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将每年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这是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后设立的首个法定节日。1959年3月28日,在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后,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从而揭开了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做主人的序幕,西藏实现了从黑暗走向光明的伟大历史跨越。
1959年之前的西藏
旧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的斗篷100多件。
旧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1/4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
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旧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沦落为奴隶。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支配,可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正如当时的民谚所说:"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
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严重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西藏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广大农奴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曾指出:"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4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十七条协议》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954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充分肯定3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时再次肯定《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藏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
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实际,又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6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1967年)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
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做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挑起武装叛乱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