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的心都是偏的,或左或右,要把一颗心移到正中的,都不可能活下来。
1
我有一段时间没在学校里看见袁宇。
何氏的调研之后,Patric教授随即回国,研究项目暂告一个段落,小罗刚刚坠入爱河,如同人间蒸发,小邓再没有与我联系过,只有里美,给我来过一个电话,说她与小邓要趁假期去云南旅行,三言两语,我没有问起袁宇,她也一字未提。
他就像是人间蒸发了,后来我在食堂里听大三女生谈论,说他到底还是应家里要求出国了。谈论这个消息的几位学姐脸上多少惋惜,又说Z大原来就没几个能看的男生,袁宇这一走,简直是沙漠失去了绿洲,令人无限扼腕。
到最后就连我们这些大一女生的寝室都受到影响,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走廊里拉住我,问我袁宇要走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我吃惊:“为什么问我?”
她撇嘴:“别假了常欢,谁不知道你跟他关系特殊。”
我差一点要用手去托下巴:“我跟他关系特殊?”
她的眼光简直像刀子:“不是吗?谁都看到他不断找你,车子停在宿舍楼门口等你,你还想否认?”
我顿时耳朵发烫,好像有无数人正在看不到的地方议论纷纷。
我只能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幸好她也没有追问,冷哼一声就走了,临走扔下一句:“早知道你不会说。”
我一个人离开,去咖啡店打工。三月过半了,扑面而来的风却依旧冰冷,咖啡店前的街道永远是安静的,刚下过雨,地上的菱形花砖干净如洗。路上行人不多,我把手插在口袋里,匆匆低头赶路,一边走一边消化袁宇即将离开的消息。
谈不上魂不守舍,但那种突然松了口气然后便怅然若失的感觉真是非常古怪的,让我很不习惯。
虽然我无法接受袁宇的“一时兴起”,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可算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如果半山腰的那一幕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无论过多久我都会为此难过的。
快到咖啡店的时候,天上又开始下雨。
路灯随着雨声突然亮起来,天几乎是一瞬间变黑了,咖啡店暖色的灯光比平时显得更加吸引人,我快跑几步推门,门上的铃铛清脆作响,小菜在吧台里头也不抬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我把外套的帽子从头上翻下去,抖了两下,刘海都有些湿了,冷意钻进皮肤里去,让我打了个喷嚏。
小菜抬头,看到是我就从吧台里走了出来:“你可来了,有人等你呢。”
我愣一下:“谁?”
她一根手指朝上:“在二楼。”然后又凑近我耳朵压低声音说话,挤眉弄眼:“是帅哥。”
我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她:“小施先生来了?”
小菜的审美观对我来说总是个挑战,就比如她迷恋老板,老板就是天下美男的模板,小施因为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侧面角度与老板相似,就被她牢牢记住,偶尔几次出现在咖啡店外,都要被她津津乐道说上好几天。至于严子非,小菜说,她被他的气势压倒了,以至于无法分辨他的确切容貌。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我简直目瞪口呆,但小菜是非常认真的,还给我解释。
“你不觉得那位严先生很厉害?”
我反问:“厉害?他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
小菜大声叹气:“不是那种厉害,是气势你懂吗?气势。我每次走到他面前,都觉得自己会说错话。”
我不明白,对我来说,严子非是爱笑而亲切的,很多时候甚至是有趣的,或许是因为他对我敞开胸怀,我骄傲地想,只有我知道他那些不为人知的小细节,知道他早起只喝咖啡,知道他在家永远白T恤灰色运动裤,知道他睡得很晚起得很早,但会有一点起床气,不大,就是喝完那杯咖啡之前不爱说话而已,还有他非常忙碌的时候,偶尔抬头看到我在旁边时露出的那个微笑,无论何时想到,都让我为之神往。
小菜摇头:“小施先生要来也是在外头等,他什么时候进来过?亏我还想免费请他喝咖啡。”
我笑她:“小心老板听到吃醋。”
小菜眼睛都亮了:“老板真的会吃醋吗?那下次我一定要试一试。”
我哭笑不得地:“我什么都没说过。”
她犹自盘算,又指了指上头:“快去吧,他等你有一会儿了。”
我“哦”了一声,也不换制服,先上楼看个究竟。
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我脑子里晃过数个人,知道我在咖啡店打工的人不多,或许是罗比突然有事找我,也可能是小邓,但他应该和里美去了云南,可能性就不大了,又或者是严子非的另一个助理,严子非三天前飞了新加坡,这次小施是一同去的,没有留在上海。
我这样想着,一只脚已经踏上了二楼。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咖啡店里人最少,二楼空空荡荡,只有靠窗的小桌上搁着一杯咖啡,唯一的顾客坐在沙发里,面孔对着楼梯的方向,与我打了个正面。
我一时震惊,下一步动作就停住了。
等我的人,是袁宇。
2
袁宇站起来,叫我:“常欢。”
他好像黑了,也瘦了,那么冷的天就穿了件带兜帽的套衫,羽绒外套扔在沙发背上,运动鞋牛仔裤,一派美国电影里的打扮。
我不合时宜地想,他这是已经去过还是没去啊?转眼就变成美国人了。
我之前的一点点惆怅随着袁宇的出现都飞走了,短暂的震惊过后,我第二只脚终于踏上二楼。
“袁宇。”
我与他面对面坐下,问他:“你有话要跟我说?”
袁宇想一想,然后低头,笑了。
那是喝了一杯苦酒以后的笑容,在他年轻飞扬的脸上很不相称。
我半点愧疚之心都没有,以他所作所为,我还能心平气和地与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已经足够朋友。
我也不等他,先开口。
“我接受你的道歉。”
他一下子抬起头来,两只眼睛都瞪大了。
我从来没在袁宇脸上看到过那么趣怪的表情,一时忍不住,竟然笑了。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直到我的笑完才能开口。
“常欢,你真是不一样了。”
我摸摸脸:“哪里?”
我是想好了要让这件事过去的,我已经决定要快乐了,快乐的人对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大脑会自动将不愉快的事情过滤掉,只留下愉快的部分,就像我现在看袁宇,半山腰上那一幕就淡了,反倒是他对我好过、帮了我很多的部分色彩浓重。
我应该原谅他的,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心满意足,而他就要走了,他到这里来,只可能是告别。
我甚至庆幸他来了,朋友之间的不告而别太伤人了,尤其是在那样的最后一次相处之后。
袁宇认真打量我,然后下结论:“哪里都不一样了。”
我没有再审视自己,如果袁宇这么说,那一定就是了。
但改变是好的,虽然过程痛苦,但有些痛苦是值得忍受的,它们令人成长。
袁宇正色:“我确实是来道歉的,那天是我一时冲动,对不起,常欢。”
我很高兴听到他这样说,其实以他来说,就当那件事没发生过也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多少人做了就是做了,再错也不会承认。
我回答:“我已经接受了。”
他想一想:“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点头。
他松了口气,但脸上并没有喜悦之色,过会儿才道:“就你最特别。”
我带一点笑:“哪里特别了。”
袁宇终于被我气得笑起来,一只手抬了抬,像是要拿手来抹我的笑脸,我往后一退,他就把手放了下来。
“没你这样的,平时敏感得要命,该敏感的时候,迟钝得像块木头。”
我腹诽:不就是没看出你对我有企图吗?师兄!
我正色:“我一心向学。”
他忍不住也笑了:“一心向学你个头,你都和严子非在一起了。”
我瞪住他,他立刻举起双手:“好了好了,我不该说。”
我把手放在脸上,可以感觉自己的眉毛慢慢放松。
真奇怪,以前人家说眉头倒立我从来不信,原来是没有眉头倒立的成因,有些表情是自发形成的,大脑一受刺激皮肉立刻行动,根本来不及伪装。
袁宇看着我,声音低下来:“常欢,朋友才这么说,严子非不适合你。”
奇怪,他这样说,我反而听出他的担忧与好意。
我轻轻回答:“我知道,他比我大。”
他有点急了:“我不是说这个。”
我心平气和地:“我也知道,他有过爱人。”
袁宇“……”
我笑一笑:“那你要他怎么办呢?守身如玉,等我出现?他三十多了,又是那样的人,他要是从没有过爱人,那才让人恐怖。”
我垂下眼:“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谢谢你。但这世上是没有完美的,有些东西即使不完整,我也想要。”
袁宇突然激动起来:“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你这样说,不过是因为你没在他那个年龄。等你三十多了,也会有不能忘记的人的,到那个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袁宇看着我,窗外路灯的光透过玻璃打在他脸上,我永远不能忘记他所说的话。
他说:“如果我真爱一个人,在她之后,我不会再有,也不希望再有爱情。”
这句话以后,我和袁宇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
打破沉默的是小菜,她噔噔跑上楼,一眼找到我。
“常欢,你还聊呢?下头都排队了。”
我应了一声,立刻站起来:“我马上下来。”
袁宇也站起来:“你忙吧,我要走了。”
我已经不能再与他对视,只别过头说话:“我送你。”
下楼发现确实是有一批客人同时进来,全是隔一个路口商务楼里刚下班的上班族,大多是来买蛋糕带回家当点心的,顺手再来一杯外带咖啡。但小菜说的排队却是没有,因为已经有人在吧台里手势娴熟地冲泡咖啡,哪一行都有顶尖人物,就比如黑衬衫老板,看他做咖啡是一种享受。
小菜看到老板,一张脸自动调整成向日葵模式,半仰着就过去了,谄媚又狗腿地接过老板递出来的纸杯放到托盘里,笑容满面地:“老板,今晚你过来啊。”
老板头也不抬:“不过来你能看到我?怎么楼下人都没有一个?”
小菜立刻出卖我,指着我的方向道:“有人找常欢,他们在楼上聊天呢,我刚才去叫她了。”
我一口气噎住,老板抬头看过来,目光在我身后的袁宇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放下手中的杯子欠了欠身。
“原来是小袁先生,稀客。”
袁宇立定,点头,也欠一欠身,我的目光在老板与他之间打了个转。
有些人总让我觉得自己陷在一个透明的网里。
小菜对我挥手:“常欢,你不是要送朋友吗?我在这里帮忙老板好了,你快去吧。”
自从我与小菜上班时间固定之后,老板就有些撒手不管的味道了,最近更是偶尔才来一会儿,让小菜哀怨不已,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与老板独处,顿时连交班时间都不管了,只顾着让我快走。
我明白小菜的心思,但沉默的袁宇让我有压迫感,我为难地看着她,只想摇头。
老板留小菜在柜台里,擦擦手走出来:“小袁先生要走了?”
袁宇回答他:“是的。”
老板看看我,又把脸转过去:“招待不周,我送你吧。”
“常欢!”
小菜哀怨的声音在我脑后响起,我转头看到她的脸,那瞪圆的眼珠子简直惊心动魄,我都被吓住了,赶紧接过老板的话。
“我送,我送。”
等我和袁宇走到街道上,还能看到小菜隔着玻璃对我挥手,用嘴型对我说话,让我晚点回来。
3
雨已经停了,袁宇走在我旁边,说:“谢谢你送我。”
我想要回店里去的话顿时说不出来了,随即想到袁宇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再见这两个字也变得艰难起来。
没想到袁宇下一句话就是:“刚才忘记说,我要去美国了。”
我“哦”了一声。
他擦着鼻子笑一下:“看,你一点也不吃惊。”
我不好意思对他说这件事已经全校皆知,早已不是新闻了。
“家里一直催我,爷爷过世以后,奶奶也想有孙辈在身边。”
“嗯,老人都需要安慰。”
袁宇把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常欢,你现在说话老气横秋。”
我很高兴他又恢复了正常,所以也就不计较他说话的内容了,只笑一下,又把两只手都插进外套口袋里。
“你要转学了是吗?去哪个城市呢?”
“旧金山,其实我更喜欢东海岸,但是得迁就老人家。”
我肚子里说话:所以哪里的学校都是随你挑的。是吗?
“你没开车吗?”
“没有,司机把我送到咖啡店就走了,我叫车回去。”
我又“哦”了一声:“那我送你到路口吧,那里叫车方便。”
他点头。
我们继续向前走,路灯不断地把我们的影子缩短又拉长,像一个反复无穷的游戏,天上突然又落下雨来,袁宇抬头,说。
“下雨了。”
我把帽子翻上来,帽子有点大,我用一只手拉着帽檐回答他。
“跑吧,路口公车站可以躲雨。”
我说完就转头往路口跑起来,雨是转眼就下大了,打在帽子上噼啪作响,然而这声音并未持续很久,我诧异抬头,是袁宇,脱了他的外套奔上来,罩在我们俩的头上,带着我一起往前跑。
这是我意想不到的动作,但大雨中的奔跑是本能,而且他的肩膀就在我身后,如果我不跟上他的速度,下一秒就会倒撞进他怀里。
我被动地与袁宇一起跑了起来,男人的体温永远比女人高许多,尤其是年轻的男孩子,靠近了像个蒸笼,他的运动服溅了水,一股暖热的湿气蒸腾而出,让我呼吸困难。
我想离他远一点,但整个世界都在下雨,白面筋一样,只有我们头上一小块他双手撑起来的地方是可供躲藏的,也只有这个地方,是我不想待的。
幸好公车站就在眼前了,我们冲到红色的雨棚下,这条路永远安静,又是雨天,车站空无一人,甫站定我就从袁宇身边倒退出两步去,他眼疾手快地拉了我一把。
“常欢,你要站在雨里吗?”
我岂止想站在雨里,我简直现在就想跑回咖啡店去。
袁宇把满是水的羽绒服丢在车站里的简易铁长凳上,一只手抹了把脸,另一只手将我拉进来一点才放开。
“躲一躲吧,我叫到车把你带到咖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