居的工作职责。

区社区建设领导组,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督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其职责是负责全区社区建设规划的草拟、实施、检查、评估、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业务培训和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另设7个专业工作指导组,即社区党建指导组、社区服务指导组、社区治安指导组、社区环境指导组、社区文体教育指导组、社区卫生指导组、社区社会保障指导组,实行归口管理,其职责是根据全区社区建设规划和职能分工,制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行业指导和专业服务等。

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社区建设工作。

协调和指导所辖各社区的工作,对本地区的社区建设工作负总责。

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以及关工委等组织,要切实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党在社区的工作中心,为社区建设和发展服务,帮助、指导街道和社区组织开展好群众性活动,不断探索新时期社区群团工作的新途径。在全区形成区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整体合力。

三、社区建设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设置与职能

根据区内的人口密度和实际情况,按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总体要求,按照每个街道辖区人口3—5万人口的规模,适当调整办事处的管辖范围。

街道办事处编制控制在15一一20人,综合设置3-4个内设机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选拨,将逐步通过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方式,择优选拨,切实提高街道干部素质。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委托和授权,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中心,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

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街道党工委书记与街道办事处主任一般由一人担任。

2.社区定位与调整

根据自然地域,科学合理地调整现在居委会规模,社区居委会管辖规模一般在150户左右,同时对汀棠街道办事处所辖的5个村逐步实行“撤村建居”。

调整居委会规模应把握的标准:第一,要素定性标准。以现有居民区为基础,结合地域性、认同感等要素,充分考虑社区人口和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地调整。第二,功能定性标准,每个社区必须有一个供社区成员集聚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基地,并以此为中心向社区辐射。第三,管辖定量标准。一个社区居委会一般管辖1500户居民。第四,类型区分标准。一是以主要道路、街巷为界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开发商开发的封闭式住宅小区为基础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单位家属宿舍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

实行“撤村建居”应掌握的原则:第一,就地转居原则。原村委会村民居住地相对集中,村民户数达到社区规模的,可就地转为社区居委会。第二,属地管理原则。原村委会村民居住地虽较集中,但村民户数不足一个社区规模或村民居住分散,可按属地管辖,就近就便归属其居住地社区管理。

各居委会调整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原居委会的资产进行核查,调整中被撤销的居委会,其资产所有权划归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新社区的冠名要遵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历史沿革和居民志愿的原则。新社区的成立须报区政府批准。

3.社区组织体系

为加强党对社区的领导,充分体现社区成员的民主自治,社区的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

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规定,按照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在街道党:亡委领导下对社区其它组织和总体工作实施领导。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是党员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推选产生社区议事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代表大会成员由居民、社区成员单位等方面的代表组成,按居民户2—3%的数额由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每届任期3年。

社区议事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民主议事机构,实行兼职制,主要由居住在本社区的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和辖区单位负责人组成,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一般为51人,设主任1名。社区议事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听取社区居委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社区的重要工作,向社区居委会反映民情民意。

社区议事委员会有权监督考核社区居委会工作,每届任期3年。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向代表大会和议事委员会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自治的主体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1人组成(按350—400户配备一名专职社区干部)。人员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社区居委会专职干部生活补助高于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届中人员调整,由社区议事委员会先行决议,再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区居委会职能是反映居民要求,为居民生活搞好服务工作,动员和组织居民协助配合政府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不从事经营活动。

四、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针对我区社区工作的现状,为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下一阶段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区政府两年内兴建一个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中心”集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卫生服务、汁生服务、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

2.成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各街道要利用小区整治、旧城改造和企业改制等契机,着力盘活现有社区服务资源,在三年为建立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多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使之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阵地。

3.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居委会

在居委会调整重组之后,按照使用面积各50平方米的标准,合理配置好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每个社区居委会要安装一部办公电话,改善基层社区组织的工作条件。各街道、居委会对挪作它用的办公房要立即恢复原有的功能。

4.按照市委[2001]8号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做好区境内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等用房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