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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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佛看人性(1)

一、止恶扬善

《阿含经》里有一句偈语:“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里把佛教解释成一种劝人止恶扬善的宗教,认为善恶观可以涵盖佛教的全部教义。可见关于善恶的道德评价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佛教为什么这样重视它的道德原则?这与它对人生、宇宙的基本看法有关。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佛教是以缘起论观点来解释人生和宇宙一切现象的,它的道德观当然也是以缘起论为出发点的。宇宙间一切现象和事物的产生和消灭,都离不开因果关系。佛经上有“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的公式,说明了事物之间在时空两个方面的相互依存关系。对人类来说,在天道轮回中,他们为什么能降生人间?他们中间为什么有的人生得意,有的命运坎坷?这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前世因缘所定。前世造业,今世受报,今世造业,来世受报。《无量寿经》说:“世间诸众生类欲为众恶,不知为善,后受殃罚,故有穷气、孤独、聋盲喑哑、痴恶、疯狂,皆因前世不信道德,不肯为善。其有尊贵、豪富、贤明、长者、智勇、才达,皆由宿世慈者修善积德所致。世间有此目前现事。寿终之后,入其幽冥,转生受身,改形易道,故有泥犁、禽兽、蛹飞、蠕动之属,譬如世法牢狱、剧苦极刑、魂神命精随罪趋向。所受寿命或长或短,相从共生,更相报偿,殃恶未尽,终不得离,辗转其中,累劫难出,难得解脱,痛不可言。天地之间,自然有是,虽不即时暴应,善恶会当归之。”业,包括身业、语业、意业,按其性质则又可分为善业、恶业和无记业。能感召有益于众生身心结果的是善业,反之,能感召有害于众生身心结果的是恶业。无益也无害的则是无记,也就是非善非恶,势力微弱,对以后果报不起作用的业。所以最重要的是善、恶二业,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这个意思。众生造业必然产生果报。业力千差万别,其所招感的结果也大别迴异。但概括起来,则无非是有漏和无漏二果。“漏”就是流转的意思,有漏是指生死流转,无漏是指断除生死流转。有漏果是由有漏业因所招的果报。有漏业因分善恶二类,善法招乐果,如众生在六道轮回中得人、天果报。恶法招苦果,如众生在六道轮回中得畜牲、地狱果报。无漏果是由无漏善业因所招的果报,如成就阿罗汉、菩萨和佛。无漏善业是极善业,故可以转生净土。造极恶业的则会转生无间地狱。今世的祸福苦乐都是前世造业,无法改变。但来世的命运都要由现在的“业”——人们的所作所为来决定。人们要在来世得到好的报应,不再受苦受难,以至超脱生死轮回,断除人生痛苦的根源,只有“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也就是发扬佛教道德。

那么,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对此,不同阶级、不同时代、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例如,尼采认为,善恶标准不是人去发现的,而是人生制订的。人的意志就是善恶标准。凡我所愿意做的就是善,就是道德。杜威、胡适等实用主义者认为,只要行得通就是善,行不通就是恶。亚里士多德认为,只要是能够达到目的的行为,就是善行,否则就是恶行。伊壁鸠鲁认为,能在精神上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是善行,相反则是恶。中国儒家学派则认为,善就是符合人的良知,良知泯灭则为恶。总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只要和他们的人生观、宇宙观相符合的思想言行,就被认为是善;反之,则被认为是恶。佛教的善恶观同样如此。佛教认为善就是“顺益”。顺就是“顺理”、“顺体”,也就是一切思想言行要符合佛法,符合佛教对人生和宇宙的看法。以佛法来指导自己的人生。《菩萨璎珞经》说:一切众生“顺第一义谛(即佛教的真理)起名为善,背第一谛起名为恶。”《大乘义章》也说:“顺理为善,违理为恶。”“益”就是益世,即一切思想言行要有益于佛教的修行实践,有益于向人生解脱的境界迈进。《成惟识论》说:“以顺益此世他世之有漏无漏行为为善,反之为恶。”总之,佛教对于善恶的判断标准也是基于对其教义的态度。所以,佛教一般把信奉其教的男女信众称为“善男子”、“善女人”或“善知识”。

佛教从其对人生和宇宙的基本观点出发,对善恶观进行了更深入的阐发。他们认为善恶又可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第一,以顺益为善,以违损为恶。也就是从众生所得果报来判断善恶。所作所为能够得到人天以上果报的都属于善行,而我们今世能成人,即前世行善的结果。因此,每个人本身就是善的体现。佛教并不像人们通常误解的那样,似乎是完全否定人生的。恰巧相反,虽然它认为人生即是苦难,但既已为人,就要积极地走完人生的道路。因为人是成佛的准备。人生好比一部升降机,可上可下,要想成佛首先要把人做好。相反,如果所作所为导致地狱、饿鬼、畜牲三恶道时,则是恶行。但是,人天福果,对今世来说虽是善的果报,但它仍未脱离轮回,来世堕于何道尚未可逆料。因此,这种善仍不能算作真正的善。同样,地狱、饿鬼、畜牲的恶报,也不能算作真正的恶。这一层次上的善恶仍是表面的。

第二,以顺理为善,违理为恶。也就是从众生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佛教揭示的人生、宇宙真谛来判断善恶。如果认为只要做好人,行好事就是善,那么这种善还是盲目的。善还要有一定的目的,一定的方向。假如为了来世受善报,或者现世求名利去做种种好事,行种种善行,那不是真正的善。因为它违背了佛法。按照佛教“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道理,就不能执着于自我,也不能被现实世界的种种现象所迷惑,执着于万物“实有”。一切外在之物都是虚幻的,只有本性即佛性是永恒的,善应该是自己怜悯心和慈悲心的自觉流露,而不应该是一种外在的追求。“有心为善,虽善不赏。”为行善而去行善,仍然是没有抹去悟性上的污染物,仍然是没有超脱人生,仍然不可能到达涅槃之境。就拿佛教善行之首——布施来说吧,也有真布施与假布施、菩萨布施与凡夫布施的区别。《伏婆塞戒经》说:“智人行施,不为报恩,不为求事,不为护惜悭贪之人,不为生天人中受乐,不为善名流布于外,不为畏怖三恶道苦,不为他求,不为胜他,不为失财,不以多有,不为不用,不为家法,不为亲近。”“施时不求内外果报,不观福田非福田,施一切财,心不恪惜,不择时节。”如果施财而求所报,期待功德,期待报酬,或者希望受施者感恩戴德,或者希望善名远扬,或者希望为自己的恶行赎罪,或者希望来世能永享富贵荣华,带着这样一些功利性的目的去布施,就是假布施、凡夫的布施。相反,佛教认为,真正的布施,菩萨行的布施,应该是空掉对布施者、受施者、所施物这三者的执着,也就是忘掉自己,忘掉受者,忘掉施物,做到“三轮体空”,才称得上真正的善行。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做好人,行好事,一方面是为了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我人格的完善。倘若出于沽名钓誉,笼络人心的目的,或者带着“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心态去行善,那不过是一个道道地地的伪君子。

第三,体顺为善,体违为恶。这是理想境界中的善。这里的“体”是指真如自体,也就是佛性,就是指理智、情感、能力同时都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这时候,自体所行无不符合人生的真谛,一切所作所为都是伟大觉悟心和伟大同情心的自觉流露。这才是真正的善,理想的善。只有佛,只有涅槃之境的善才是完美的,至善的。

佛教把止恶扬善的道德观建筑在自尊、如法、利生的基础之上,认为只有在崇高理想和忘我精神的启导下,人们才能够自觉地实践一切善的德行。自尊就是确信自己能够成佛,人人都可成佛。按照佛经上的说法,就是“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佛与众生的区别也只在一念之间。人总得有点精神,惟有能唤起自尊心,保持自尊心的人,才能努力向上,积极进取。一个人的垮台总是从他自身的精神崩溃,自尊心的失落开始的。一个丧失了自尊心的人,他身上所有的灵气、才气和锐气也迟早会消退。许多处于逆境而仍能有所作为的人,证明一个人只要始终保持那股不可战胜的激情,即使沉沦到社会的最底层,被剥夺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权利,但他也终会有重新崛起的一天。所以说不甘居落后,不自暴自弃,是促成道德完善的主要力量。如法就是要顺应着真理而行,不能与事物的客观规律相违。做人要有一个起码的道德信念,这个道德信念是与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相联系的。这个人生观、世界观必须建筑在洞察人生与宇宙的真谛的基础上,一切随波逐流,及时行乐的人生观都是由对人生与宇宙真谛的无知引起的。在这种人生观的引导下去处世,必然招致道德的沦丧。所以,知世明理是道德完善的前提。利生就是道德行为要以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准则,要尊重社会的公共利益。凡是能够给社会上大多数人带来福利的事情,我们就应该积极去做。在道德实践中,这三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如果过分强调自尊,就会惟我独算,我行我素;过分强调如法,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生活,在牛角尖里钻不出来;如果过分强调利生,也会造成人云亦云、庸庸碌碌的结果。因此,只有三者并重,才能成就完善圆满的道德。

在佛教里,善恶行为的道德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自我修持的要求方面;一是表现在对待众生的态度方面。大乘佛教惟识学派把自我修持的要求称为“自性善”,指出自性善有十一种,对善的心理活动作了具体分析。它们是: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信,就是信念,就是对佛教深信不疑。具体来说,就是对佛、法、僧三宝具有的清净功德深信其有,并且深信自己和他人只要肯精进努力,都能在修习上获得成就。释迦牟尼认为,只要心净不乱,心信不疑,一意去追求人生真谛,便能通佛性,便可得无量福德。换句最通俗的话说,也就是“心诚则灵”。因此,《华严经》上说:“信为道元功德母,增长一切诸善法,除灭一切诸疑惑,示现开发无上道。”坚定的信仰,是佛教对其信徒在自我修持方面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惭是对自己而言,愧是对他人而言。对自己所造的恶业,所犯的过失,在内心感到羞耻,从而产生防止重犯的心理作用,称为惭;对自己所造的恶业,所犯的过失,在他人面前感到羞耻,害怕受责罚,从而产生不再重犯的心理作用,称为愧。《大乘义章》说的“于恶自厌名惭,于过羞他为愧”,也就是这个意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有了过失一定要自我检查和自我监督。佛教认为自我检查和监督的依据:一是佛法,也就是佛教道德的力量。一是世间力,也就是因害怕法律惩罚和与论谴责而产生去恶从善的力量。

无贪、无嗔、无痴是针对贪、嗔、痴“三毒”提出的。贪、嗔、痴是诸烦恼中最能毒害人们身心的,又是产生其它烦恼的根本。而对治“三毒”的无贪、无嗔、无痴则是产生各种善行的根本,因此被称为“三善根”。无贪,就是要求人们不贪求,不仅不能有过分贪求的欲望,而且对现实世界的一切都不应贪爱执着。无嗔,就是要求人们忍辱负重,对于人生的种种苦难和不合理的现象,不能发怒,不能产生仇恨情绪。无痴,就是领悟人生和宇宙的真谛,不被种种妄念邪见所迷惑。精进和不放逸,则是自我修持应取的态度。精进,锐意进取,勇往直前,不断地修善断恶。不放逸,一心专注于修持善法,对自己丝毫都不放纵。这种锲而不舍,努力前进的精神是弥足珍贵的美德。轻安和行舍,是对人们内心修养的要求。轻安,使身心轻适安稳。行舍,不动心,不为各种假象所吸引,保持心理平衡。不害,也就是慈悲为怀,不伤害众生,这也是对待他人,对待社会以至对待一切生命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