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文化名人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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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的爱读书(二则)(2)

关于图书馆

昨天,一个曾经做过初中教员的师范学院的新生写给我一封信,她,显然很愉快地描写了她的学校生活,一切都满意。但对于图书馆,她却抱怨了。她说,从前做教员的时候,可以同时借好几种书,现在却只能借三本了;从前可以自己到书库里去拣书,现在却必须凭着目录卡填借书券了。她以为,最坏的是,她所不知道的,然而也许会使她发生很大的兴趣,甚至有益于她的知识的书,现在已没有机会发现在她书桌上了。

是的,我很同情于她的话,并且,我想,一切对于图书馆有感情的大学生,一定也同情于这个“新鲜人”对于她的新环境的第一个失望。也许这是她的唯一的失望,但同时也将是在她毕业以前永久的失望。从私家藏书楼变成公众图书馆,这不能不说是欧洲文明所赐给我们书呆子的一种最好的制度,我们如今还要向它去吹毛求疵,诚然近乎苛醋了。但是,我们倘若想到它的严酷的借书条件给予一个正在贪得无厌地吞噬一切书本的青年的痛苦是多么严重,则我们的责难似乎也应该是正当的了。

据我个人的经验,使我发生兴趣的书,当然,同时也必然使我得益的书,几乎是没有一本是我蓄意要去找来看的。在某一个机会中,一本向不为我所知道的书落在我手里,而使我为它迟睡了二小时或三小时,这是读书人的最大的乐趣,然而一翻目录卡借书的大学生是被剥夺了这幸福了。固然,你可以替他设计,让他胡乱挑选一张书目卡填好送给管理人,然而这是一种失败多于成功的冒险。因为十个好的书名,常常不能代表九本好书的。有许多书,只要你一翻开卷首的序或目录来,你就可以决定它不是你所愿意看的。然而,当一个管理员从书库里把它抽出来交给你以后,你虽然想在二分钟之内就还给他,恐怕也有点不好意思吧?在一个违心的情状之下,勉强拖一本明知不会看完——或甚至看一二页一一的书回到你的书斋里去,这是一日中多么不痛快的事啊!

一走进图书馆,立刻就找到他的书目卡的人,决不是一个热心的读者。他不过是借一本他所知道的,能够从此中获得其研究或参考资料的书而已,当他借到了他所要的书,他所需要的也许只是其中的一章,一节,或一句,而决不是全部。因此,我知道他决不会把这本书从头到底看完的。反之,倘若是一个在许多书目卡抽屉中胡乱寻找的人,你可以知道他今天有了一日或半日的余暇,他正在替自己找一本可以使他不至于虚费此一日或半目光阴的书了。对于这样的借书人,倘若管理员愿意允许他自己到书库里去找书,我想,他必然会非常感激的。然而,一个守规则的管理员是不会这样慷慨的。

现在,许多书店老板都知道了买书的人很少是决意要某一本书而光降的了,所以他们已不再把他们的商品珍秘地陈列在橱里,而是五花八门地展览在庞大的书摊上了。许多青年人围在书摊上,玩弄这一本,翻看那一本,终于他至少会买一本回家去,于是,书贾庆祝他的成功了。然而一个图书馆长,倘若你贡献他这个意见,一定会说这必然是图书馆的失败。他所注意的常常是办事的秩序,而不是读者的方便…而这恰巧是双方冲突得最剧烈的一点。

其次,我又想到,借书限制册数,也同样是一个苦痛。有些书果然是应当从第一册第一章看起,但大多数的书似乎不必这样系统地阅读。全部在三册以上的书,倘若只许我借出三册,那似乎就责成我从第一册读到第三册末尾之后,才能更换了。再说,限制每次借三册,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现在我们还有每次只准借一册的图书馆呢。说到这里,我不禁又想起昆明的翠湖图书馆来了。

那里的章程是每次限借一册,每人可以更换三次。那就是说每人在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可以从那里借三册书看。然而,因为借一册书所费的时间大久了,没有一个读者能够在“时间已届停止借书”的木牌挂出来以前赶交第三册的。

我曾经在那里借看一部通海县志,全书四册,我就在借书券上写了四册,但等了半点钟,从楼上一个吊篮里颁发下来的却只有第一册一本。天啊,你知道志书的第一册里面有些什么文章?序文,序文,序文,凡例,疆城,星野,好,完了。于是,大略翻看一二篇序文之后,我就把它掩拢来,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闭目凝神了半点钟。我想,现在去换第二本出来,大概不至于对不起那位忙碌的管理先生了吧?于是我重填一张借书券。这回是指定要第三册了,因为我从第一册目录知道我所要的材料是在第三册里。于是,照例又得等三十或四十分钟,我的书发下来了。捧回到座位上去一看,却是第二册。于是仍又捧到柜上去交涉,管理员说:“刚才看了第一册,现在不是应该看第二册吗?”我说:“不错,先生,你的话也不错,但是这并不是小学教科书,我不必一定要看第二册的,况且,况且,我在借书券上写明了要第三册的。”那管理员检出我的借书券来一看,自言自语的道:“哦,我想你是写错的,给你改了。你再填一张吧。”于是我再填一张券,于是再等半点钟。于是领到我的第三册通海县志,于是,在十余分钟之后,“停止阅览”的木牌挂出来了。

一个善于欣赏书籍的读者,当他得到一本值得欣赏的书之后,他不仅是热心地读它,而且还得玩弄,或说摩挲它。借来就看,看过就还,对于一本好书,这是最杀风景的待遇。多数书呆子,像我一样,喜欢把心爱的书放在常常看得见的一个书架上。新买来的书,不一定就看,让它在书架上搁几天,然后,在一个兴致最好的时候,翻开来看了。这正如我们对于一个朋友,必须到交情相当深密以后,才愿意和他娓娓谈心一样。因此,若是从图书馆里去借书看,这一册书就无法成为我的密友了。多数人宁愿自己花钱买书一一假如他有足够的财力,而不喜欢进图书馆,恐怕都为了这个缘故。

至于图书馆里的阅览室,我们也有许多理由可以加以微辞。简要地说来,我觉得它太没有“个人的气氛”(privacy)了。你知道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必然是最“个人的”。董仲舒读书为什么一定要“下帷”呢?我们可以引一句查尔士·兰姆的话来回答:“within the four curtains he is absolute·they arehis mare clausum。”一个能容一二百人的阅览厅,如何使一个读者舒服地感觉到这是他的“禁海”呢?

现在,让我们来描写一个理想的阅览室。我以为,一个图书馆必须要有许多阅览室,譬如说,五个、六个或十个,每个阅览室应当最多容纳十个到十五个读者。再多,那就是一个教室了。一个阅览室的布置应该恰如一间会客室兼居室一样。有沙发,也有圈椅;有圆桌,也有茶几。谁愿意排班似地正襟危坐着看书呢?让我们可以自由坐倚,让我们可以抽烟喝茶,让我们可以随时掩卷,绕着一个桌子踱几步,甚至让我们可以和同来的朋友或不相识的同志谈几旬天。

当我们要从书中抄录一点什么的话,让我们有一个供应着文具的写字桌,像银行或邮局的那个一样。这样的要求并不太奢,为什么没有一个图书馆愿意试一试呢?如今,搬在内地的大学,常常感觉到没有一个大厅足以作为阅书室之用。

对于这种烦恼,我总觉得是多余的。倘若每一系有一个小小的,然而舒服的阅览室,使我们的青年读者有一个知识的“禁海”,岂不比一个大杂耍场式的阅览厅更好呢?而这正是可以利用内地的大宅院,不必加以改造而轻易地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