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的态度。我可以根据自己的打算多说或少说所掌握到的情况。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优势。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发现,罗斯上校对我的态度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开开心。不要把关于马的事情告诉他。”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个字都不会说。”
“这件事其实是微不足道的,最关键的是谁才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恰恰相反,我们今天就连夜乘车赶回伦敦。”
我朋友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们来到德文郡仅仅几个小时,而且刚开始调查就干得这么出色,现在他竟然要停下手头的工作赶回去,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返回驯马师住所的途中,不论我怎样追问,他都不回答。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候着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连夜乘车返回伦敦,”福尔摩斯说道,“你们达特穆尔的空气真清新,令人心旷神怡啊。”
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这么说,你是对抓住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失去信心了?”上校说道。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
“确实有很大难度,”福尔摩斯说道,“可是我确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事先把我需要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稍等片刻,我想问女仆一个问题。”
“应该承认,我对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非常失望,”我的朋友刚一出去,罗斯上校便坦白地说道,“我看不出他来这儿后侦破案件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赛。”我说道。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耸了耸肩,“但愿他真的找到了我那匹马,证明他不是瞎说。”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正想驳斥他,可是福尔摩斯走了进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凑近小马倌,拉了拉他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谁照看它们?”
“是我,先生。”
“近来,你发现它们有什么毛病吗?”
“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有三只脚瘸了。”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看得出来,他甚为满意。
“大胆的假设,华生,可假设得非常准确,”福尔摩斯碰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我劝你最好留意一下羊群的这种奇怪病症。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依旧流露出对我朋友的才能不信任的神情,可是我注意到警长十分留意福尔摩斯的话。
“你确信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
“是的,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他什么问题吗?”
“那天夜里,狗的反应令人费解。”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之后,福尔摩斯和我决定乘车到温彻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到车站迎接我们,他那高大的马车载着我们向城外的跑马场奔驰。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极其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也没有。”上校说道。
“我想你看到它,一定能认得出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非常恼怒地说道:“我在赛马场已经混了二十年,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他接着说:“连小孩子都认得出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情况如何?”
“这才是奥妙所在。昨天赌注是十五比一,可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赌注竟然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道,“肯定是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马车抵达看台的围墙时,我看到赛马牌上参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匹马需缴纳五十镑。冠军,除金杯外,奖金一千镑。亚军,奖金三百镑。季军,奖金两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戴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戴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戴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戴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戴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戴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让准备参赛的另一匹马也退出了比赛,现在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上校说道,“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的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被编了序号,”我大声说道,“六匹马都出场了。”
“六匹马都出场了?这么说,我的马也出场了?”上校异常焦急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白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只见一匹矫健的栗色骏马悍勇地从马围栏内冲出来,在我们面前按辔徐行,马背上坐着的正是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匹马的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让我们看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观看了几分钟,“漂亮!开始得太漂亮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跑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情景非常壮观,赛马一起向着这边奔来。起先,六匹马紧挨在一起,一条地毯就可以把六匹马一铺盖上。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开始领先。然而,当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后劲不足,而罗斯上校的名驹一冲而上,与它的对手拉开六匹马身长的距离,率先冲过了终点,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如此看来,真是我那匹马了,”上校手搭凉棚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福尔摩斯先生,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太久了吗?”
“是的,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情况的。现在,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匹马。”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只要用酒精把马脸和马腿清洗一下,你就可以认出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这时我们已经走进马的围栏,这个地方只准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
“我太吃惊了!”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就擅自做主让它这样来参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匹马看来非常良好健壮。这是它一生中跑得最好的一次。实在抱歉,我当初质疑你的才能。你帮我找回了马,真是太好了,假如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帮了我更大的忙了。”
“这件事,我也已经办到了。”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惊讶地看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
“是的,他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你帮了我很大的忙,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但是我认为你刚才所说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就是凶手,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叫了起来。
“是的,这匹马。假如我说它是为了自卫才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行了。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比赛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小赚一点。我们另外找个适当的时间详细谈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的途中,我的朋友详细地讲述了星期一晚上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事及他的解决方法,让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料想,罗斯上校和我一样,一定觉得这次旅程实在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当初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其中仍然有一些重要的事实被其他细节所掩盖。刚到德文郡去时,我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应该还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却在一动不动地出神思考。我是在想,我是不是脑袋出了问题,我怎么会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至今我仍然不明白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粉末状的麻醉剂是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很轻易可以发现,可能就不会吃下去,而咖喱却可以掩盖这种气味。不可能假设,那天晚上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另一种特别荒谬的假设,就是那天晚上他带着粉末状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令人难以置信。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作为那天晚上的晚餐。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却毫无不良反应,说明,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之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更容易接近这份菜肴而不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意识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我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两个看马厩的人。很显然,这条狗非常熟悉这个人。
“我已经确定,或者说差不多可以确定,是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显然,他是不怀好意的,否则他为什么要麻醉小马倌呢?可是,当时我一下子想不出原因。以前发生过一些案子,一些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巨额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赚取赌金,故意让自己的马败北。有时,他们会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比赛。有时,为了更有把握,他们会用一些更阴险狡诈的手段。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段呢?我想先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物品后,再作出推论。
“事实确实如此,你们应该还记得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显然没有一个神志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正如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于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恰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有丰富经验,你应该知道,如果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轻轻划下一小道伤痕,那是绝对看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会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通常容易被人误认为是训练过度或是有点风湿痛,但是却绝对不会被人发现这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这样一匹烈马在受到刀刺之后,肯定高声嘶叫,惊醒在草料棚里睡觉的人。我们已经搞清楚了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他要干这种勾当必须到荒野中去。”
“我真是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的,检查过他的东西之后,我不仅幸运地发现了他的犯罪手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肯定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一般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推断,斯特雷克重婚,并另有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肯定有一个挥霍无度的女人。即使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绝难料想到他会为了给一个女人买衣服而花二十畿尼。我曾随意地向斯特雷克夫人了解过这件衣服的情况,可是她并无反应,这让我相当满意,说明这件事跟她毫无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认为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揭开这位德比希尔先生的神秘面纱。
“从那时起,一切就都很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洼地里,点起蜡烛,以便不容易被人家发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捡到了它,也许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洼地,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马被突然的亮光惊吓到,出于动物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它便猛烈地用后腿向后踢,铁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为了干那种细致活儿,斯特雷克已经冒雨脱掉了他的那件大衣,在他倒下去时,小刀把他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上校喊道,“太妙了!你就像亲眼看见了一切。”
“我承认,我最后一点的推测是非常大胆的。我认为,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不经过试验,他是绝对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子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有什么东西能让他做实验呢?看到绵羊,我便提了一个问题,让我自己也感到惊奇的是,得到的回答竟然证实了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回伦敦后,我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正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客人,他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妻子,尤其喜好豪华的服饰。显然,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道路。”
“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收留照料了它。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宽容。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我们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要不了十分钟,我们就会到维多利亚车站。上校,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抽口烟的话,我会很高兴地把你感兴趣的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
铅灰面人
在一些奇怪的案件中,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展现的非凡才能让我们对一些离奇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连我们自己也陷入这些故事中去了。根据这些案件所写的短篇小说发表时,我很自然地就把笔墨重点放在了他的成就上,对于他的失败,我所写不多。我之所以这样写,并不是为了顾及福尔摩斯的名誉。事实上,每逢濒于绝境时,他的精力和才能实在令人敬佩。如果福尔摩斯失败了,别人也不会成功,而故事也就永远没有结局了。然而,情况往往是,当时他出现了错误,但最后他还是查明了真相。我曾注意到五六件这类情况的案子,其中有两件案子特别引人注目,一件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另一件就是我准备讲述的故事。
福尔摩斯不是一个为锻炼身体而进行体育活动的人。一般来说,善于运用自己体力的人并不多见。然而毫无疑问,在与他同一重量级别的人中,福尔摩斯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拳击手,但他认为盲目锻炼身体是浪费精力的事情,所以除了与他职业有关的项目,他对其余活动一向不参与。他精力充沛,不知疲倦。他这种养生之道确实很奇怪。他的饮食总是很简单的,生活也极其俭朴,近于节衣缩食。除了偶尔注射一些可卡因以外,福尔摩斯没有其他恶习。每当没有案件可查,报纸上的新闻报道枯燥无味时,他便借助于麻醉剂解除生活的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