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反,迷信则能逐渐地、不知不觉地潜入人心,使人们变得服帖顺从。因此,迷信的宗教能为执政者所接受,而民众也认为它好像没有什么害处。但迷信的托管者牧师,却因为迷信而巩固了自己的权威从而变成暴君,用他们特有的方式扰乱人类社会。
罗马天主教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了获取权力,这把全欧州都陷入了一场声热浩大的动乱中。另一方面,我们那些非国教的信徒以前曾是那么危险的宗教偏执狂,现在却变成了非常自由的理性主义者,而其中的教友派似乎很接近宇宙间惟一有条理的自然神论信仰,即儒教,或曰中国的孔教。
迷信与宗教狂热在对待公民自由上是不同的,宗教狂热可以说是公民自由的友人而迷信则是公民自由的敌人。宗教狂热能摧毁牧师的一切权力。在它大胆雄心勃勃的同时,本身便伴随着自由精神。
在英国内战时期,公理会教派和自然神论者的宗教信仰虽然最为对立,但两者却联合成了一个政治实体,对共和国同样满怀热忱。辉格党与托利党诞生以后,辉格党的领袖们有的信仰自然神论,有的不拘泥宗教信条,公开表示赞成宽容、对基督教所有教派一视同仁。而非国教教派的信徒则具备宗教狂热的一切鲜明色彩,总是无一例外地赞同辉格党关于保卫公民自由的主张。
反之,迷信则在牧师的主持下呻吟相似的迷信,则使高教会派的托利党人与罗马天主教徒长期地结合在了一起,共同支持国王的特权,尽管有些人觉得辉格党的宽容精神后来与托利党的宽大精神似乎十分相似。
不同的宗教精神往往决定着不同的宗教派别的性质。在法国莫利纳教派由耶稣会修士操纵,是迷信的密友,墨守外在的宗教形式和礼仪,全心拥护牧师的权威以及传统。冉森教派是宗教狂热者,热心提倡热忱的侍奉和内心生活,很少会受权威的影响,他们可谓是半个天主教徒。
结果与我在前面的推论完全相契:耶稣会修士最终成了民众的暴君和宫廷的奴仆;冉森教派却保留了热爱自由的微弱火花,它们日后将在法兰西民族中迸发出来。
论多妻制与离婚
双方利益会对夫妻关系构成一定的影响。因为其他一切关系都不像夫妻关系那样,将个人的全部利害得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也就不会像夫妻关系那样危机四伏。
婚姻是什么?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建立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的。它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但如果婚姻双方不违背繁衍人类这一根本目的,他们多数会同意那些条件。
只承认一种婚姻样板,认为所有婚姻都一样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迷信。不同女人和不同男人结合在一起,她们给彼此的承诺是不一样的,男人承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供养妻子儿女的方式同样也不同。这充分说明了,人类的法律若没有限制男人的自由天性,每一个具体的婚姻便都会像其他任何一种契约或合同那样与众不同。
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法律为婚姻这一重要契约提供的条件是不相同的。
我在一本书上曾了解到这样的信息:由于战争使雅典公民减少,雅典共和国允许每个男人娶两个妻子。诗人欧里庇得斯碰巧娶了两个聒噪饶舌的坏女人,她们的妒忌和争吵使他饱受折磨,竟使他在后来永远变成了憎恨女人者,并且成了惟一永远憎恶女性的剧作家。
人类和动物不一样,人类是让人运用自己的心智,按照具体的环境和情况去调节婚姻法律的。地方法就是对每一个人的心智的补充,同时它也通过约束人的自由天性,使个人利益服从于公共利益。
法律可能允许多妻制,如在东方国家中;法律也可能允许自愿离婚,如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当中;法律也可能规定一个男人一生只能娶一个女人,如在现代欧洲人当中。
有些人认为,拥护多妻制是使男性摆脱女性奴役的惟一对策,只有这样才能重获男性主宰权。也有人反驳说,男性的这种主宰权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篡夺,它摧毁了两性间的亲近关系,更不用说破坏了大自然在两性间建立的平等。
由于女人没有自主的自由,所以像最低贱的动物一样被买卖。丈夫如同一个鄙俗的获胜者,他发现了熄灭一切爱火的诀窍。我们英国女士的著名美德足以不使她们蒙受这个恶名。我们与女性的自由交往,比其他任何发明都更能使社会文雅精良、生机勃勃、臻于完美。
但是,亚洲人的风俗却既毁灭了爱情,又毁灭了友谊。毁灭了爱情与友谊,世上还能剩下什么值得信赖的东西呢?
东方人这些制度的另一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对儿童的教育,尤其是对贵族儿童的教育。在奴隶当中度过了童年的人,其本人只配做奴隶或者暴君;在其未来的交往当中,无论对方身份是高于他们还是低于他们,他们往往都很容易忘记人类天生平等。
在另一个允许多妻制的国家,男人们为了将妻子关在自己家中,会将妻子弄成跛子,使她们的脚对她们失去用处。西班牙男人为了不使自己丢脸,他不许其他男人对他妻子产生非分之想。
例如,西班牙已故国王的母亲当年去马德里时,路经一个以制造手套和长袜闻名的西班牙小镇。小镇的官员们认为,表示他们对接待这位新王后感到荣幸的最佳方式,莫过于向她敬献手套和长补袜,但当小镇官员献上长袜的时候,随行内务官却大为恼火,用力将它们扔到了一边,并严厉地申斥了那些官员,说那些袜子是对王后的最大亵渎。他说,要知道西班牙的王后是没有腿的。当时,年轻的王后虽然听懂了他的话,但并未彻底理解,加上她以前常对关于西班牙人嫉妒的故事感到恐惧,便以为西班牙人要砍掉她的双腿。于是她大叫起来,央求人们将她送回德国,说她绝对忍受不了那个手术。众人颇费了一番气力才使她平静下来。
在君士坦丁堡,在一个男人面前提到他的妻子会被视为粗鲁下流。诚然,有教养的欧洲人也将“不谈妻子”当作一条座右铭,但其理由却不是男人的嫉妒。我认为,那是由于倘若没有这条规矩,我们便常会因过多谈论妻子而使同伴生厌。对这条文雅的格言,《波斯人信札》的作者则另有一番解释。他说:“男人永远不介意在同伴中提到自己的妻子,不然的话,他们就会当着另一些人谈论她们了,那些人比他们更熟悉他们的妻子。”
我们现在要考虑的是,否定多妻制而让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婚配应以多长时间为期。以及是否应当容许自愿离婚。
对于两颗天性就无法结合在一起的心,还是将它们分开为好,这样做是为了让彼此都找到适合自己的心。两个人由爱情而结合在一起,而现在只剩下仇恨,那么在一起还有意义吗?每天在婚姻的枷锁上无体止的争吵、指责。只会增加更多的厌恶与反感。
治愈仇恨与家庭争吵的最好办法便是离婚自由。男人的心唯有在自由中才会感到快乐,而一旦被束缚,它便会感到痛苦忧伤。若强行限制它,不让它得到其选择的东西,它的好恶马上就会改变,而渴望也会转为反感。倘若公共利益不允许我们通过多妻制去享受多样的变化,至少,公共利益并未剥夺我们的那种自由;它是须臾不可或缺的。
以上是离婚者为自己的行为所做的陈述,但是夫妻离婚后,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却是重大的。把孩子交给一个对他漠不关心的敌人是多么的无知?使其子女陷入苦难又是多么的无助。难道我们还能因无常的冲动极力增加离婚吗?
人本身是由众多矛盾构成的,这种成分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动作,动作时会自相矛盾。但这种矛盾并不总会互相破坏,某个成分可能在某个特定时机占据主导,而这是由于环境对它多少更为有利一些。
例如,爱情是一种不安宁的急躁激情,充满了奇思异想和无常变化:一个表情,一缕气息,甚至毫无来由,皆可激起爱情,而爱情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突然熄灭。这样的激情需要自由超过需要其他一切。
和爱情相比友谊是一种被理性所支配,被习惯所巩固的稳定平和的情感。友谊有长期的相处做保证,相互冷静的义务做基石,而爱情则在嫉妒、担忧、忽冷忽热中成为折磨的地狱。我们不妨考虑一下:在婚姻中最具支配作用的究竟是爱情还是友谊。如同在婚姻中最有利的究竟是自由还是约束。
通常,在最幸福的婚姻里,由于双方长期相识,爱情已被加固成了友谊。凡梦想蜜月以后还存在狂喜与迷醉者,皆为傻瓜。将爱的激情置于冷漠、轻蔑和重重困难之下,使它持续十余年,要比将它置于稳妥的拥有之中,使它持续一个星期更容易。
所以,我们不必害怕稳固而诚挚并由友谊维系的婚姻之结,因为它能使双方的关系友好和睦。不过,倘若婚姻并不稳定可靠,加固它便是最好的补救之计。要想将婚姻进行到底,两人共度一生,双方就必须尽量忘掉许许多多琐碎的争吵和嫌恶。
最后我要说明一点,双方利益会对夫妻关系构成一定的影响。因为其他一切关系都不像夫妻关系那样,将个人的全部利害得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也就不会像夫妻关系那样危机四伏。
历史学家狄奥尼索斯说,夫妇将双方的利益不可分割地结合了起来,而双方都认为这种结合是不可避免的和必要的,因而放弃了对其他任何选择或追求的期望,这种结合所造就的和谐实在是妙不可言。这段话充分的说明了禁止离婚的好处。
在当今,拒绝多妻制和离婚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英明可取的做法。
论爱情与婚姻
男人若不是滥用他们的权威,女人也绝不会想尽各种办法抗拒男人的权威,更不会如此的热衷主宰男人。历史告诉我们,暴君造就叛逆,叛逆者也易成暴君。所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要试图去做主宰者,要平等地处理一切事情。
对于婚姻,女人常常有自己的见解,也许她们并没有发现这种见解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她们误把大家对婚姻的讽刺当作对她自己的讽刺。所以我想写一篇讽刺婚姻的文章,对女性来说,这样的文章可能是弊多利少。
我要告诉女人,影响其心情的往往是一种主宰欲。在婚姻中女人往往酷爱主宰男人,实际上这正是导致双方争吵的根源。如果你是个聪明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就应该做一个让男人满意的女人。对此,历史上就有个不同寻常的例子。
据说,塞西亚的全体女人曾合谋反对男人。她们竭力严守这个秘密,竟使男人对她们的计谋毫无察觉。男人醉酒或入睡以后,她们突然用锁链将男人牢牢捆起来,然后召开了一个严肃的议事会议,与会者皆为女性。她们在会上争论该用什么办法巩固女人目前所占的优势,防止女人再度陷入受奴役状态。与会的女人似乎都不赞成杀掉所有的男人,尽管她们以前都受过男人的伤害。她们这种宽宏大量乃是一种崇高的美德。
于是,她们后来一致决定挖去所有男人的眼睛,由此永远放弃她们的美貌被男人看到时她们心中涌起的虚荣,以确保女性的权威。她们说:“我们不必再假意地穿着打扮、四处招摇了,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摆脱男人的奴役。我们虽然再也听不到温柔的叹息,但也再不会听到对女人的蛮横命令。爱神必会永远离开我们,但他将带走女人对男人的屈从。”
部分女人为了留住自己的爱神,甚至宁肯牺牲男人的部分感官使其变成残废,沦为附属。在这一点上女人比较愿意让男人失去听觉,不愿让其失去视觉。
实际上,婚姻生活中,失去听觉造成的不便远远小于失去视觉。我认为,这是由于她们以为无论男人有无视觉,她们都一样能主宰男人。有时女人在她们青春美貌衰退后,为了继续占据主宰的主动权便会纷纷效法其姊妹们的先例。
上面的故事来自塞西亚,我不知道苏格兰的女士们是不是从那里学到的办法。她们在选配时常常挑选俊朗的男士,诊断这样做可以更好的放松对配偶的管束。实际上苏格兰好的这种做法是非常粗鄙的,因为她们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将心灵的眼睛占据了。
从另一方面讲,男人若不是滥用他们的权威,女人也绝不会想尽各种办法抗拒男人的权威,更不会如此的热衷主宰男人。历史告诉我们,暴君造就叛逆,叛逆者也易成暴君。所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要试图去做主宰者,要平等地处理一切事情。
柏拉图对爱情与婚姻的看法是这样的:他将结合在一起的男人与女人称为“阴阳人”。人类最初像今天这样分为男性和女性,但人人都是两种性别的混合体,其自身既是丈夫又是妻子,两者融合为一个生灵。这种结合无疑非常彻底,也产生了极大的和谐与幸福,乃至这些“阴阳人”因自己的繁盛而自高自大,并开始反叛众神。
为了惩罚他们这种鲁莽的蠢举,朱庇特想出的最好办法就是分开“阴阳人”身上的男性部分与女性部分,用最初无比完美的合成体造出两种不完整的生灵。由此便出现了两种彼此截然不同的生灵——男人和女人。
因此,这些作为一半的生灵便在各种人中不断寻找被分离的另一半。但时常出现一种情况,他们会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时犯错误,他们会将根本不是自己的一半错当成自己的,而那两个部分既不互相适合,更不能结为一体,正如我们通常在双方的争吵中所见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结合会迅速解体,使每个部分再度获得自由,去搜寻自己失去的另一半,通过考验,徒劳地尝试与见到的每个人结合,直到发现与其真正伴侣的彻底和谐,这番努力才算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