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我的外公陆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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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外公在“文化大革命”的炼火中(11)

这是他第二次走出秦城的高墙。他没想到的是,这回倒是与蹲了十年半的这座大牢的最后告别。

他被安排在北京复兴医院的监狱病室212号病房就医。病房也是牢房,有铁门、有看守,有监规,也实行放风制度。放风地点在楼顶上。“高处不胜寒”——请想象一下一位颤巍巍的老人在高高的屋顶上拄杖踽踽而行的情景吧!

治病期间,他并没有放弃申诉的要求。他一再和负责看守他的一位公安部的看守交涉,终于要来了纸和笔。

1978年8月13日,外公写下一封给中央政治局的申诉信,并附上一份答辩书,对所谓三项十三条进行了逐条驳斥。

他在申诉信中写道:

三项十三条,或者通俗点说,三顶帽子十三根棍子,不敢再说我是匿名信的指使者,是叛徒、特务、内奸了,不敢说我的工作有路线错误了,也不敢用陈伯达、“四人帮”给我加的许多顶反革命帽子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已经把这些东西否定掉了。但“×××××第一委员会”也不敢在文件中公开否定这些错误的东西。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把这些错误的东西公开否定了,岂不就把专案组的刑讯逼供,陈伯达、“四人帮”的造遥污蔑这些宝贝东西,都否定了么?那怎么能行呢?

三项十三条最奥妙的,是把“嫌疑”作为可以据以开除党籍的罪状,这样,嫌疑=罪状,那么罪状就无须证据了,可以开除党籍或者关进牢里去了。毛主席说的“重证据,轻口供”就可以不要了,毛主席的肃反路线就可以推翻了。

谎言拆穿了,太可恶了!令人寒心!

结论应该是,不要相信“×××××第一委员会”。他们提出的文件是弄虚作假。我的党籍不应该开除,应该恢复。我的冤案应该平反,我应该释放出狱。

信交给了那位公安人员,委他通过公安部转交给当时担任党中央主席的华国锋。那位公安人员满口答应保证送到。

可是,过了两个月,仍无回音。一问,那位公安人员才告诉他说,“信被专案组拿去了”

外公说:“你们公安部与专案组不是一个系统,你怎么让专案组把信拿走呢?”

那公安人员把手一摊,“他们要拿去,我有什么办法呢?”

专案组得了信去,还会有什么好结果。信被他们扣压了,他们还想一手遮天,逃避罪孽。

外公说:“我再写!”

这次是写给公安部部长和当时担任中组部部长的胡耀邦,再请他们转呈中央。

此时已是1978年11月,中央正在召开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工作会议。

众所周知,这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讨论了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的战略决策,同时提出;完成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要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此,必须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错必纠!

在这次会前,陆德舅舅也写了“申诉父母冤情和请求两位老人出狱”的给党中央的一封信。《人民日报》总编辑秦川顶住“两个凡是”的压力,力排众议,将陆德的这封信在《内参》发表,并在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预备会议前送发给了在京的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委员。

外公的问题很快有了回应。

1978年12月2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一位中组部的副部长和一位公安部的副部长驱车来到了复兴医院监狱病房,将外公接了出去,安置在另一所医院的高干病房治病。

至此,外公自1966年5月开始的,为期十三个年头的囚禁生涯终于宣告结束!

炼狱坍塌,重获自由之时,陆定一已是72岁。用他自己的话说,到了孔夫子的年令了。

中组部派人与他谈话,告诉他:中央将为他平反。

他说:“能为我平反,这不简单、不简单呀!”

他还问道:“我的案子,该叫冤案吧?”

“是错案。”

外公出狱的前一天,严慰冰姥姥已先行出狱了。

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建议为“中宣部阎王殿”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

同年6月8日,中共中央(中发(1979)44号文)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陆定一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为外公的错案做了彻底平反:

陆定一同志,原任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宣部部长,现年七十三岁,江苏无锡县人。一九二五年参加共青团,同年转党。一九六六年五月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林彪诬陷陆定一同志阴谋反党。以后经中央批准进行隔离审查。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经陈伯达、谢富治、吴法宪批准逮捕入监。康生在一九六八年九月十六日就在专案组的一个报告加批,诬说陆定一同志投敌叛变,早可定论。原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于一九七五年十月九日向中央报送了《关于陆定一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仅定陆定一同志为“阶级异己分子”、“反党分子”、有“内奸嫌疑”,建议清除出党。中央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根据这一报告作出《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并以中发(1975)25号文件发到全党。

……

遵照中央指示,我们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以来,对陆定一同志一问题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证明,此案是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遗留的一起在逼供信下造成的重大错案。

《复查报告》还就所谓“阶级异己分子”问题、“反党分子”问题、“内奸嫌疑”问题、匿名信问题等一一作了澄清,推翻了强加在外公身上的诬蔑不实之词。

《复查报告》的结论意见是:

综上所述,陆定一同志是背叛了地主家庭,加入我党的,历史是清楚的,没有自首叛变、充当内奸的嫌疑。五十多年来他在党的各个革命历史时期,努力为党工作,不存在反党问题。对于思想上、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陆定一同志已作过检查。原中专一办的审查报告定陆定一同志为阶级异己分子、反党分子、内奸嫌疑问题,是错误的,应予平反。建议中央撤销该报告所作的《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和中发(1975)25号文件,恢复陆定一同志党的组织生活,补发其受审期间扣发的工资,分配工作。鉴于中发(1975)25号文件发到县、团级,建议将此复查报告也以中央文件形式转发至县、团级。

历史又一次做出了公正的结论!

值得深思的是:曾经担任全国意识形态、文化教育领域领导工作的外公的这一段沉浮史,随应着的是这一时期意识形态、文化教育领域的几番重大变迁。而这种变迁,无疑是一份民族历史的晴雨表。一切禁锢首先是思想意识的禁锢,所以动乱伊始,他就首当其冲了;而他的解放,也就只能待到整个民族转折性的思想解放期的到来。

外公一家在这场大动乱中所遭受的劫难令人触目惊心:外公和严慰冰姥姥各被关押十三年,陆德被关六年,严慰冰的三个妹妹受株连分别被关九年、六年、八年,七十高龄的岳母过瑛关了一年后死于狱中。全部加起来,总刑期竟达五十六年!

还有此案的众多受牵连者也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如:

一个医院的神经科主任因诊断严慰冰确有精神病,被认为是为严慰冰开脱罪责,被迫害致死;

蒋乃立拒绝提供“陆定一是叛徒”的伪证,被关进秦城监狱,并被迫害致死;

甚至连无锡一位姓秦的先生,因早年教过陆定一的书,也蒙受冤屈,备受折磨;

……

这还不仅仅是个人的灾难。

因为外公是意识形态、宣传、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领域的领导人,他被指责为贯彻了一条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黑线”,那么,整个这一领域的各条战线自然就“漆黑一片”,加上“双百”方针遭到严重歪曲,这个领域自然要受到空前的洗劫,其凄惨的景象亦是惨不忍睹……

王洪模等在一本书中描述了这个领域所遭受的深重灾难:

“在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受到的破坏更是史无前例的。由于林彪、‘四人帮’挥舞教育战线‘两个估计’和‘文艺黑线专政论’的大棒,科研、文教机关、学校、群众艺术团体基本上被打散、被砸碎了。全国许多科研建筑、实验室、实验器材被毁。全国的大学长期停课‘闹革命’;全国中小学的教室、门窗,大部分被砸烂,‘白卷英雄’风行一时,文盲大量涌现。十年‘文革’最大的错误之一是耽误了十年人才的培养,使各级领导部门和各行各业出现了断层,人才缺,干部青黄不接。许多优秀的文艺、文学作品被停止演出、停止出版;‘文革’前古今中外的书籍,查封的查封,烧毁的烧毁。九亿人民的中国,只演几个样板戏,唱几支歌,人民的生活单调贫乏,千篇一律。科教文战线批判‘业务挂帅’,‘白专道路’的帽子满天飞,有名的专家学者、教授、作家、艺术家几乎都被扣上‘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人格、名誉扫地以尽;其中不少民族的科学文化艺术精英被迫害含冤九泉之下。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被批斗被打,受尽了摧残和折磨。广大知识分子被打成‘臭老九’列入另册,倍受精神压力!”

对于外公来说,痛心的还有那失去的时光——十三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可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却是极其宝贵的。多少年华、多少为党为人民工作的机会,就这样失去了,永远地失去了......

十三年——不堪回首的十三年!

出入几生死,

往事泣鬼神。

他的这两句诗,凝聚了多少坎坷、磨难和悲壮的思忱……

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在蒙受冤屈、面临危境时对夫人王光美说过一句话: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

他说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毕竟人民胜利了!

人民是不可以被愚弄的。正义最终要战胜邪恶。

逆潮流而动的小丑们,始终逃脱不了可悲的下场。

这就是历史!

这就是历史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