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不因有债务而削弱,因为这种债多半是向本国同胞借的,等于是拆东墙补西墙,这样论点一直存在。对于这种破绽百出的论调和似是而非的比拟,如果我们不按照原则去推敲的话,也就听之任之,不必深究。因为在每个社会里,勤劳和有闲的人员之间有一定的比例,这是必然现象。假设把我们的赋税全部抵押出去,有可能就会弄到民穷财尽的地步。
任何国家都有适合自己国家征集钱币的方法,即符合他的生活方式,又适合使用他们的商品。在英国,对啤酒征收货物税提供了大量的收益,因为酿造啤酒的操作过程既令人厌烦,也无法隐瞒,而且这种东西也并非是绝对的生活必需品,如果生活必需品涨价,那就会大大影响穷人的生活。如果把这部分税全部抵押出去,将不会损伤一根毫毛。
征收消费品税要比财产税公平和简便。要是我们采取最激烈的方法来收取消费品税,那么我们的国家又会有什么损失呢?
对于国债应不应该进行规定限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政治认识上的不完备和人类的智力的局限性,我们难以对任何未试验过的措施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预言,但崩溃的种子已经大量播下,这一点就连最粗心的观察者也不会视而不见。在社会的这种反常状态中,只有公债券持有者才掌握着超出他们这一行业的直接效果之上的一切收益,他们不但控制了关税和货物税的全部所得,而且几乎攫取了全部地租和房租。
这种公债券持有者同国家不会发生任何利益纠葛,它们可能没有任何理想和抱负,只是享受其收益,平庸地度过其一生。倘若公债长期存放在某个家族手中,也不能把持有这些人看做是拥有世袭权利或荣誉的特殊人。因为他们的选举已完全为行贿和腐败所支配,并且,此外,别无他法,可以避免造反和镇压。
尽管法律上明确规定:决不征收不利于商业和工业发展的捐税,但是,那些沉湎于糜烂生活的人却没有能力解决各种紧迫的困难。商业上的不断波动要求不断改变捐税的性质,这就使立法机构时时刻刻都面临这样一种危险:在有意或无意中疏误失策。无论是税收失利还是其他的偶然事故,都会对贸易进行打击,致使整个政府陷于混乱之中。
那么,我们就要考虑怎么样做才能即支持对外战争和冒险勾当,保障贸易兴旺,又维护自己以及同盟者的利益。这种想法一旦实现,我们即使把一切储备都抵押出去让商业发达的国家更加富庶,但是,首先得解决支撑这一切的收入。显然是取自对年金收入连续征课所得税,把年金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再抵押,然后把它用于保家卫国之需。然而这种体系会带来种种困难,年金领受者须承担年金波动带来的风险。
倘若专制独裁的君主对年金领受者任意改变苛捐杂税,那么,就会使所有钱币都收归君主个人掌握。相反而言,要是征收任何捐税都征得年金领者的同意,那就永远也不能让他们拿出足够的钱来维持政府开支,因为那样做将会十分明显地减少他们的收入。我们也可以找出支持政府厘捐的实例在几个共和国里,不过这种做法总属于权力机构的非常措施,决不能成为常备。倘若把一个政府全部的税入抵押出去,那么它必将陷入贫困、软弱的境地。
以英国目前的发展局面来看,它正有朝这种局面发展的趋势。更何况还有无数无法预测的弊病,那将会造成一种畸形的现象。
由于社会长期潜移默化的发展,使得社会各界人士都对政府公债抱有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就连最达观的乐天支持派也不敢指望目前或未来任何内阁会执法谨严或偿还公债,以及国际形势会让他们从容不迫地完成这种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将如何理解事情的结局很少取决于战争、谈判,而是似乎根据一种事物的正常趋势推理、支配的呢?最初总是十分审慎地抵押,所以,既然现在终于愉快的达到了目的,就可以很容易猜想出后果。实事表明,这种后果不是国家毁灭社会信用,就是社会信用毁灭国家,古往今来,两者并存的方式还没有存在过。
“认为国家欠这笔债的想法是荒谬的,因为这债实实在在是人人都有相应的一份,同这些数字庞大的捐税相比,个人所纳的税款,只是支付利息中相应的一份而已。”这是公民赫岑逊先生曾提出过的二种支付国质的设想,虽得到过赞赏,但从来没有见诸实施。
但是,赫岑逊先生根本没有考虑到,要让每个人按照各自的财产情况捐献一笔钱,赎回我们的国家,这对于一下子预付上述捐款的相应部分是很难做得到的。更何况商业上的货币和证券财产呢?
结果很明显,整个负担完全落在土地宅邸等有形财产上,这看来是一种难以忍受的不平等压迫。
虽然这一设想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以实现,但是当国家财政窘困万状时,有些谋士提出种种方案来解决债务问题时,应急时也是可以使用一些的。不过到那时,社会信用也许就会脆弱得不堪一击,甚至葬送在一些“庸医”手中。
国家失信有可能是战争、挫折、天灾,甚至征服和胜利引起的结果。
不得不认识,君主们以及国与国之间经常为债务基金或国家抵押大动干戈,要是君主们对于君和国都十分有用的生命财产尚且毫不怜惜,怎么可能过分要求他们肯用自己及社稷都有害的财产呢?
假设国家现金已经耗谒,或者国家面临着入侵的威胁,在这种局面下君主或大臣手中掌握着安邦定国的妙策而不使用,那将是十足的愚蠢。到那时,已经发行和抵押出去的公债会带来数额巨大的收入,这笔收入足以保证国家安全。
但是,如果在燃眉之急挪用了这笔钱款,也许可以马上归还,那么,也许经此一击,那本以破败不堪的整个组织就会顺刻瓦解,断送成千上万人的生计,我把这种情况称之为社会信用的自然毁灭,是一种自然的法则,无法用任何方式改变。
大多数人都存在听凭摆布、甘受愚弄的天性,尽管这样的天性会像英国无偿破产一样,可是过不久就会使社会信用象过去那样兴旺发达。人们一般总是相信眼见为实的东西,至于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不管怎样言之凿凿,总是不大信任的。虽然如此,那冠冕堂皇、信誓旦旦的承诺保证,配以眼前利益的诱饵,对他们仍然具有不可抗拒的强大影响。
自古有之,人类经常会落入同样层出不穷的圈套受骗上当,而且却仍然执迷不悟。鼓吹爱国,笼络人心,一向为僭主篡权大开方便之门;阿谀奉承,总是包藏着背信弃义的祸心;常备军队,无非给独裁政府提供支持;赞美上帝,不外使教士们坐收世俗之利。唯恐社会信用遭受破坏后,从此一蹶不振,这种担心实在是杞人忧天,大可不必的。事实上,凡是深谋远虑的人,一旦对旧债采取一笔勾销统统抹掉之后,反倒比现在更愿借钱给国家。
塔西陀的《历史》里的那种见解,对本文完全适用。就像糊涂人换得大量金钱,而在明智的人看来,有损于国家所能获得的一切全是空的。国家欠债,谁也无法强迫它偿还。债权人所能控制它的惟一有利办法,就是设法维护其信用,不过这种有利,极容易因为债务过巨,以及出现一种异乎寻常的、甚至连这种信用本身也无力挽回其困境,而被压倒。就像一些国家不得不采取种种非常措施,而这种措施对自己国家也是不利的。
上面论述的两种情况还不是灾难性的浩劫,而只是数千人作出牺牲,以确保亿万人的安全。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考虑到这样一种危险,用亿万人来唤取数千人的一时苟安,是否值得?
民众政府也许会认为,让一位大臣无偿破产是一种铤而走险的做法。上院的议员都是地主,下院的议员基本上也是地主,因此,可以说这些人都没有大量公债券财产;然而,也许是由于下院的议员们同地主们的联系太密切,所以人们认为,他们信守不渝地坚持的是社会承诺,而不是谨慎、策略,甚或正义,严格地说,即不从实际需要出发。
对于欧洲的势力均衡,从祖父等、父辈至今,都认为太过平衡了,要是不加以协助或关心就不能长久的维持。可是到了我们的下一代,由于对斗争感到厌倦,同时也为债权所束缚,也许会袖手旁观,坐视邻国受压迫、被征服,直到他们自己最终也和他们的债务人一道听凭征服者的摆布我们通常称之为社会信用的横死。
以上这种情况,看来离现今之世不会太久远,而且应该说就在孕育中,人类用理智,不等它露头就能一眼识破。
古人认为,要想获得先见之明的天赋,就必须具有敬神的精神,由此可见,我们现在必须正视社会信用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利用它管理国家事务,发挥社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