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锦4:再见萤火虫
2010200000040

第40章 未来之城 (5)

我还不知道淼儿会不会是陈小鬼的好女人,就像你一直是我的好女人一样。但我一直喜欢她,她那时蹲在火堆之旁,手举铁叉,一条黑糊糊香喷喷的鱼就在铁叉上,她的视线刚好越过那条鱼的腹部,投射在我的眼波里,一切就变得无比温柔。她还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笑说:“哥哥,你要不要吃鱼?”我从那张又黑又脏的脸背后看到了飞扬的青春。我本来想在沙漠里让淼儿变坏,以此来突显人性,但始终下不了手,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况且,那个时候他们一心一意逃命,也未必会理会我的话——他们早就不听我的话了,连哑巴是信难求的儿子都不曾告诉我。

但终于淼儿还是离开了陈小鬼,她没有中途跑过来,哭着对陈小鬼说:我好想你!她没有说我想你,所以就没有再回来,这样的逻辑关系似乎可以成立。对于淼儿的离去,我们还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这块土地可以是快乐的,也可以是悲伤的,而渐渐地,在时间的选择中,它选择了用一根看不见的线将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连接在一起,瞬间又松开了,由此来产生疼痛,使每一个奔波的人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人。但是,一个人总要习惯自己身上的伤口,就如同当日你离开我,我后来就慢慢地习惯了。习惯不等于忘记,忘记不等于改变。有一些东西,一辈子都无法改变。

淼儿离开之后,在茉莉园那个小院子里,陈小鬼应该会被一种恶劣的情绪带到碧河的边上。他的眼光穿越烟波弥漫的碧河,他似乎可以看到对岸也有曲折蜿蜒的街道,有尘灰中乱成一堆的破房子,有火灾,有干旱,还有黑暗中的尖叫声……这一切都标志着彼岸与彼世一样,也并不快乐。

多年以后,陈小鬼还清晰地记得弥落大叔抚摸他后脑勺那只温暖的手,但那已经是整个傲尘都陷入火海的时候。而在淼儿离开时,正是秋天,落木萧萧,到处都是一片凄然肃杀之气。这是阳痿的征兆,不是火的征兆,这一切只能让陈小鬼想起在河边吹笛子的哑巴和乌山鹰熟悉的鸣叫。但其实他一回头就可以看到哑巴,一抬头就可以看到乌山鹰,他想到的,只是一种已经过去的时间。过去的时间只能用于怀念和回忆,那些人和事在记忆里走近又走远,零零碎碎,往往就把人的心给踏疼了。

当你拥有了一份绝望的爱情,你就会像城堡里的巫婆一样,被自己的指甲托起,飘浮于高高的天空。一些东西在疯狂地生长,但一些东西也在不断地老去——我们对谁都没有信心,我们永远感到绝望。我们正在慢慢变得无力。岁月正在使我们对时间和空间失去感觉,也对时间和空间产生惰性。我们已经无力回忆,也无力再去召唤远方的人和事。上个世纪有一个叫王国维的人,说了一句话: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连一个谈话都会使我们疲惫,岁月就是这样使人绝望的。岁月是一把极端温柔的刀,知道古时候的太监吗——在岁月那里,人都要被阉割的。

我不知道如何向你描述疯婆婆的指甲,那是一些在瞬间会着了魔疯长的东西。早上,你可以用指甲来给肚皮挠痒,非常舒服;中午时,假如你后背和膝盖痒,你笔挺站着,也可以挠得到;到了晚上,你就是躺着,也能够给脚底板挠痒了。这只是一般速度,指甲会在你心情烦躁时疯长,也就是说,你的心情越不好,它就长得越快,所以疯婆婆只住在高高的瞭望台一样的屋子里,这样,半夜里她的指甲就可以穿破墙纸挂在屋外,是以那间高高的小屋总是千疮百孔。

指甲还会在夜晚加快生长的速度。邪恶总是在黑暗中生长,指甲也是。所以婆婆一旦不小心在地面上睡去,她就会被指甲托在高高的空中。被指甲托起的感觉一定很爽,应该能看到远方迷茫的山峦和有雾的田野,以及一些以前看不到的东西,都能在这个角度看得清清楚楚。

关于婆婆的长相,还有一点值得补充的地方:如果你比较细心,就能发现婆婆的脸有两种不同的颜色——她有一半脸接近于红色,另一半脸接近于绿色,看上去非常可怕。但按照淼儿的观点,这是一种当年流行的化妆款式,只是婆婆还十分顽固地保持了下来。淼儿还猜测说,这可能是用红色的花和绿色的叶酿成的汁染成的,反正这里都看不到一面镜子,她想美容养颜,结果把自己弄成丑八怪,这怪不得谁。淼儿还说,越把自己搞得花里花哨,以为是新潮,其实越是花哨就越是传统,她自己可不愿意这么干。

到这里时,温软,我已经完成了第一部分的写作,也就是完成了原先计划的私奔部分。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写出了些什么,但我相信我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建构——它们能脱离我而独立存在。我很想把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你,但这太长了,用一辈子都讲不完。况且我已经没有一辈子了。38岁,我已经到了生命的中途,时常会迷失,假如你在这个时候拉着我的手,我就会乖乖跟着你走,像一个听话的小孩。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我怎么可以打你的耳光——对于这一件事,我一直后悔不已。

2026年,我在一栋高楼之上写小说,并想念着你。到这里时,彼岸世界或远或近地围住我们,就如鳄鱼围住渡船,红衣人围住信难求,狼群围住了小鬼和淼儿,芒草和沙漠围住了前进的路途……紧紧围住,让我们窒息,但我们仍然不能舍弃它。

我们始终认为存在一个与我们完全对立的世界,有形的和无形的,天界或者地狱,都时刻在制约着我们。其实彼岸世界是一个被描述的世界,正如历史是被描述的历史一样,我们一出生,所能知道的世界,多数是被描述的世界。虽然我们从此岸看去,彼岸的一切也没有什么细微的分别:草木与草木之间,山水与山水之间,这个身体与另一个身体之间, 看不出有什么可以让人激动的不同。当我们累了的时候,坐下来闭上眼,我们就知道,彼岸世界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他们都令人厌倦。

老友记

文/塔图 图/塔图

原名单良,《最小说》超人气作者

我喜欢在夏天的午后,躺在房间里睡觉的感觉。因为可以闻到爸爸用盆栽的栀子花开的香甜味道。院子里那株栀子和电视上小说里看见的那些生长在南方的栀子不同,它开不出碗口大的花朵,只能开出女生手腕粗细的花朵。但味道仍旧甜到让人想沉溺在那洁白的花朵里。

有的时候,我会怀疑那种甜腻的味道是不是只能在梦里出现才比较真实一点。

我翻了个身,仍旧沉浸在自己容易惊醒的午睡里。

不久我的梦就被吵醒了。

因为李时雨和宋桥那俩浑蛋来了。宋桥人还没进屋,我就已经听到他在院子里扯着那破锣嗓子拍我妈马屁的声音了——“阿姨啊,才几天不见,您怎么又变好看了啊。”

我想肯定又完蛋了。我妈只要一听到他们俩那虚伪的“赞美声”,每次都把我交代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这次仍旧不能逃出往日的命运,我妈老老实实地把我给出卖了。

我本来美好而又甜蜜的午睡——就这么又一次被搅乱了。

有时候我真不甘心,我真怀疑,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了那两个小祖宗的。

说着说着两人就推开门进来了,宋桥一进屋看见我已经换好衣服,梳洗完毕,正襟危坐在那里,立刻上下打量我道:“你是不是发烧了啊?李甜甜小姐。”

我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真是懒得答理他们俩。

宋桥看我不说话,一脸坏笑,直接用手摸我脑门:“我看也不热啊,是不是天忒热了,把孩子脑子都烧坏了啊?”

我甩开他的手。强迫自己努力微笑地面对他们俩,语气平和地说话:“二位大爷——这次又是有什么事啊?”

宋桥指指李时雨手里拎着的我最爱吃的绿豆雪糕说:“吃冰。”

李时雨把那一袋雪糕递给我:“快吃吧。”

我对着李时雨那张人面兽心的脸微笑后,接过他们的雪糕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总之,不吃白不吃。

吃了不白吃。

宋桥拉着我出门时,还悄悄地问李时雨说:“她这次怎么就这么乖乖地就范了呢?”

我怎么敢不就范呢。

不说别的,就说上次,被我妈出卖后,我以装睡想逃过和这两个浑蛋出去的命运。结果呢?这两个人根本就不认为打扰别人的睡眠是什么人生大罪。宋桥进我房间后,一把就掀开了我的被子,完全忽略我是在穿着一条内裤和一件小背心在睡觉这个姿态。最可恶的是,李时雨还一边翻着我的衣柜一边问我:“今天穿什么出去?”

当时我的脸红得跟打红的烙铁一样,滚烫滚烫。而这两个浑蛋,完全不把我当女人看,宋桥看了一眼我胸前印的那只小鹿斑比之后,神情凝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在想什么……”我看着宋桥表情里透露出猥琐的笑容,一把抓回被子挡在胸前。宋桥忽然转过头去对着李时雨笑得一脸淫荡地说:“老样子嘛老样子……”

我气得找不出话来反驳。直接抓起床上的枕头砸向他。

这个时候,站在一边的李时雨面无表情地问:“底下的也是那只斑比?”

我终于发现了,原来我的神经是那么容易崩溃。那时我真恨不得冲过去把他们俩千刀万剐了——同时心里默默地和我认识他们的这十六年的日子里做的事情一样——诅咒他们早点下地狱。

不过幸好上帝知道我不是真心的。否则这两个妖孽真不知道该下多少次地狱了才是。

我、李时雨和宋桥从小是光着屁股玩到大的。我们的父母都是同学且关系十分要好。结婚后又相约住在一起。所以我们又是邻居。按照他们上一辈的期望,忽略了我是个女生的事实,把我和他们俩放在一起玩,所以从上幼儿园开始我们就是同校兼同班。一直到初中,开始按成绩分班了,虽然是这样,但仍旧不能逃离和宋桥、李时雨是同班兼同校的命运。接着是高中,虽然也是按考学成绩入学,但在我妈妈和宋桥妈妈两位母亲的施加压力下,我和他也不得不在中考那年拼命地学习,为的是,能和当时全年级成绩排名前十的李时雨考到一个学校去。

虽然我和宋桥嘴上对这件事情颇有微词,只因为他们上一辈人的愿望就决定了我们三个人的一生,但是其实我们心里都非常高兴能够继续待在一起。结果我、宋桥真的和李时雨那个天才考到一个学校去了以后,我们仨也开始坚信,“这是命运”,这也更坚定了我们仨要永远在一起的命运。因为考上那所全市闻名的重点高中后,我妈妈和宋阿姨都觉得我们能考上那所重点高中,当时我们仨的班主任老师功不可没。于是我妈妈和宋阿姨坚持要请我们班主任吃饭。结果我们老师说,其实连她自己也不相信像我和宋桥那样的年级吊车尾能考上重点高中,老师说要是谢她还不如去庙里拜拜,谢谢老天爷呢。

我在入高中之前一直都梳着短头发,也因为经常和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玩,在他们潜移默化的熏陶下,我的性格特别像男生。当时我的女生朋友特别少。不知道是为什么,接近我的女生都是托我给他们俩妖孽送情书送礼物的。其实也有可能是因为我那时侯外表真的太男性化了,一举手一投足都透露出男生的气息。但其实我内心有时候很细腻。跟所有那个年纪的女生一样,会有喜欢的男生,会有着很多秘密心事。只不过这些我比她们要来得晚些。也许也是因为我那时经常跟他们打篮球钓鱼爬山的,皮肤也晒得黝黑。再加上我发育得晚,都初三了,还看不出胸部有什么起伏变化,每次买衣服又都是他们陪我去买,几乎也没穿过裙子。所以时常有人把我也误认为是男生。那时候还经常被李时雨嘲笑说:“亏你起了个这么女性化的名字,你根本就是一如假包换的男人啊。”

所以中考完的那个暑假我决心,高中的三年,我一定要把头发留长,一定要把皮肤变白,一定要穿裙子,一定要告别“假小子”的称号,并且我还要找到我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

宋桥和李时雨听见我这么说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举起手摸摸我的额头后,又互相摸了对方的额头,然后一股烟似的跑到客厅异口同声地对我爸和我妈说:“叔叔阿姨不好了,甜甜她病了。”

我爸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俩,李时雨紧接着语调冷静地补充了一句道:“发烧了好像是,挺严重的,都有点神志不清了。”

所以从高中开始,我就不再陪他们一起打篮球了,每次他们俩找我打篮球、踢足球的时候我都得佯装生病的模样捂着肚子推辞,结果这个小阴谋很快被李时雨识破。好像是有一天放学,李时雨来班级找我和宋桥,那个时候我们入高中已经一个多月了,可是一次篮球也没打过,因为每次都被我推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