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19233700000006

第6章 洞房花烛夜(2)

司马光的祖父司马炫进士出身,当到县令便英年早逝,留下数十万家资,其子司马池将财产全部交给叔伯辈管理,自己专心侍候母亲,闭门读书。真宗景德二年(1005)他进京赶考,顺利通过了礼部试,在殿试当天迈进皇宫之前,却突然感到心口痛,因平时没有这个毛病,预感到也许是母亲病危的心理感应,便问一起赶考的同乡,是否有家书寄到?的确有一封关于他母亲病危的家书,同乡怕影响他考试便私扣下来,想等殿试后再给他。现在,司马池一问,同乡只好如实禀告,司马池一见家书,放声痛哭,回头就往家乡赶,放弃了殿试。这一年他二十七岁了,此时放弃,就得等到三年后的下一届。后来他考中进士,但进入仕途的时间已比同代人晚了。张存比他小五岁,庞籍比他小九岁,不仅与他同级,而且发展前途比他看好。司马池的孝悌让张存佩服,司马光的表现也让张存赞不绝口。

司马池有两个儿子,“恩荫”授官首先给了长子司马旦,第二个指标理所当然应给司马光。但他对父亲说,那么多叔伯兄弟还是“布衣”,何不把指标让给他们?朝廷的“恩荫”原则是先长后幼,先嫡后庶,先直系后旁系,司马光等于给老爸出了个难题。但通过一番周折,他这个愿望实现了。此事足见司马光之“悌”。这颇对张存的胃口,感到此子类己。张存在四川做官回乡时,带回了不少蜀锦,将其摆在桌子上,任凭兄弟们来挑选。或问,何不留给妻妾?答曰:“兄弟,手足也;妻妾,外舍人耳。奈何先外人而后手足乎?”[1]

司马池喜作诗,在墙上题诗时,司马光就捧着砚台随侍身边。他任利州(今四川广元)转运使时到阆中南崖游览,在崖上题诗一首,末尾特注“君实捧砚”。大概因为此诗写得不怎么样,没能流传,而“君实捧砚”四字却扬名四海(宋人为之修捧砚亭以纪念,现存捧砚亭三字当是后人所写)。子为父捧砚,多有孝心啊!

张存“家居矜庄,子孙非正衣冠不见”[2]。他几次到司马家,见司马光在长辈面前,衣冠整齐,垂手侍立,听从呼唤,长辈不让坐不坐,长辈不让言不言,次次如此,“未尝有倾倚倦怠之色”。好!像我要的女婿。

司马池夫妇也早就看中了张存家的女儿,庞籍的话一传过来,立马应允。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如果儿女不满意,将来也是问题。于是商定由庞籍夫妇搭桥,让司马光与张氏女在庞籍家见面。

礼制下的婚姻

司马光专心准备科考,无意相亲,但父母、“庞叔”的话他是要听的。按约好的日期,司马光与张三小娘子在庞籍家见面。按今天的话说,他俩一个是帅哥,一个是靓妹,可这对青年男女的谈话不可能卿卿我我,只能是正儿八经、索然无味的,因为当时有教养的人必须如此。他们都出生于恪守礼教以至有些古板的家庭,双方都彬彬有礼,一切都中规中矩。张三小娘子说起司马光把“恩荫”让给族兄的事,称赞他孝悌。司马光接过话头说,“治家者必以礼为先”,“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司马光《家范》),且七尺男儿,当自取功名。张三小娘子听着,频频点头,接着说:“听家父言,君所作《铁界方铭》在太学传诵,可否说与听听?”司马光说:“见笑了。时读孙之翰所作之《唐史记》,又看案上终日相伴之砚台,心潮难平,便作此铭。”说着,便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

质重精刚,端平直方。进退无私,法度攸资。燥湿不渝,寒暑不殊。立身行道,是则是效。

如此这般,两人谈话渐渐自然。司马光问张三小娘子平日居家何干,答曰:平日居家谨遵母教,不出中门,或读《孝经》,或习女红。这个回答其实是标准答案,是封建礼教对未婚女子的要求。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司马光把男女之别摆到了与父子之别同等的地位。孔子曰:“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3]司马光则要求“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4]。此等酷求,的确出自司马光的笔下。这是他后来写的,当时也不可能对张三小娘子宣讲这一套,但这套礼教在他的脑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如在今日,此等男人只能打光棍,但古今不同俗,当时的大家闺秀以遵从礼教为荣。

两人见面之后,司马光禀过父母,亲自写了准备送给张家的帖子,时曰“草帖”。“草帖”是竖排的规范性文书,有固定格式。“草帖”曰:

致此冀州张存度支副使大人官宅:

曾祖司马政,乡绅

祖司马炫,进士出身,官知县

父亲司马池,进士出身,官盐铁副使

本宅二舍(第二子,引者注。下同)司马光,真宗天禧三年(1019)十月十八日生

母聂氏

右见议亲次

景祐四年(1037)某月某日

“草帖”应由媒婆送达女方。宋代有类似今天之婚姻介绍所,媒婆是一个法定职业,领有执照,上班要穿“工作服”。上等媒婆专为宗室服务,戴盖头,穿紫色背子(无领之过膝对襟袍,类似睡衣),只有数十人;中等的为官宦人家服务,戴冠子,黄色包髻,穿背子或裙子,手把青凉伞儿,皆两人同行;下等的为普通百姓服务,散在民间。在男女不能自由交往的封建社会,媒婆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固然有像《水浒传》中撮合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王婆,但上、中等的媒婆是要讲职业道德的,否则就会被吊销执照,丢了饭碗。司马光的朋友庞之道讲的一个故事把媒婆说“神”了:朝议大夫李冠卿扬州老宅的堂前有一棵老杏树,花繁茂但不结果。一媒婆见之,对主人说,来春我让它出嫁。深冬,媒婆抱来一坛酒,说是婚家送来的“撞门酒”,然后给杏树扎上一袭处女裙,奠酒辞祝,煞有介事,人皆笑其装神弄鬼,不料来年此树竟真的硕果累枝。庞之道言之凿凿,司马光却认为此乃“子不语怪力乱神”之属。他的大媒是庞籍夫妇,是否还要按习俗找媒婆呢?司马家没敢贸然,准备在送“草帖”时征求一下张家的意见。未料张存态度非常明确:“不卜不媒”。就是不择日子,不找媒婆。虽然如此,但程序还得走。张家当即回了“草帖”,列出了女方的三代祖先及女之出生年月。这叫“小定”,又曰“文定”。接下来要先后立三道婚书,皆制式文书,然后立《聘定礼物状》,男方按此状约定送彩礼,女方回礼,这叫“大定”,等于签订了正式婚约,只等议定婚期了。司马光因要专心备考,这些事未曾与闻。现已高中进士,婚期在即,许多事就得他自己来办了。他无须为各种礼物操劳,最担心的是婚姻不可“非礼”。

马上要当新郎了,他却在一项一项地考证当时婚俗是否合礼。宋代的婚礼有许多讲究,说来相当繁冗,且不管它,只说司马光的考证,其中一个是“讲拜”(对拜)。按宋俗,新娘子娶回家后,要同拜祖先,然后男女家各出一彩缎绾成同心结,男搭于笏(有官者),女牵在手,男女相向,男倒行引女到新房对拜。如何拜法?司马光考证的结果是,女方的随从布席于新房门槛外,新娘向东立,男方的随从布席于西方,新郎新娘跨过门槛进入新房,新郎立东席,新娘立西席,新娘先拜,新郎答拜,是为古“侠拜”之礼。司马光考证清楚了,却屈从了“乡里旧俗”:女四拜男两拜。后来他在《婚仪·亲迎》中说:“今世俗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为啥不可废?古礼夫妻各一拜体现的是男女平等,而女四拜男两拜体现的是男尊女卑。此外,古有合卺之礼,就是新婚男女合饮一瓢(卺)酒,而宋朝改成了喝“交杯酒”,不是今天胳膊挽胳膊的“小交”,更非互相勾着脖子的“大交”,而是用彩色丝线将两只酒盏连接,夫妻各饮一盏。显然,合卺体现了亲密无间,而用丝线连盏交杯似乎是说,姻缘一线已牵上,男女有别不可忘。司马光没有要求合卺,而选择了喝“交杯酒”。

司马光的婚礼中规中矩,礼仪程序走完,已近夜半。礼网密密,但没有规定床笫之礼。这对新人,男二十女十六,如何巫山云雨,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从此有了一对按封建礼教堪称模范的夫妻,模范得让你挑不出毛病,但是否幸福,后面将会看到。

[1]《宋史·张存传》。

[2]《宋史·张存传》。

[3]《孔子家语·本命》。

[4]《司马氏书仪·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