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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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代父草谏章(2)

北宋承唐末五代之习,军民分途,兵是兵籍,民是民籍,户口登记是绝然分开的。宋军全部是职业兵,脸上刺字,分禁军与厢兵两大类。禁军是主力军,待遇比厢军高,由朝廷直接掌握,一半驻扎在京师,哪里战事紧张就调到哪里;厢军是地方军,由身高、体力、技艺不够禁军标准的人组成,待遇很低,只能担任勤务和生产任务。宋初打仗靠禁军,但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腐败了,官骄兵惰,纪律涣散,几乎屡战屡败。因此,在与辽国交界的河北、河东(今山西)和与西夏交界的陕、甘,出现了各种人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抗敌土著武装,如乡兵、土兵等。他们熟悉地形,吃苦耐劳,战斗力远胜于禁军,于是前线指挥官请示朝廷批准,将这些人刺字,编入禁军,番号叫“保捷”。同时,又在民间征集壮丁、弓箭手,手臂刺字,编为类似民兵的准部队,名曰“强壮”,按军事编制,派军官指挥训练。明文规定“强壮”、“弓手”不离本土,不刺军,只负维护本地治安之责。但战事一紧,官府就食言了,将这些人也强行脸上刺字,编入“保捷”军。原本有战斗力的乡兵、土兵一旦被刺军,就变得没有战斗力了;由“强壮”、“弓手”强刺之军,更是一群乌合之众。第一是政治原因,这些人是被强迫参军的,而宋代军人地位低下,脸上一刺字,马上就如罪犯一样被人瞧不起,由民籍变军籍,等于降了一个阶级,而且一旦加入军籍,子孙后代都难以脱籍。第二是经济原因,新刺之军,虽名为禁军,但待遇比正牌禁军差得老远,十个新刺之兵的粮饷相当于养一个外来禁军。而军籍之家,全靠兵士的工资养家糊口,工资太少,养不活家人,他还会安心吗?在与辽、夏交界的地区强征“弓手”刺军,尚且于事无补,在内地、在南方强征,结果会如何呢?

这就是司马池最担心的事。见父亲为此生气,司马光说:“父亲何不与同僚一起上奏,请朝廷收回成命?”司马池摇了摇头,说:“你到底年轻啊!我说不能强征,有人却盼着强征。”对这份棘手的诏书,司马池使了一招“太极拳”,在召集官员宣读、说了一通套话后,要求官员们征求民意,然后再研究如何执行,意在用民意堵住某些官员的嘴。他对司马光说,你明天就回苏州,摸清民意后,来杭州告我。

司马光一回到苏州,新结识的朋友李子仪便来拜访。李子仪当时还未考中进士,他不仅有真才实学,而且对苏州的民情非常了解。后来司马光向人推荐他时,说,人才难两全,学问深的办事不行,办事行的学问一般,李子仪可谓两全,我没法与他比。两年后,李子仪考中进士,又五年后,与司马光同在太学任教。好了,回到眼前,司马光问他民间对征发“弓手”的意见,他马上回答:“有百害而无一利,万不可行!”

李子仪告诉司马光:两浙路要征发“弓手”的事,民间刚有耳闻,就有不少青壮年因害怕被征而逃进山林湖泊之中,甚至有故意自残的。两浙从吴越王钱镠割据后,大兴水利,发展农桑;在对外关系上,他自诩为孙仲谋,在群雄争霸的夹缝中谋取和平。宋初削除割据政权剿灭诸国,吴越王钱俶审时度势,主动献出所属十四州(军)八十六县,史称“吴越归地”。此举让吴越人民免遭涂炭,钱氏也因此得以保全。从钱镠封王算起,两浙已经一百二十余年不识兵戈了。现在如强行征发“弓手”,必然引起人心浮动。司马光问:既然如此,地方官中为什么有人盼着征发呢?李子仪笑了笑说,君实兄读圣贤书,与君子游,不知世间阴暗、其中奥妙。有人盼着征发,是盼“孔方兄”也。要征你当“弓手”,你不愿意,那好,拿钱来,没有钱的也会借钱拿来,这样官员不就发财了吗?那完不成指标咋办?有办法糊弄,各地的户口其实是两本账,对朝廷的一本小,自己掌握的一本大,平时靠这个吃差额,征发时也可靠这个多勒索。都出了钱,人数还不够,那就谁出的钱少谁去,势必大家比着多出钱。最后征到的是实在拿不出钱的人,还有乞丐、流氓、无赖之类。将这些人集中起来进行训练,学会了舞枪弄棒,恐怕上不了战阵,而民间又多了一害。另外,还有一些为逃避征发而潜入山林的良民,因断了生计,难免被迫为盗寇……司马光听了,茅塞顿开,又通过李子仪征求了一些民间人士的意见。

谏章走红了,父亲降职了

司马光带着调查情况来杭州向父亲复命。司马池告诉他,其他官员调查的结果,大多都说民间反对征发。但有人强调,朝廷诏书不可违,否则就是“抗命”。谁都清楚,一旦摊上“抗命”的罪名,轻则受贬,重则撤职。如之奈何?当着儿子司马光面前,司马池突然站起来,手持笏板,面向北方,高声说:“为人臣者,当直言敢谏;为父母官者,当为民请命。光儿!代父草谏章。”

司马光佩服父亲的胆识,遵命拿起笔来。这是他第一次给皇帝写奏章,虽然是为父代笔,未免有点不知如何下笔,但一想父亲的话,便杂念全无,挥洒自如了。一个晚上,一份《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出来了。奏章说,“臣职忝密近,官备藩方,不敢默默,理须上列”,接着列举了不宜添置弓手的五条理由:

第一,有宋以来,两浙从无调发“弓手”之事,此次消息传出,“群情鼎沸,至欲毁体捐生,窜匿山泽”,“诚恐差点之后,摇动生扰”。

第二,吴越民素不习武,故强盗亦少,征发“弓手”,为逃避征发而匿于山泽者,迫于生计,必然投靠贩卖私盐私茶之犯罪团伙,盗贼会因此增加,“积微至著,渐不可久”。

第三,地方“版籍差异,户口异同”,征发“弓手”,更予贪官污吏敲诈民财之机,这些人为“厚利所诱,死亦冒之”。

第四,农民习耒耜而不识兵戈,征发为兵,“徒烦教调,终无所成”,“虚有烦费而与不添置无异”。

第五,历史上吴人跋扈“乐乱”,经我朝八十年“敦化”,“暴乱之风,移变无迹”,若大规模强征“弓手”,恐“生奸回之心,启祸患之兆”。

五条理由,头四条是近忧,第五条是远虑。司马光写完,做了一个深呼吸。他意识到,从这份奏章开始,他已经卷入到政治的漩涡中了。虽然这份奏章的后果完全由父亲承担,但父子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司马池次日看过奏章,连连点头,高兴地夸奖司马光:“是吾儿也,是吾儿也!”未加修改,即誊写后上奏。他让司马光在杭州好好陪陪母亲,然后回苏州。

司马光的母亲聂氏是秘阁校理聂震之女。聂震学富五车,曾参与《册府元龟》的预修。聂氏受家庭熏陶,“才淑之誉,孝睦之行,著于闺门,而称于乡党焉”。她生了司马旦、司马光两个儿子,现在正盼着光儿给她添孙子,孙子没盼着,自己却被南方潮湿的气候击倒了。自打到杭州之后,她就感到胸闷气短,浑身难受,竟至于食无味,寝难眠,度日如年。有司马光陪着,母亲的心情好了许多,变得有说有笑了。司马光想让妻子来杭州陪伴她,她坚决不肯,她不愿儿子放单。司马光是在母亲高高兴兴的时候回苏州的,想着下次带着妻子一起来看她老人家。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分别竟是与母亲的永诀。他回到苏州不久,就接到了母亲去世的噩耗。按照宋代的规矩,他必须马上辞官,守孝三年。为母守孝谓“丁内艰”,为父守孝谓“丁外艰”。

司马光辞职“丁内艰”了,扶着母亲的灵柩回到故乡夏县。他还没有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走出来,又传来一个坏消息。

九月九日,重阳节。一个尊老敬贤的日子。这一天,杭州府的官员郊游聚会,登高望远,赏菊品茗,向六十二岁的长者、知府司马池祝福。但恰在这天,圣旨来了:天章阁待制司马池降知虢州(今河南灵宝县)。

杭州、虢州都是州,差别大了。对于降职,司马池早有准备,《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上奏之后,在京城传开,庞籍得知是司马光代父起草的之后,夸奖说,写此奏章者有宰相之才。奏章越是走红,司马池就越感危险。果然,他被人弹劾了。弹劾他的人,一个叫江均,一个叫张从革,均为两浙路转运使。转运使比今天的省长权力还大,代表朝廷理财,还代表朝廷考核干部,集财权、人权于一身。他们的官阶比司马池低,但职权比司马池大,行政上是上级。他俩都积极主张征发“弓手”,百分之百地执行朝廷诏令,可司马池一道奏章,朝廷决定两浙路暂缓征发。贪官于是傻眼了。官要贪财,无非两条道,一靠卖官鬻爵,二靠假公济私。假者,假借也。有的贪官有公必济私,没有公也要没事找事,生出一个公来济私。征发“弓手”,绝好的一个假公济私的机会,却被你司马池搅黄了。你断我财路,我断你官路。他们给司马池列了两条罪状,一曰“决事不当”,二曰“稽留德音”。第一条是一顶松紧带做的帽子,可以给任何人戴上,司马池听不懂浙江方言,又不任繁剧,难免有决事不当之处。但这一条还不足以打倒他,关键是第二条“稽留德音”。所谓“德音”,就是皇帝关于特赦罪犯、减免税收的诏令。宋仁宗的“德音”特别多,遇到皇太后、皇帝、皇后的生日,或者日食、月食之类的自然现象,还有遇到地震及水旱灾害,他往往要降“德音”,动不动就“死罪减一等,死罪以下免”。因为他特赦过于频繁,以至于许多惯犯“三进宫”、“四进宫”也毫不在乎,反正坐不了几天牢就会被特赦。对此,朝廷内已有不少异议。司马池在接到“德音”后,有些罪犯没有及时被放出。更要命的是,这些罪犯中,有的人的后台就是现任官员。

司马池被弹劾走了,但弹劾他的人很快就露出了狐狸尾巴。江均手下一吏员偷窃官府银器,被杭州府抓到,供称其为江均管理私厨,说江均生活奢侈,膳食讲究,比规定超支一半。又有越州(今绍兴)通判私运禁物,偷漏税款,案发后供认,此事乃张从革的亲家所托办。这时,司马池还没到虢州上任,很多人劝他乘机反戈一击,弹劾江、张二人公报私仇。司马池说了句“吾不为也”,处之淡然。时人称赞他有长者之风。

司马池在赴虢州上任途中,又被改知晋州(今山西临汾)。

康定元年(1040)对宋朝来说,是一个倒霉的年头,在西北被西夏打得大败。对司马光来说,这一年也是个倒霉的年头,母亲去世了,父亲被降了。他很受伤,但他还不知道,一个新的打击已经在等着他。

[1]《传家集·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