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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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四签名(18)

那客人缩成一团坐在椅子中,脑袋耷拉到胸前,好像已经彻底被打垮了。福尔摩斯把脚搁在壁炉台的壁角上,两手插在口袋里,向后仰着身子,自言自语地说着:“那个男人为了贪图金钱而与一个比自己大十五岁的女人结了婚,而且只要她女儿没有嫁人,他就可以享用她女儿的钱。就他们所处的地位来说,这笔钱财相当可观。失掉这笔钱,他的境况将大不相同。那女儿为人心地善良,个性温柔。显然,有她这样品貌和收入的姑娘是不会空守闺房的。但如果她嫁人的话,这将意味着她的继父每年损失一百英镑的收入,所以他怎能不阻止她呢?因此,他想方设法把她关在家中,禁止她和年龄相仿的朋友交往。可是他发现这样做不是长久之计。她开始抗议了,最后竟然坚持要去赴舞会。这么一来,她那个狡猾的继父该怎么办呢?他想出了一个狠毒的办法。在妻子的默许和协助之下,他把自己乔装起来,给自己锐利的眼睛戴上一副浅色的眼镜,给自己的脸戴上假短髭和假络腮胡子,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变得柔声媚气。由于女儿近视容易受欺骗,他的伪装就更显得万无一失。他以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名义出现,向女儿求爱,免得她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不过是跟她闹着玩,”客人喃喃地说,“我们也没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根本不可能是开玩笑。不过,那女子确实是被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她的继父是在法国,从来不怀疑她自己被骗。她因受到那位先生的殷勤奉承而高兴,加上她母亲的极力赞成,她更加高兴。于是安吉尔先生开始来访,因为一旦计划产生了效果,事情就要继续进行下去。后来他们见过几次面,订了婚,这就最后保证了这女子的心不会转向别人。但是假戏不能永远继续下去,常常假装去法国出差也很麻烦,于是就干脆来一个戏剧性的收场,以便在这女子的心上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以防她有朝一日可能会看上其他求婚的男子。于是,就出现了他叫她手按圣经发誓,举行婚礼那天的早晨暗示可能发生某种事情等把戏。詹姆斯·温迪班克希望萨瑟兰小姐对霍斯默·安吉尔忠贞不渝,而对他的生死则难以肯定。这样的话,可使她在以后的十年里不会再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霍斯默把她带到了教堂门口,这场戏不能再做下去了,他便耍起了老花招,从四轮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那扇门钻出来,偷偷地溜走了。我认为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你认为对吗?温迪班克先生。”

当福尔摩斯叙述的时候,那位客人恢复了他厚颜的神色,他站起身来,苍白的脸上露出讥嘲的神态。他说道:“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话也许是真,也许是假。你既然如此聪明,应该明白我没有侵犯法律,反倒是你自己犯了法呢。我始终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但是你却把门锁上把我关在此地,只这件事就可使你因‘攻击人身和非法拘留’而受到起诉。”

“不错,就像你所说的,法律不能处治你,”福尔摩斯说着打开锁,推开门,“但是没有谁比你更应该受到惩罚了。如果那女子有兄弟或朋友的话,他们一定会用鞭子抽你的脊梁。”看到那男人脸上露出刻薄的冷笑,福尔摩斯接着说,“虽然这不是我对我的委托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这里正好有一条猎鞭,有了禽兽,我也不能不一试身手了。”说着,他快步走去取鞭子,但是鞭子还未拿到,就听到楼梯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沉重的大厅门响了砰的一声。我们从窗子里往外看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已经拼命地在马路上飞跑了。

福尔摩斯重新坐进他的扶手椅,笑着说:“真是个冷酷的恶棍!虽然他还没有犯罪,但是一桩桩地做下去,总有一天会被送上断头台。从某个方面来看,这个案件有几处还算有趣。”

我说:“我现在还没完全明白你的推理步骤呢。”

“这是很明显的。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个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奇怪举动必定是有所企图的,同样明显的是,在这起事件中,真正得到好处的人只有这个继父。然后看这个事实:这两个男人从没有碰过面,总是当一个人不在时另一个人才出现,这对我很有启发。还有他的浅色眼镜、轻柔的说话声,和毛蓬蓬的络腮胡子都暗示着伪装。他用打字机打的字来签名,由此可以推想那女子一定很熟悉她继父的笔迹,以至于哪怕看到几个字她也认得出是他写的字。这个奇怪的做法更加引起了我的怀疑。你可以看到,所有这些独立的事实和许多细节结合在一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那么,你是怎样证实的呢?”

“一旦认定了犯人,就很容易证实罪行。那报纸上的寻人启事的描写,除掉我猜可能是乔装的部分--络腮胡子、眼镜、声音等--于是我写信到他工作的公司,请他们告诉我去掉了乔装部分的外貌特征是否与他们公司里的哪个人相像。而且我也注意到了打字机的特点,便另外写信到他办公的地点给他本人,问他是否来这里一趟。如我所料,他的回信也是用打字机打的,这就暴露了那些细微但有特征的漏洞。同一班邮差给我送来了一封来自芬丘奇特的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信,信中说,我的外貌描述与他们的雇员詹姆斯·温迪班克的面貌完全相符。于是事情就完全明了。”

“那么,要如何对萨瑟兰小姐说呢?”

“如果我把事实告诉她,她一定不会相信的。你应该记得有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想,如同从雌虎爪下抢夺幼虎般危险。’这种古谚语就是我们处世应懂的道理啊!”

红发会

在去年秋季的一天,我去拜访了福尔摩斯。当我看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个陌生人深谈着。那个人的面色红润,头发呈火红色。当我想道歉并转身退出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将我一把拽住,拉进了房间里,随手将门关上。

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亲爱的华生,你来得正是时候。”

“我担心你正忙着呢。”

“没错,近来确实非常忙。”

“那么,我就到隔壁的屋子去等你吧。”

福尔摩斯说:“不,不用。”他转头接着对客人说:“威尔逊先生,这位先生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我所经历的案件中,他确实帮助了我很多,对于你的这个案件,我想他同样能够给予许多帮助。”

那位面色红润的客人此时才微微欠身,对我点头行礼,并迅速地将我上下打量一番。

福尔摩斯对我说:“你就先坐在长靠背椅上吧。”他边说着话,边坐回到他那张扶手椅上,与此同时他两手的指尖紧并着。我知道,这是他进入深思状态的习惯。

过了一会儿,“华生,你我可能都是那种不喜欢平凡、单调、老套生活的人,这从你致力于对曾经的那些案情的努力记述就可以看出来。你如果不介意的话,我想说,你这么做有时是为我的小小的案件增添了许多光彩。”

我答道:“你所侦查的案件,我确实是非常感兴趣。”

福尔摩斯说:“你一定还记得,在我们没争辩关于玛丽·萨瑟兰小姐那个案件之前,我对你说过,世间所有光怪陆离的事,我们必须要亲身经历和体会过了,才能够明白它的真谛。而这绝不是靠想象所能参透的。有句话说,真相可能比想象还要令人震撼。”

我说:“关于你的这个说法,我确实是怀疑过。”

福尔摩斯说:“是的,医生,你的确是怀疑过。但无论怎样,你还得同意我的看法。因为不胜枚举的事例最终会令你信服。就拿这位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向我所陈述的这一件事来说,先暂时抛开它是否意味着犯罪,但就其奇特的这一点来说,它确实是我听过、见过的最稀奇的怪事之一了。我曾对你说过,因为世间最离奇、最古怪的事往往是从较小的罪行发展而来的。只从我所听到的这些内容来考虑,我还不能肯定它是一个犯罪的案例,但是,我确实是被它的奇特性所深深地吸引住了。威尔逊先生,现在可不可以劳烦你将事情的经过再从头详细地讲给我的朋友听。这不光是因为他没有听到开头的部分,而且我也可以温故一遍,或许我会有新的发现。因为现在回想起来,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那位客人稍稍挺了挺胸,略显出他骄傲的态度。继而,他从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已经皱了的旧报纸,他低着头,仔细地看着。在此空当儿,我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一下这个人,当然,这也是为了尽力仿效我的伙伴,看能不能从他的穿戴上看出些什么端倪。

但是,我的收获并不大。从外表来看,虽然他比较高大,但也无非只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他的动作有些迟缓,但也很谨慎。他穿着一条宽大的灰格裤子,一件有些脏了的燕尾服,衣前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挂着一条很长的粗铜链,链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方孔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除此之外,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放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褶皱。据我观察,这个人除了有一头火红色的头发,表情懊恼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福尔摩斯锐利的眼睛好像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当他注意到我疑问的目光时,他微笑着说:“我在他的外表以外,还知道他做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喜欢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近来写过不少东西。”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突然挺直了身子,将报纸摊在膝盖上,惊讶地看着福尔摩斯,说道:“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你的话像福音一样准确,因为我确实做过体力活,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做木匠的。”

福尔摩斯说:“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因为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那么喜欢吸鼻烟和是共济会会员呢?”

“你的手指和鼻孔都有黄色的斑痕,所以一看就知道你喜欢吸鼻烟。你还不顾你们团体的规定,戴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是哦,我忘了这个。可是你怎么知道我近来经常写作呢?”

“你的右手袖子上约有五寸长的地方是闪闪发光的,显然是摩擦而成的,而且你的左手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补丁。”

“那么,为什么说我去过中国呢?”

“你的右手腕上刺有鱼纹,这种浅红色鳞片的花纹,只有中国有。我对刺花纹有点研究,并且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个中国钱币,这就显而易见了。”

杰贝兹·威尔逊大笑起来说:“哈哈,其实我没有去过中国。我起初想,你简直是神机妙算,但现在觉得也不是这样。”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的推论竟会出错,言多语失。如果长期这样,我恐怕要身败名裂了。威尔逊先生,你找到那个广告了吗?”

“找到了,在这里。”他伸出他粗而红的手指,指着那栏广告的中间,接着说,“这就是整个事情的起因。先生,你们不妨自己读吧。”

我从他手里把报纸拿过来,念道:“红发会:本会承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已故黎巴嫩人伊齐基亚·霍普金斯遗言,成立此会。现在会里有一空职,薪酬为每周四英镑。凡是红发男性,二十一岁以上,身体健康,智力健全,想入本会的,皆可应聘。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亲自到舰队街教皇院七号红发会办公室,向邓肯·罗斯提出申请。”

我读了两遍这个不寻常的广告后诧异地问道:“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得意地笑着说:“这个广告很特别,是不是?威尔逊先生,请你把你的情况,和你同住一起的人的情况,以及你与这个会的关系都告诉我们,不要遗漏。华生,你看一下报纸的名称和日期。”

我说:“这是一八九○年八月十四日的《纪事报》,距离现在快两个月了。”

“很好。现在请威尔逊先生讲吧。”

“嗯,福尔摩斯先生,就是我刚才对你说的,”威尔逊先生边用手拭他的前额边说,“我在市区附近的科伯格广场开了家小当铺。近年来生意清淡,我只能勉强靠它维持生活。我过去还有能力雇用两个伙计,但是,现在只雇一个。其实,如果不是他为学会做这个买卖自愿只拿一半工资的话,就这一伙计我也雇不起啊!”

福尔摩斯问道:“这个伙计叫什么名字?”

“他叫文森特·斯波尔丁。其实他并不是很年轻,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福尔摩斯先生,我这个伙计精明强干。就他的能力而言,他本可以生活得更好些,赚比我付给他多一倍的工资。可是,既然他很满意现在的工资数目,我又何必多给他呢?”

“噢,真的?你能以低于市价的工钱雇到伙计,真是幸运啊!这在像你这样年纪的雇主当中,可不是平常的事啊。这个伙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威尔逊先生说:“啊,他有一个嗜好,喜欢摄影。只要有空,他就拿着照相机到处照,照完便急急忙忙躲在地下室里冲洗照片,那样子就像兔子钻洞一样。这是他最大的毛病。但是,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好工人,没有坏心思。”

“我想,他现在仍住在你店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