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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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愤然离京师(2)

李常与孙觉在言路齐名。他不让李定反映南方实行青苗法的实情,却上疏说:“散常平钱流毒四海,又州县有钱未尝出而徒使民出息者。”钱未贷就收利息?神宗较了真,要他拿出实据,以便查处,而他以台谏官风闻言事为挡箭牌,拒绝回答。对此,宰相曾公亮表示支持,认为要他说出违法者姓名,有碍风闻言事。神宗说:并没有要追究他的责任,为什么不肯?王安石说,所谓风闻言事,就是不问其言从何来,也不必要求讲的都是实情。如果一般官员上疏,所言不实,就犯了诬告或上书不实罪,而台谏官不加罪,这就是许风闻言事。现在皇上不过是要查处违法官员,怎么能说有碍风闻言事呢?神宗又拿出李常的另一奏疏,疏中批评神宗:“陛下一宫殿之费百余万,一宴游之费十余万,乃令大臣剥肤椎髓掊敛百姓。”神宗忍不住大笑说:“今闻人谤如此,乃是(李)常疏中语。”其实神宗继位三年,除了修缮太皇太后、皇太后宫殿外,别无修建,也无宴游。于是,神宗以“言事反复,专为诋欺”为由,将李常贬为太常博士,通判滑州。现在司马光既然又说到他,神宗说,李常不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王安石称病居家时,他多次请求召见,当着我的面极力赞美王安石,说朝廷不可一日无安石,并且说,我虽然反对青苗法,但陛下宁可贬我出朝,也不能罢免王安石。从我这里出去后,他又去王安石家通报情况以卖恩。这番话将司马光的嘴堵住了。

神宗接着说:“有诈为谤书,动摇军众,且曰‘天不祐陛下,致圣嗣不育(时神宗尚无子)’。或云卿所上书。”保守派为阻止变法,借司马光的嘴,诅咒神宗生不出儿子。司马光说,我所上疏,陛下都见过,而且我的奏章没给外人看过。神宗说,你的奏章外人没看过,但台谏的奏章,我还没看到,就满朝遍知了。

冷场,司马光沉默,神宗概括说:“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孙叔敖是春秋时楚国名相,著名改革家,就是他使原本落后的楚国迅速崛起,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神宗这句话等于给反变法的议论定了性。司马光当即反驳说:“然。陛下当察其是非,然后守之。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陛下岂能独与三人共为天下耶?”

这次单独召见不欢而散。第二天接着开经筵,司马光继续进读《通鉴》,读到张释之论啬夫利口。汉文帝去上林苑视察,在虎园问上林尉(苑长)养有多少猛兽,尉一问三不知,但他手下的啬夫(吏员)却回答得清清楚楚,与猛兽禽簿的记载完全一致。视察结束,文帝指示给啬夫升官,而陪同视察的廷尉张释之不同意,他举周勃等虽言语木讷却是社稷之臣为例,说啬夫利口,不可开了以能说会道升官的先例。文帝曰“善”。司马光讲解说: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语出《论语·阳货》)。“利口何至覆邦家?”他把目光射向吕惠卿,大声说:“盖其人能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他又把头转向神宗,接着说,人主信用其言,“则邦家之覆,诚不难矣”。[2]

司马光以经筵为阵地,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利用历史武器向变法派展开进攻。

求去,换个阵地反变法

司马光的努力并非没有收获。他如鲠在喉的条例司,神宗在五月下诏撤销了,其职能并入司农寺,由吕惠卿负责。虽说是换汤不换药,但毕竟名正言顺了。还有,被王安石重用的李定终于被扳倒了。

为扳倒李定,司马光冲锋在前,但火力不足,掐到李定“死穴”的是御史陈荐。他揭发李定在任泾县主簿时,得知母亲仇氏病故,隐匿不为奔丧。在以孝治天下的宋朝,这可是滔天大罪。于是,中书省立即让扬州(李定家乡)、宣州(今安徽宣城,辖泾县)调查核实。宣州报告,李定当时以父老需奉养为名请假,而未言母亲去世。仇氏是妾而非妻,李定辩称自己不知实为仇氏所生。宰相曾公亮提出要他补服丧三年,王安石认为他实际已服了丧。但这样的人不可能再任监察御史,王安石拟改任其为崇政殿说书。御史林旦、薛昌朝上疏说,不孝之人,怎能为皇上说书?王安石包庇李定有罪,应罢黜。李定心虚,请求解职,最后以集贤校理同判太常寺。李定被扳倒了,御史陈荐、林旦、薛昌朝也被借故外放。但保守派赢得了道义上的胜利,等于对外宣告:王安石重用的是不孝之人。抓住这个机会,保守派针锋相对地树立了一个孝子典型——朱寿昌。其父朱巽在京兆为官时,将怀孕之妾刘氏赶出家门,刘氏在外生寿昌,寿昌数年后归家,母子不相见五十余年。听说母亲到了陕西,他弃官入秦寻母,终于在同州找到了已七十多岁的母亲。保守派纷纷写诗赞美他,让神宗召见,并通报全国。

在变法与反变法之间,朝臣必须站队了。任何时代,真正为理想而不惜牺牲的人是少数,绝大多数人考虑的是利益。眼下对立的两位旗手,一个王安石,一个司马光,都是理想派。其他人呢?宋代自澶渊之盟数十年来,士大夫们尽情享受着国家花钱买来的平安,饮酒吟诗,轻歌曼舞,何等巴适!王安石变法把一潭死水搅得波滚浪翻,一时间,朋友反目,兄弟翻脸,两边押注,朝秦暮楚,形形色色的现象,甚至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有些看不懂了。当年的“嘉祐四友”,在阿云案上,吕公著、韩维站在王安石一边,可随着变法的深入,他们又站到了司马光一边。韩维、韩绛兄弟,一个跟司马光反变法,一个成了王安石的盟友。王安石之弟王安国,站到他的对立面。王广渊由其兄王子韶推荐给王安石,是推行青苗法的得力干将,而王子韶却竭力反对青苗法,说他推荐其弟有罪。枢密副使吕公弼写了一份弹劾王安石的劄子,还没上呈,却被其从孙吕嘉问偷出来给了王安石……

变法派与保守派互相攻伐,一片混乱,真假难辨。苏轼之父苏洵逝世后,朝廷赠银助葬,因苏洵非进士,官职只是县主簿,苏轼提出不要赠银而改赠功名,另韩琦赠银三百两,欧阳修赠银二百两,苏轼均谢绝。此事已过去几年,而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弹劾苏轼当年护送父亲灵柩回川安葬,用官船私贩食盐和苏木(专卖物资)。于是成立专案组,抓船夫,逮随从,闹得鸡犬不宁。

手术很快就动到了司马光编《通鉴》的书局头上。刘攽是司马光编书的助手。他与王安石是老朋友,常拿他“开涮”。推行水利法,有人给王安石出点子:把梁山水泊排干,可得万顷良田。王安石“嗯”了一声,又突然问:排出的水装哪?刘攽说,好办,那就在旁边挖一个同样大小的水泊。大家哄堂大笑,笑得王安石很尴尬。熙宁三年(1070)的进士考试,吕惠卿是初试官,把在策论中拥护变法的叶祖洽定为第一;刘攽是复试官,反了过来,把暗讽变法的上官均列为第一。最后,主考李大临、苏轼来了个折中,将上官均排第一,叶祖洽排第二。殿试时,神宗让宰相陈升之读试卷,钦定叶祖洽为状元。事情似乎结束了,不料苏轼不服,作《进士策》一篇进献。神宗交给王安石看,他看后大为恼怒,遂有逐苏轼、刘攽之意。苏轼的案子还没结束,刘攽就被贬为泰州通判,等于给司马光的书局拆台。

司马光越来越感到,朝廷已不是自己该待的地方了。八月八日,在垂拱殿上,司马光向神宗请求外放知许州(许昌)或任西京(洛阳)留司御史台。北宋初就在西京设留守司,王安石为安置老朽官员和反对变法者,又在北京(大名)、南京(应天府,商丘)设留守司。如被安排到留守司,就等于赋闲了。据《长编·卷二百十四》记载,此次君臣对话如下:

上曰:“卿何得出外,朕欲申卿前命(枢密副使),卿且受之。”

光曰:“臣旧职且不能供,况当进用?”

上曰:“何故?”

光曰:“臣必不敢留。”

上沉吟久之,曰:“王安石素与卿善,何自疑?”

光曰:“臣素与安石善,但自其执政,违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苏轼辈,皆毁其素履(清白之行),中以危法(通过陷害欲判其重罪)。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岂如吕公著?安石初举公著云何,后毁之云何,彼一人之身何前是而后非?必有不信者矣。”

上曰:“安石与公著如胶漆,及其有罪不敢隐,乃安石之至公也。”

上又曰:“青苗已有显效。”

光曰:“兹事天下知其非,独安石之党以为是尔。”

上又曰:“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鲜于侁在远,轼以奏藁传之,韩琦赠银三百两而不受,乃贩盐及苏木、瓷器。”(时苏案未结,最后审查结果,属子虚乌有)

光曰:“凡责人当察其情。(苏)轼贩鬻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素恶轼,陛下岂不知?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攻之。臣岂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官。”

总而言之,与其被王安石找茬贬走,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走。在这次对话后不久,神宗对王安石说:“司马光言方今是非淆乱。”王安石说:“以先王法言考之,以事实验之,则是非亦不可诬。且如司马光言不当令薛向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以先王之法言考之,则‘懋迁有无化居’(语出《书·益稷》,意为鼓励贸易互通有无),有何不可?又言薛向必陷官物,以事实验之,向果失陷,即光言为是,向果无失陷而于官物更能蕃息,即光言为非。他皆仿此。”最后谈到朋党问题,王安石认为:“今侍从有实材可用者极少,而其相阿党不修职事趣功实者则如一焉。”神宗于是想以朋党来治反变法派,王安石以为不必,认为异论纷纷的原因是神宗“刚健不足,未能一道德以变风俗”,“若能力行不倦,每事断以义理,则人情久自当变矣”。他不无骄傲地说:“陛下观今秋人情已与春时不类,即可以知其渐变甚明。”[3]

在这次谈话后,神宗决定不再挽留司马光。九月二十三日,在延和殿,当司马光再次面请外放时,神宗问,必须许州吗?司马光回答,臣哪敢必须,只要离家乡近一点,就是臣的幸运。神宗又问,西京如何?司马光回答,那恐怕非才士不可,若朝廷差遣,不敢辞。看来神宗是要把他放到洛阳了,不久便传出了令其知河南府的消息,但情况又发生了变化。推行均输法的主将薛向,负责陕西边防供应,与知永兴军王陶矛盾难解,他宁要司马光来,也要将王陶撵走。十月初五日,王陶改知河南府,司马光知永兴军,兼永兴一路都总管、安抚使,统管陕西十个腹地州、军。

[1]《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甲申》。

[2]《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乙酉》。

[3]《长编·卷二百十五·熙宁三年九月己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