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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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发展演变(2)

2.“生产力多层次论”

这种理论认为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是多层次的,有先进的,有落后的。由于生产力的多层次性,所以要允许非公有制存在与发展。落后的由个体来经营,稍微先进一点的可以办私营经济,更先进的就办公有制经济。这种理论把生产力的不同层次与不同的所有制机械地相匹配,显然是错误的。不能设想所有地区、所有产业、所有部门的生产力发展都处在同一水平,它是分层次的。有的领域先进,有的领域落后。然而并不是说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就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匹配,或者先进生产力的对应便是公有制经济,落后的生产力对应的便是非公有制经济,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错误的。从历史发展长河来看,生产工具的变革,生产力的变革,将导致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但现代生产工具、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个体小规模经济只能适应落后的生产力的说法失去了意义。

3.“资本主义补课论”

因为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直接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中间跳过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因此需要“补课”。1956年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全面进入社会主义经济阶段。这种理论认为对资本主义改造不是不对,是太早了,应该补课,补课完成之后,再消灭。有人认为:“改造得太早了,跳过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现在看来,这个阶段不能跳跃,需补课,应当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允许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按照这个理论,生产力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迟早有一天总要被消灭。所以这种理论也是错误的。

4.“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论”

这种理论认为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天然与市场经济兼容,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与市场经济互为条件。

换言之,如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反之亦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和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发展,这个发展首先应归功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该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如果我们不在所有制方面进行大的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将是一句空话。如果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必须有多种所有制,其中包括多种非公有制和各种各样的混合所有制。这一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深层次根据在于市场经济。国内的一些主流经济学家都持此说。

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他形象地把市场经济比喻为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等多种经济成分构成的“八宝饭”,只有公有制经济也就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在国外无论是新古典经济学还是新制度经济学,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治学家,都一致主张,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灵魂,说到市场经济必然是私有制必须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发展私有制经济。因此,中国要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那就必然放弃公有制经济,转向私有制经济。但是,就私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而言,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原因而非结果,把市场经济作为私有制的根据颠倒了两者的逻辑关系,同时也不符合两者发展的实践。

从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到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诸多新理论,这些都是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具体来看:

首先,从发展生产力、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重大现实问题出发,考察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思想。为了广泛地开辟劳动就业渠道,从1979年起,中央提出了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存在的方针,鼓励和扶持城镇待业人员自谋职业。我党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发展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在理论上开始运用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来考察个体经济的性质,把个体经济看作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面对由个体经济发展而来的私营经济,中央采取了比较慎重的态度。

开始时,采取了“等一等,看一看”的方针。198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的能手,请帮工,带徒弟”。这是雇工问题上的重大突破,实际上是对私营经济采取了保护政策,从此全国出现了一大批雇工大户。经过几年的实践和观察,党对私营经济逐步给予肯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文件,认为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去掉了从前对雇工数量的限制。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往形式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要求,从而奠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这是党对私营经济认识上的一个飞跃。从此,私营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其次,突破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的传统观念,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内,并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把非公有制经济由公有制经济“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升华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从基本制度之外融入到基本制度之内。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把非公有制经济归入基本经济制度,是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和市场经济本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基本经济制度论表明:所有制问题十分重要,它是经济体制系统诸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必须把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改革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公有制和私有制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二者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并以适当形式并存于一定的经济社会之中;所有制形成的演变是由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因此,只有适应与不适应之分,没有天生的好坏之分;判断其是非得失的标准,只能看其是促进生产力发展还是阻碍生产力发展。

第三,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来把握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创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市场环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活跃力量。一定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中,公有制经济处于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处于非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矛盾性质,不表现为阶级利益的根本冲突,而表现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非对抗性关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优势,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两者之间存在着分工协作、市场竞争、融合与转化、借鉴与促进等多方面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可概括为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上的一致性关系,矛盾性质上的非对抗性关系,地位上的主体与非主体关系,功能上的优势互补关系等四个方面。

最后,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概括传统所有权构成要素在企业层次上不断分解和重新组合的新现象,寻求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途径。混合所有制经济指的是不同性质的所有制成分在企业内部相互融合的经济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理论只反映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企业外部的结合,而难以概括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企业内部的融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要求所有制界限,因而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企业内的相互融和。在过去,我们往往习惯于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理论来解释这种复杂的经济现象,把这种企业要么归之于公有制经济,要么归之于非公有制经济。但是,应当说,无论把这些企业归之于公有制经济还是归之于非公有制经济,在理论上都不准确,在实际中也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都迫切地要求提出新的科学概念,以概括这一复杂的经济现象。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正是适应这一客观要求而做出的准确概括。可见,混合所有制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理论逻辑的继续和深化,它突破了两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固定模式。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只要国有股处于实际控股地位,国家就可以对企业整体资本进行控制,从而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利用控股机制,以较少的公有资本支配、控制大量的非公有资本,正是公有制经济实现其主体地位的重要方式。混合所有制这一开放的产权体系,为公有资本和民间资本通过流动、重组,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发展提供了具体途径。

正确认识和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制度环境和动力源泉,是改革开放中最敏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之一。邓小平和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逐步清除错误的和教条式的思想观念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致力于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和全体人民和谐相处的局面,并在理论上把非公有制经济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后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与实践中,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