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把有味或有兴趣认为是一切读书的钥匙。这一来,因而发生的就必然是那兴趣是自己选择的或个人的,正如对于食物的所嗜一样,最卫生的食法,终究是就一个人所嗜爱的东西吃,因为这样吃下去的东西就一定能够消化。读书也正与吃东西一样,甲的甘肥也许便是乙的毒药。在读书上,一个教员不能强迫他的学生爱其所爱,一个父母也不能期望他的子女有他们同样的志趣。如果一个对于他所读的书没有兴趣,那么一切东西都是白费的。正如袁中郎所说:“若不快意,便置之,俟他人,或别有独契者自去读。”
所以,世界上是不会有什么书是绝对必须读的,因为我们的知识的兴趣是像一棵树一样的生长,像一条河一样的流的。只要有相当的树汁,那树木无论如何都会长起来的,只要有泉源的新流,河水是总会流动的。当那水打着一座石壁时,它自会绕之而行的;当那水流到了一所可爱的低谷去时,它自会在那里停留荡漾一下;当那水流到一所深深的山涧时,它便会经常留在那里;当那水流至激湍时,它便会直向前去,这样,一点也没有什么勉强或决定的目的,它一定有一天会流入大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本书是人人所必须阅读的,只有在某时某地,某个环境或某个年龄中一个人所必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正像婚姻一样,是也决定于命运或“姻缘”的。甚至有一本书是每个人必读的,如《圣经》也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与阅历还够不到阅读一部杰作时,那杰作在他的嘴里只有一股坏滋味。孔子说,“五十而可以学易矣”,这便是说一个人在四十五岁时便不应该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所说极有醇味的话,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一个人在自己年龄未到成熟阶段时就不能体味到的。
还有,同一读者在不同时期中读同一本书,也会得到一种不同的滋味。譬如说,我们读一本书,在和那书的作者作了一次当面的谈话之后,或甚至从一张照片上看见了他的脸容之后,更多了解一点,有时则与那作者本人绝交之后,看起他的书本也会另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一个人在四十岁上读《易经》有一种味道,到了五十岁,在他看见了更多的人生变易之后,读起《易经》来则又有另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的书都可以读第二遍的时候获得益处与温故知新的喜悦。我在大学里读书的时候曾被指定着读过《西行记》(“Westward Ho!”)及《亨利·爱斯蒙》(“Hemy Esmond”)二书,但当我在十几岁时能够领略《西行记》时,那《亨利·爱斯蒙》的真正味道却完全觉不到,直到我以后回忆起来,才觉得在那本书中有更多的动人处是我那时候所不能领略的。
因此,读书是一种包括着两方面的人的行为:作者与读者。读书的所得,靠读者的识见与阅历,同靠作者的识见与阅历一样的重要。宋儒程易川在论及孔子的论语时说:“谈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把发现一个人所喜欢的作家认为是一个人的知识发展上最可注意的事情。在世界上确有所谓“意合神会”这一口事,因之在古代与现代作家中,一个人必须要找得一个其神意与自己的神意相会合的作家。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获得读书的真正的好处。一个人必须要毫无倚赖地独自去搜寻他的大作家。究竟谁是所爱好的作家。这问题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也许连那本人自己也无法回答。这正如一见倾心的情形一样。我们不能叫一个读者去爱那人或不去爱那人,但当他自己发现了一个他所爱的作家时,他自己会由于一种本能而觉得的。这样发现作家的情形事实上很多。往往有的学者们彼此所生的时代不同,相隔有几万年,但他们的思绪及感觉却十分相似,以致他们从书页间彼此神会,犹如一个人发现了自己的影子一样。用中国的语法说起来,这种意合神会便称之为同一灵魂的转世,如苏东坡自称是庄子或陶渊明的转世,袁中郎则被称为苏东坡的转世。苏东坡说当他初读《庄子》时,他便觉得自幼以来他的思想与见解始终和庄子一样。当袁中郎有一夜在一本小说集中发现了一个与他同时代而不相识的人徐文长时,他竞从床上一跃而起对他的朋友们高声朗读,他的朋友们便也一个个地朗读着,于是他们又合在一起朗读起来,弄得仆人们莫名其妙。
乔治·爱立奥脱(Georve Eliot)说她第一次读卢骚时像受了电击。尼采对于叔本华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个愤世的老师,而尼采却是一个燥戾的学生,所以这个学生后来便自然要与他的老师背道而驰了。
只有这种读书,这种发现一个人所爱好的作家,才会于人有好处。正如一个人在一见时就爱上了他的情人,一切都觉得合意。她有合意的身材,合意的脸,合意的发饰,合意的声音,以及合意的一言一笑。这种作家并不是一个青年需要他的教师的指点的。这作家只是合他的意,合他的风格,动作,见解,以及思想,一切都合。于是这个读者便进而聚精会神在这作家所写的每一行每一字上,又因为有一种意神的会合,所以他能吸收一切,甘然消化一切。那作家在他身上有了一种魔力,他也高兴处在那魔力中,渐渐地他的声音笑貌,一言一动,都成了那读者自己的。这样他便真正倾心于他的这文字爱人,而从这些书中寻找着精神的养料。过了几年,那魔力消退了,他对于这个爱人有点感到厌倦,又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到他有过了三四个爱人,把他们完全吞化了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是从不会爱上哪一本书的,正如有许多青年男女,他们尽管混着,可是却不能对于某一个人发生深刻的相知的。
他们任何作家的作品都能读,但是却绝不会有所获得。
这种读书艺术的观念,完全排斥了那种把读书视为一种债务或应尽人事的观念。在中国人们常常鼓励学生们要“苦读”。有一个著名的学者从事苦读,在夜间读书时瞌睡了便以锥刺股。又有一个学者他在夜间读书时,叫一个使女站在一旁,见他瞌睡时便唤醒他。这是不通的。如果一个人在面前展开了一本书,当那古代的圣贤在对他说话时他却睡了,他便应该上床去睡。以锥刺股或命使女来唤醒他是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的。这种人对于读书已完全没有了乐趣。一个有价值的学者是从不知道所谓“砥磨”或“苦读”的。他们只是爱书,读书,为了他们自己感到有乐趣。
这一个问题有了解决,那么读书的时间与地点问题也有了解答了。读书是没有一定的时间与地点的。一有读书的意向,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如果一个人知道了读书的乐趣;他在校内校外,且不管什么学校中都能读书。甚至在最坏的学校中也能读书。曾国藩在他的家书中论他的幼弟所说要到城里来进一所较好的学校时,他答道:“苟能发奋自主,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亦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主,则家塾不宣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要读书的时候,便先一本正经的端坐桌前,但又埋怨房里太冷,椅子太硬,或光线太强,故之不能读书。也有些作家埋怨为了蚊子太多,稿纸太光,或街上的声音太闹,因而不能写作。宋朝的大学者欧阳修他曾自认构写佳作时有三“上”:枕上,马上,厕上。又有一个隋朝的名学者顾千里以他的夏日“裸读孔书”为人见称。反之,如果我们不爱读书的话,则一年四季都不读书,也有很好的理由可说的:
春天不是读书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夏去秋来冬天到,
收拾书包过新年。
那么,真正的读书艺术是什么呢?简单的回答,便是当意兴来时便拿起一本书来读。要获得完全的乐趣,读书必须十分自然。一个人拿了一册薄软的《离骚》或奥玛·卡耶姆(Omar Knaw)的诗,与他的情人挽手走到边去。如果天上有云,便竞不妨看看云,忘记了书本,或者同时既看云又看书。有时,有一只烟斗或一杯好茶则更觉佳妙。或在一个雪夜,一个人坐在炉边,炉子上的锅子丝丝地响着。身旁放着一袋好烟草,一个人拿了十来本哲学,经济学,诗集,传记,把它们堆放在榻上,于是闲适地拿几本来翻翻,于是平静地拿了当时引起他的兴趣的一本来看。金圣叹把雪夜闭门读禁书,认为人生最大乐事。
读书的姿态,陈继儒(眉云)写得很好:“古人称书画为‘皱本’‘软本’;故展阅书画,最好以闲适出之。”在这样一种姿态中,一个人便对于一切都会有忍耐了。如同一读者所说:“真士读书不嫌鲁豕。游者登山,不嫌艰道。赏雪不嫌危桥,看花不嫌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