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一到手,扬子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也许拿了通知书回家,她不会骂的?这个想法一旦出现便难以克制。他进村时正值晌午,是各家坐在院子里吃饭的时候。毒辣辣的太阳把没树阴的地方晒得白花花的,灼死个人。扬子紧阵脚,走到院门口的树阴下。感觉舒服了一些。他又害怕起来:万一惹了她咋办?只一会儿,扬子就拿定了主意:不管咋样也要看一眼爹。
他壮下胆,几步走进院里大喊:“爹——爹——”
没人应答!
他这才觉出院子里很静。院里缺了那头牛显得很空落,在原来拴牛的地方坐着一个剥豆子的男孩。男孩的脸瘦瘦的,胳膊细细的,干瘪的样子着实像个饥民。男孩听见喊,猛地一抬头。他的目光怔怔的,两只眼格外大。他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哇地哭起来:“哥,哥……咱爹早死了……娘、娘她不许给你说。”扬子愣住了。看着破败的房子,看着房子上升起的黑黑的炊烟,他的泪汹涌着……
(佚名)
第156张票根
她在纪念册的最后一页,那个本该贴上最后一张票根的空白处,画上了一双脚。
那个晴天霹雳般的秋天以来,妈妈的脚再也没有停下来,一直在奔走着;妈妈的心再也没有闲下来,一直胀鼓鼓地装着女儿,因为她被囚禁在高墙深院。
那一年女儿刚刚20岁,如花的容颜,瞬间凋零。
女儿是因为恨才铸成了大错。女儿恨父亲,更恨那个夺走她父亲的女人。
于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动了杀心。女儿只是想让妈妈解脱,想再一次缝补好家庭的裂痕,让温暖重新裹紧她和她的妈妈。在她举起刀子刺向那个女人的同时,也深深刺伤了自己。她的美丽年华在那一刹那被她自己掐灭了。
妈妈每月一次的入监探视,便成了女儿的节日。监狱里的日子静如死水,但因为每月都有那样的一天能见到妈妈,她心中便会不停地泛起微澜。那个日子阳光普照,那个日子鸟语花香,她认真地数着妈妈走后的日子,每天在她的床头画道道,多少次在梦中提前过了她的节日。原本暗无天日的生命因为有了这个日子,而变得异常美丽。
妈妈又何尝不是如此。女儿带走了妈妈的阳光,抽干了妈妈心头的灯油。
妈妈心上的那朵火苗,却因为这样一个日子而没有熄灭。每次来,妈妈总是提前准备好她爱吃的小点心和喜欢的小玩意。只要是妈妈认为女儿喜欢的,就肯下功夫做,舍得花钱买。从探监回来开始,就琢磨着下次去该带什么,一直到下一次该去的时候才算是准备好。大包小包一个又一个,在火车上:还可以,下了车,还有5公里的路程没有车,只能步行,常常累得气喘吁吁,直不起腰来。
多少次,管教说不允许从外面带那么多东西。妈妈总是好说歹说:她姨,就留下吧,不是买的,是我昨天晚上才做的咸菜和一点小点心,没有别的,让孩子留下吧。每每妈妈让管教无话可说。其实管教总是被感动,面对白发的老妈妈,谁又能忍心再让她背回去呢?谁又能拒绝妈妈那颗善良的心?谁又能拒爱于千里之外?
她们一个在高墙内,一个在高墙外,度日如年。更让她心痛的是,每一次见到妈妈,都发现妈妈又老了一些。每一次,她都会为妈妈拔白头发,渐渐地,开始拔不过来了。她总是一边拔一边不停地抽泣,把妈妈的白发用一个小盒子装起来。妈妈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每次来都先去染黑了头发。尽管如此,仍旧无法阻止妈妈的衰老。
皱纹同样过早地爬上了她的眼角。13年了,如花的她一路走来,转眼问,花已凋零,青春不再。铁窗高墙阻隔了她的高飞远行,但阻不断她对妈妈的思念和妈妈对她的爱。她后悔自己的倔强和任性无知,一时冲动在风雨之夜犯下滔天罪行。手铐铐住的不只是她的手、她的身,还有妈妈的心,在一点点地被揉碎,还有妈妈的泪,被一滴一滴地掏干。
无论严寒酷暑,无论风雪交加、大雨滂沱,妈妈总是如约而至,从未迟延。每次来,她都会管妈妈要她的火车票根,她那本漂亮的纪念册上面粘贴着一张张的火车票根,所有的票根都是Q地开往z地的,整整13年,156个月,3万多公里,那是母爱的路程。
156个月,但她的纪念册上只有155张票根,怎么独独缺少一张呢?
原来,出狱前的最后一次探视,是那个冬天最冷的一天,刮着凛冽的北风,下着大片大片的雪。她既担心妈妈被冻坏而不希望她来,又不停地走动,焦急地盼着妈妈的到来。她的纪念册上就缺这最后一张票根了,然后,她就可以合上它,重新开始她的生活。可是妈妈始终没有来,她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担心妈妈出了什么意外。直到第二天早上,妈妈才蹒跚着来了。因为雪下得太大,不通车,妈妈是一步一步走来的,整整走了一天一夜。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探监的日期,但管教们破例让妈妈见到了她。她跪在妈妈面前,捧着妈妈那双冻伤的脚,号啕大哭。管教们跟着动容,齐刷刷地落泪。
她在纪念册的最后一页,那个本该贴上最后一张票根的空白处,画上了一双脚。那是妈妈的脚,一双冻伤的脚,一双不停奔走的脚,走过的脚印里都是深深的母爱。
那双脚是她积攒的第156张票根,母亲的终点,她的起点。
(朱成玉)
姐姐,你是我第一个在雨里等候的女生我看着他。想起那个以前我在他头上画乌龟的小男生;想起走到我床边问我要不要好东西的小男生……
我不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孩子,至少不全是。但是我实在是不喜欢于庚糠。
我讨厌他的成绩老是那么优秀,我讨厌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我讨厌有大帮女孩子围着他转。所以我把他的奖状撕烂,我把他的大苹果换成我的小苹果,我用粉笔在他光光的头上乱涂乱画,我把橡皮包在糖纸里给他吃。
为此我更加被责骂,为此我更加不喜欢他。
那时候我13岁,于庚糠10岁。
爸爸妈妈要加班。我第一次被允许周末可以到郊外的姥姥家去玩,但条件是必须带上于庚糠。为了可以吃到外婆用沙罐熬的肉粥和可以和一大帮野孩子到田野里捉迷藏,我违心地带上了他,还答应要把他照顾得好好的。
可是下车的时候我就把妈妈给他的钱抢了过来,还恶狠狠地恐吓他不准告诉妈妈。
我提前一站下了车,我在小路上走得飞快,我故意不等他,然后我看见他跌倒在路上,我会心地哈哈大笑。然后我一直走一直走,可是等我快走到姥姥家的时候再回头,他不见了。
我赶忙回过头去找他。可是我找遍了整条路都找不到。天渐渐地黑下来,田野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嚎啕大哭,又惊又怕地蹒跚着回到外婆家,一进门就看见他坐在地上咧着嘴对我笑,我冲过去拼命拧他:“看你还敢乱跑,看你还敢乱跑……”
但他不哭,也不跟妈妈告状。
于庚糠是我弟弟。
我一直以为爸爸妈妈是不爱我的。他们会在有客人的时候表扬于庚糠而不表扬我,他们会在吃饭的时候给于庚糠夹菜而把我晾在一边,尽管我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表现自己。
所以我把对父母的不满全都撒在了于庚糠身上。我抢他的零食和画笔,一直到他长得比我高,我自认为打不过他了为止。可是他还是会让着我,有什么好东西会跑到我的床边:“姐姐,你要不要?”而我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然后趁他不注意或者睡着的时候偷偷拿过来。
妈妈发现后会骂我。我就会说是他自己不要让给我的,而他则不说话,盯着我看。
我上初二的时候他上五年级。他每次放学都会等我一起回家。有一天,我故意从后门溜了,欢天喜地地往家赶,可是在路口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从拐角杀出来撞倒了我。我疼得坐在地上直掉眼泪,可是她却抓住我不放,说我把她的车把撞歪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委屈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在我低着头搓自己的衣角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于庚糠冲到我的身前,护住我,“不准欺负我姐姐。”
然后他转过头,用手擦我脸上的泪,说:“姐姐,我们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拖住于庚糠的手,他抬起头看我:“姐姐,你平时对我那么厉害,现在怎么让别人欺负呢?不过你别怕,我以后保护你。”
我的眼泪又掉下来,我看到他的脸红红的。
那是我第一次拖他的手。
他跟在我屁股后面一直到我考上另外一所学校念高中。可是就当我觉得少了什么开始思念起他的时候,又一件让人难堪的事发生了。
我在学校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窗外开始下起瓢泼大雨。我走出校门,看到校门口黑压压站了好多家长。我睁大眼睛,可是怎么也没有看到属于我的身影。雨很大,很多同学都站在门口。我站在人群中,看着连绵不绝的雨,知道爸妈是不会来接我了,我一咬牙冲进了雨里。
回到家,妈妈一边给我递上热毛巾,一边埋怨:“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等雨停了再回来。”我换完衣服出来的时候,看见正在开门的爸爸和手上举着两把伞的于庚糠。于庚糠很惊讶地问我:“姐姐,没有人给你送伞?”我一股怨气冲上来,“你少假惺惺!他们什么时候关心过我?以前我们是在一个学校,现在不在一起了谁会管我的死活?”
大家看着我,都呆了,一向在家里对父母毕恭毕敬的我第一次这么大声地说话,我干脆一口气吼出来:“从小到大,你们什么时候关心过我的感受?
什么事都以他为中心。什么东西都给他最好的。可是我要的只是和其他同学一样——只是想下雨的时候有个人接我回家。我要的只是一场雨,还有雨中等我的属于我的身影。可是你们都不给我!”
说完我就冲回了房里。
从此以后,我开始不断地努力。我一定要比于庚糠优秀,我要彻底改变爸爸妈妈的看法,我要让他们为对我不好而后悔。而后来下雨的日子里,校门口多了一个等我的身影——姥姥。高三那一年,为了更好地准备考试,我住进了学校。我没怎么回家。而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我却突然发现妈妈站在了教室外面。姥姥去世了,脑血栓。
我坚持要捧着姥姥的骨灰盒上山。很长的送葬队伍,我和于庚糠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山路陡峭,他好几次要帮我拿手上的骨灰盒都被我拒绝了。姥姥是对我最好的人,我怎么能连送她一程都不送到底?姥姥的坟前,我长跪不起,暗暗发誓要考一所好的大学。
下山的时候,突然觉得身上很温暖,而山风刺骨,我转过头,于庚糠把他的衣服披在了我身上。我要拿下,他按住我:“姐姐,我不冷。”
流火的夏天,我考上城里数一数二的大学。
放榜的那一天,妈妈邀了好多人来家里庆贺。我感动极了。我跟妈妈说,以前是我不懂事,让你们费心了。妈妈看着我:“终于是大孩子了,以后别再欺负你弟弟。”我不好意思地低头,看着和爸爸他们在一起的于庚糠,他已经是大孩子了。
在一旁的姨妈插话:“姐姐是没有弟弟受宠的。可是弟弟倒懂得对姐姐好,还叫姥姥每次送伞给你。我看,你们俩该换过来。”
然后他们哈哈大笑。
我没有再拖过他的手,已经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了。但是从姥姥去世以后,我们一直很好很好,我还问有没有女生喜欢他,告诫他一定不能荒废学业,最起码也得考上大学再说。
他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得到他考上大学的消息我急急忙忙往家赶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毛毛细雨,我抱着书本冲出校门,看到于庚糠正站在校门对面等我。
他走过来,很高很帅的样子,说:“姐姐,这是我第一次在雨里等女生。”
我看着他。想起那个以前我在他头上画乌龟的小男生;想起走到我床边问我要不要好东西的小男生;想起挡在我前面说要保护我的小男生;想起在山路上给我披衣服的小男生。
我对他笑:“瞧你,都快把我感动得哭了。”
其实我已经哭了。
(于筱筑)
信誉比金钱重要
公司已濒临破产,他干脆打出广告:“凡是有需要再参保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金一律加倍收取。”
一个名叫J·P·摩根的人主宰着当今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帝国。而他的祖父,也就是美国亿万富翁摩根家族的创始人一老摩根先生,当年却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1835年,当时的老摩根先生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司职员,他没有想过发什么大财,只要能在稳定的收入之余得到一笔小小的外快就足以让他心满意足。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签约成为一家名叫“伊特纳火灾”的小保险公司的股东,只是因为这家公司不用当时拿出现金,只需在股东名册上签上名字即可,而这正符合摩根先生当时没有现金却又想获得收益的境况,所以摩根先生就这样成了这家小保险公司的股东。
但是,没过多久,有一家在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投保的客户就发生了火灾。如果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完全付清赔偿金。但是那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将宣告破产。在这个时候,其他股东们一个个惊慌失措,纷纷要求退股。
摩根先生仔细想了一下,他认为自己的信誉肯定比金钱重要。然后他开始四处借款,在无奈之下还卖掉了自己的房产,低价收购了所有要求退股的股份。他将赔偿金如数返还给投保的客户。一时间,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声名鹊起。
已经几乎身无分文的摩根先生成了保险公司的唯一所有人,但公司已濒临破产,他干脆打出广告:“凡是有需要再参保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金一律加倍收取。”
令他想不到的是,这次客户反而蜂拥而至。原来经过这一次事件,伊特纳公司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最讲信誉的保险公司,这一点使它比那些有名的大保险公司更受欢迎。伊特纳火灾保险公司从此又突然崛起了。
成就摩根家族的并不是那一场火灾,而是比金钱更重要的信誉。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