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你在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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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失恋小讨论(1)

林瑶美(女,34岁,歌词作者,未婚):“爱情呀,这个看不见的东西,坏起来都可能损耗掉你的生命。”

冯乐玉(女,29岁,未婚,化妆师):“我要结婚,我要结婚,好男人都上哪儿去了,我怎么碰不到一个?”

秦致力(男,30岁,独身,歌手经纪人):“不晓得这世上是男人傻还是女人傻,总是要费尽千辛万苦寻找什么甜蜜的爱情,太虚妄了,不是吗?”

胡先生(37岁,市政府某机关副处长,已婚,有个12岁男孩。自称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哎,这生活过得太平静,没有波澜,真想找点刺激,可就是有点怕。找妓女怕染上性病或艾滋,找情人又怕被粘上,搅乱了家庭。真是左右为难。嘿,我也不想太坏,只想来点刺激,调剂调剂生活。”

路美美(自称23岁,大学毕业,职业不详。):“爱情?荒唐。这世上有爱情吗?爱你到永远,不折不扣的鬼话。谁爱谁呀,全是交易。”

中午的天还这样雾霭沉沉,这在秋天是很少见的。林念之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眼,修长白净的双臂掠过肩膀向后甩去,一个无比懒散的懒腰完成在张开嘴的哈欠里。此时,怎么还有如此闲适的懒腰及哈欠呢?她的心该像纯白枕头上无处不在的泪痕那样,即使干爽地消失而去,也要有浓浓的伤痛。

林念之身子又不由自主地陷在白色的被单里,睡了一整夜、整个上午,被单依旧平展而整洁,她的如炭般光泽饱满的长发霸道地平躺在另一个枕头上,似乎空空的枕头都充斥艺术般古怪的作用。

有了头发的占领,此刻的林念之也该不那么孤单吧。然而,然而,林念之一味睁着好看的丹凤眼,空洞地望了望白色的门,白色的天花板,然后将视线调到窗户。

雾霭沉沉,天雾一色。

就像自己提不起精神的心情。

林念之眼角开始湿润。为了失败的爱情,已经哭了两天两夜了,够了。她狠劲地吸了一下鼻子,努力使自己几近悲伤的脸摆脱眼泪的搅扰。

在宽大、洁白的席梦思床垫上的林念之显得如此单薄、美丽、孤独,又孤立无援。

这并非别人给她的评价。在浅感觉、深感觉及内脏感觉都很敏感的林念之早已对自己并自己所处的外部环境进行过知觉编码。她与周遭的世界如此不和谐。她晓得此刻自己孤立无援,即使在热闹的周末派对中,即使精神与肉体都不计回报而倾心投入的恋情中。

她有时甚至要感叹,她是有毒的,像罂栗,即使美丽,即使善良。

然而这时的林念之是沮丧、不安,继而楚楚可怜的。

她不相信自己要被视为可怜。有毒的女子只会让别人受伤,她怎么可以被伤害呢?

林念之如此固执。

她哭了整整两天两夜,可她不承认自己的失败。

她上身懒散地攀在白色的电暖气上,秋天不需要供暖,暖气片光滑冰凉。林念之隔着丝质的睡衣清楚地感受到金属冰冷冷的质感。她总要为身心所能感觉到的浅感觉所迷惑,陷入莫明的兴奋和伤感中。然而今天没有。不,是此刻。

她左手支着脸颊,右手在窗玻璃上随意画着什么,对面的楼几乎看不到,隐隐约约的就像是海市蜃楼。再低下头往下看,同一个街区往日茂盛葱翠的梧桐树,也像是在虚幻的梦中,影影绰绰的。林念之纳闷,这个城市就像神通广大的神仙抛下个重头烟雾弹,扫荡着人间所有的清新快乐和五彩缤纷。

哎,这天,就像此刻我的心。

林念之看着灰蒙蒙的天想着自己的爱情,突然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个她爱的男子,就像是雾,缠绕着、挖掘着她,但注定还是散去,一场空罢了。

这是爱情呢!然而——听说——

所有的爱情终要落空的。

那么我们悉悉寻找又为了什么呢?

我在找谁?

你又在找谁?

什么样的爱情才是真正的、奇异的、惊心动魄的、魂牵梦绕的、一生一世的爱情?

林念之夜里总要不下十次地问自已。

她失恋了。她哭,大哭之后是嘤嘤地泣。她如此伤心,她的为数不多的闺中密友知道的话肯定会为她心痛。而哭到最后,她甚至不晓得是为罗亦夫的离去,还是为自己的失败。也许仅仅是一种无助感吧。

林念之落寞地整理着床铺,上周罗亦夫还在这里与她缠绵缱绻,只几天,便物是人非了。床单可以换条新的,可是驻扎在心房的东西又怎么能够得到彻底的清理呢?那些情感的关于爱情的东西都粘在心脏的细胞上了,清除不掉了,除非这些细胞一同死去。可这需要时间,根本无药可施。林念之不明白这个,只一味地痛着,痛着。

打开窗户,换换室内颓败的气息,然而换回的也是沉沉的雾霭。

哎,这天。林念之的叹气也显得底气不足,缺乏斗志。

失恋的人,散发的气息可也是霉变的吗?

郭贝蕾、兰珊她们要过来。那是林念之在从洗手间冲澡出来刚插上电话,接到贝蕾火急火燎的电话得知的。那像触电般的铃声吓得她身子一抖,可听到贝蕾急匆匆的语气,还是心平气和地同意她们来她家。

她们还不知道她失恋。只是因为联系不上她,着急。

女友都是这样神经质的,动辄生呀、死呀的。她们潜意识里怕林念之会突然消失而去。

怎么会?好死不如赖活着,我不会死的。林念之在女友的谈话中总会声明这一点。可她的女友们就是不信。这也难怪,她是作家,作品里充满灰暗的颓唐气息,死亡总充斥其中。这使她的朋友不得不为她担心。

说实在的,无论作何解释,她的生活总被作品引领着,无端地把快乐稀释而去,弄得沉重又不合潮流。

我要写些轻松畅销的东西,就像上海那些宝贝,生活快乐得一塌糊涂。林念之暗暗下决心,并开始标榜自己所拥有的快乐生活态度。当把这些想法告诉给贝蕾和兰珊,她们拍手一致通过。郭贝蕾甚至建议她在《美容》、《时装》、《家庭》之类的刊物搞个专栏,写些性呀、资生堂、披头士之类的东西,轻松地挣上稿费,然后快乐地消费。

这年头,女孩子都喜欢小资情调,把你的生活写出来,就是了。

那次郭贝蕾说得平静,只是从她那涂着深褐色唇膏的口中说出来,是那样夸张而又不正经。

林念之苦笑自己的走神,原本失恋的,偏偏想到这事上。她打起精神,取出冰箱里仅有的半只洋葱,一只西红柿和四分之一的紫甘蓝,对付着做个沙拉。还好,沙拉酱是正宗的,否则可真不能下咽了。

有客人要来,睡衣换去,穿了件海蓝色吊带长裙,感觉有点凉,她又披了条黑色的羊毛披肩,夸张得不伦不类。而她大概是想借这冲突的夸张掩饰失恋的灰暗心境吧。可这拖泥带水的装束影响着她做家务,她小心翼翼地拌着沙拉。由于怕酱弄脏衣服,她夸张又细致地做着这一切,就像在演戏。她都要笑自己了,真是饮食女子,还失恋着呢?竟然饶有兴致地弄起吃食。正寻思着,门铃的进行曲响了起来。进行曲,鬼呀,连这也是三个月前罗亦夫装的,他说她以前的门铃声像催眠,无精打采的。

鬼呀,又想起他。林念之骂自己,骂的同时拉开了门。

先是木门,后是盼盼牌防盗门。

一大捧香水百合堵在门口,林念之还没看清是郭贝蕾还是兰珊,就抱着花踉跄地退后,她们已嘈杂地鱼贯而入。

“我又不过生日,买什么花。”林念之从厨房木架上拿下那只大玻璃花瓶,向郭贝蕾怪道。

“路过水银路的花店,所有的花都半价,这捧香水百合只要三十块,像白捡似的,而且你又喜欢百合,顺水人情嘛。”郭贝蕾费力地脱她那五寸高的高跟鞋揉着脚丫说道。

“我就说嘛,平时抠抠的你怎么会舍得。”

林念之把插好的花放在客厅显眼的位置,退后一步欣赏着。冷不防,被人在小腿肚子上踢了一下:

“你这没良心的,给你送花,还抱怨。比你那些穷困潦倒的男友强多了。”

一直沉默的兰珊不高不低地插言道:

“就是,追我的男孩子送我玫瑰,也是一支两枝的。这年头,男人都不懂浪漫,不送花了,哪像解放前繁华的上海。”

郭贝蕾光着脚走到兰珊跟前,撩了撩她一丝不乱的短发,感叹道:“不是不懂浪漫,是现在的男人怕花钱,几枝上好的玫瑰可以买一个汉堡呢。况且你又不是他老婆。”

“老婆也没收到花呀。”兰珊还不死心,成心要跟郭贝蕾较劲似的。

“好了,别争了,姑娘们,吃沙拉吧。你们要牛奶还是麦片,都热好了,如果谁要煮咖啡,自己去哟,我不管了。”

林念之把蔬菜沙拉端到七十乘七十的方木茶几上,兰珊已乖乖地进厨房端牛奶了。

郭贝蕾天生小姐命,理所当然地坐在最舒服的水牛皮沙发上,双腿舒服地荡着,身子倒着陷了进去。

“春光外泄了。”还站着的林念之看着紧身衣裙的郭贝蕾,说道。

“我才不管呢?这里又没有帅男,我干吗非要拘束自己。”郭贝蕾毫不在乎,竟然还三下两下把胸罩从腋下拎了出来,欣赏地看了一眼。

放在沙发扶手上。惊得兰珊直吐舌头,然后向林念之眨眼睛。郭贝蕾不管这些,满嘴蔬菜还不忘笑兰珊:“你正经什么?别大惊小怪的。”

兰珊不理她,淑女般乖巧地坐在牛皮方凳上,不出声响地喝牛奶。

总要说点什么的。往常她们在一起聚,当然卢敏秋也在场的。不是在咖啡厅就是餐馆,口无遮拦地议论一周的心情。

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总是抢着说话,就像生活中也有导演给限制时间似的。而今天,郭贝蕾忙着吃,林念之忙着继续她的伤感,兰珊表演似的装文雅。有十分钟谁也没开口,屋里只有’莎拉·布莱曼热情性感的声音在回荡,从《一千零一夜》就那么滑到了《多美好的世界》。

“狗屁!Worlderful world,这世界美好什么?连个好男人都没有?”三十二岁的郭贝蕾口出这样的粗话。也难怪,谁让她这把年纪还装嫩,做一个地下小乐队——“三轮车”的贝司手,与一帮二十多岁的小男孩子们混在一起,轮番到酒吧演出。

“郭姐,你还缺男人?只怕你再用心都消化不了了。”兰珊声音虽细,但也是掷地有声的。

“都是垃圾。好男人难得呀,瞧,我们这样优秀的女子,也该配个优秀的男人吧。你看周围的,不是穷得像农民,就是古板得像银行会计,真是好窝囊。”郭贝蕾已吃饱喝足,直直地躺在沙发上,像条悠闲的美人鱼。

二十九岁的兰珊是市政府秘书,保守,又渴望婚姻。都二十九岁了,说出来谁也不信,她还没有谈过恋爱,货真价实的处女,老处女。

她最怕别人说老处女了,她真会神经紧张的。她很想恋爱,可就是怕上当,所以对郭贝蕾是既崇拜又鄙视。崇拜她都三十二岁了,还青春似火,男朋友一拨一拨的,鄙视她是觉得她太随便、不自重,生生地糟踏了女儿身。但两者相抵,明明是崇拜又占了上风。

“郭姐,那你说,我们就没希望了?这么大个城市,难道没有好男人了?”

郭贝蕾把眼睛往上翻了翻,耸耸肩道:“有是有,都被坏女人管着呢,轮不到我们了。”

兰珊似乎并不气馁,看着林念之说:“我就不信,这世界再没好男人了。我想只要用心,就能找到。”

郭贝蕾笑得坐了起来:“傻妹妹,不撞南墙不回头。你又没有念之那样的社交,能遭遇到两三个‘爱情’,你只能相亲了。”

兰珊被气得脸通红:“相亲就相亲,只要是好对象,能顺利地走向婚姻就成。”

郭贝蕾嘴巴撇了撇,瞅着半天都没吱声的林念之,发现念之的眼圈有些泛红,话题一转问道:

“你那个罗亦夫怎么样?这两个月跟我们都见得少了,怕是陷进去了,打得火热吧?”

林念之眼睛闭了一下,一滴泪还是不争气地滑出了眼眶。

“他走了,离开了我。”

林念之竭力装出轻松的语调,试图让嘴巴抽出一丝笑意来,可那比哭还难看。

“什么?他走了?第一次酒吧相遇后,他不是死乞白赖地追你吗?他就这样走了?”郭贝蕾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直直地压过莎拉·布莱曼充满诱惑的声音。

“他走了,抛弃了我,你们明白吗?我爱他,真的。他为什么要走?真不知道为什么!”林念之眼色迷茫,五官不那么平静了。

郭贝蕾觉得林念之伤感得有点奇怪,林念之从来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的,这次怎么会对一个仅仅是长得帅气的保险公司业务员有兴趣?简直是不值。她用手拍了拍林念之苍白中透着青色血管的脚丫,劝慰道:“算了,这种男人,一抓一大把,别伤心了,他走了也好,省得以后你要跟他分手时,他赖着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