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五个有利于”是我们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如果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得不好,那就会在政治方向上出问题,不仅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成功,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不可能成功。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探索三者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的有效途径。
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既是长期以来的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新形势下新的实践经验的重要结晶。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这些民主制度建设,着力点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当家做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制度,行使国家权利,把国家的、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二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三是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群众自治,群众自己的事情由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四是公民依法享有法律上、事实上广泛的、充分的、真实的权利和自由,人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高度民主,但是高度民主并不能独立实现,必须有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没有法制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既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实现,也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离不开法制建设,法制建设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一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既要解决有法可依问题,也要消除法律体系和法律与政策之间相抵触、不配套的现象。二要严格执法,确保法律得到严格实施。在执法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等,问题不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切实转变观念,解决认识问题,又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克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四要把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使法制的强制作用与道德的约束作用相配合,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
四、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
加强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要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但也要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使之成为稳固和发展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
十六大报告对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除前面我们讲过的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外,还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等。这九个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我们要努力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积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任务。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这是党的代表大会对文化事业在国家和民族发展大业中战略地位的进一步肯定,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国家的发展和强盛,民族的独立和振兴,人民的尊严和幸福,都离不开强大文化的支撑。
社会主义文化是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在增强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等方面具有巨大作用和战略意义,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精神源泉和智力支持,在民族复兴中发挥着先导与灵魂的功能和作用。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灵魂,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内驱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当代中国人民的伟大奋斗中,要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