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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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进入小说艺术的审美世界的程序(12)

从纯粹理性的逻辑来推敲,老人此举也许并不明智。不一定符合组织性、纪律性的严格要求。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这一篇和《白洋淀》同属一组的小说,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像《白洋淀》那样的宠爱。然而,这并不妨碍这篇小说比当时同类题材的作品,包括《白洋淀》,出类拔萃。相反,如果完全按照军事行动应该有的那种周密的理性来设计老人的行为,这篇小说就可能成为概念化的图解。

在理性上不充分的东西,在情感上可能是很动人的。许多小说家一辈子不能摆脱概念化、公式化的顽症,其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把理性逻辑和情感逻辑混淆了,或者说,他们只看到理性逻辑和情感逻辑的统一性,而没有看到二者互相的矛盾性。这是因为他们未能在根本上分清审美的情感价值与科学的理性价值之间的区别。

光就因果关系而言,科学的理性逻辑要求充足的带普遍性的理由,而情感逻辑要求的则是特殊的、不可重复的、个性化的理由。对于科学来说,任何充足理由都应该是可以重复验证的,而对于艺术来说,每一个人物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不可重复的理由,尽管这些理由是可笑的、不通的。科学的理由可能是不艺术的,艺术的理由又可能是不科学的,这是审美价值一个很重要的特点。要进入审美分析的领域,就得彻底弄清这个道理。这不仅是小说的规律,而且是一切艺术必须遵循的规律。

共工与颛顼争帝,怒触不周山,致使天不满西北,地陷东南,这是《山海经》对中国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江河东流的解释,这是不科学的,但无疑是很艺术的。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一旦诚实了,鼻子就缩短,这种因果关系也是不科学的,但却是《木偶奇遇记》的一大创造,这是神话和童话的因果逻辑,它不合科学,却被中外古今广大读者所接受,原因是它与人的情感逻辑相通——把人的强烈的主观意愿放在了最突出的地位。其实这种现象是一切文学作品的规律,不仅对神话童话有效。成功的小说家在设计情节因果时,总会情不自禁地遵循情感因果规律,就必然会超越理性的科学因果规律。

正因为这样,祥林嫂之死,如果纯用理性的因果性来分析,是有点奇怪的。给她打击最大的是,虽然她捐了门槛,但在过年祝福之时却仍不让她去端“福礼”(一条祭神的鱼)。如果纯从理性逻辑来考虑,不让端就不端,落得清闲,如果真能这样,她就不会为此痛苦得丧失了记忆力,丧失了劳动力,被鲁四老爷家解雇,最后终于死亡了。

在《祝福》中,“我”曾经向来冲茶的短工问起祥林嫂死去的原因。那个短工很淡然地回答: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

按这个人的看法,《祝福》的情节因果是穷困导致死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一种理性因果。《祝福》和当时以及以后许多表现妇女婚姻题材的作品,就没有什么两样了。

事实上,整个《祝福》的情节告诉读者的恰恰不是这些,从表面上看,她是流落为乞丐而后死去的,好像可以说是穷死的。但是,她为什么会流落为乞丐呢?因为她丧失了劳动力,连记忆力也不行了,才被鲁家解雇的。她本来不是很健康的吗,不是顶一个男人使唤的吗?她受的精神刺激太大了,她情感上太痛苦了。她痛苦的原因是:生而不能作为一个平等的奴仆,死而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鬼(两个丈夫在阎王那里争夺她,阎王要把她一分为二)。这不是迷信吗?不是不科学吗?然而,祥林嫂不但不因为这是迷信而不相信,相反她却为之而痛苦,为之摧残了自己的心灵和健康。由此可见,更深刻的因果是,祥林嫂由于对损害她、摧残她的迷信观念缺乏认识而导致死亡。可以说祥林嫂死于愚昧,死于缺乏反抗的自觉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迷信?为什么这么厉害呢?它是不是仅仅是一种对鬼神的迷信呢?不全是。阎王要分尸给两个丈夫的说法,前提是女人,包括寡妇,不能第二次嫁人。谁再嫁,谁就得忍受残酷的刑罚。然而祥林嫂并未要求再嫁,她倒是拒绝再婚,而且反抗了,她逃出来了。在她被抢去嫁给贺老六时,她反抗得很“出格”,头都碰破了。按道理,如果阎王真要追究责任,本该考虑到这一点,因为责任首先不在祥林嫂这一边,而应该在抢亲的策动者——她婆婆那一边。然而,阎王并不怎样重视理性逻辑。

正是阎王的惩罚,暴露了封建礼教的野蛮和荒谬。妻子属于丈夫,丈夫死了,妻子不能再嫁,她只能作为“未亡人”等待死亡的到来。任何女人一旦嫁了男人,就永恒地属于这个男人,这是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公理”。所以,祥林嫂是没有自己的名字的。她嫁给祥林,就叫祥林嫂。后来她又与贺老六成亲了,该叫什么呢。贺老六死后,她回到了鲁镇,本该研究一下,叫她祥林嫂好还是老六嫂好,然而鲁迅用单独一行写了一句:

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

连犹豫、商量、讨论一下都没有,就自动化地作出共同的反应。这说明“女子从一而终”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如此根深蒂固。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

问题的另一面是,她的婆婆违反她的意志卖掉她,这不是违反了神圣的夫权吗?

然而又不。原因是还有一个族权原则:儿子是父母的财产,属于儿子的“未亡人”,自然也就属于母亲,因而婆婆有权出卖媳妇。

更深刻的荒谬是祥林嫂之死,其最悲惨处不在于她物质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痛楚,而在于造成物质贫困和精神痛楚的原因竟是自相矛盾的、不通的封建礼教。不但它的夫权主义和族权主义相矛盾,而且它的神权主义又与夫权主义和族权主义互相冲突。既然神是公正的,为什么不追究强迫改嫁者的罪责呢?但是,按照神权的逻辑,应该受到惩罚的,还是祥林嫂。

《祝福》在表现祥林嫂死亡的悲剧的非理性原因方面,更为深邃的是,这种荒谬和野蛮的逻辑,不仅仅为上层阶级,如鲁四老爷和他的太太所持有,而且,被统治的下层人物,也一样认同。在一个受害的弱女子的如此可同情的悲剧面前,居然没有一个人,包括和她同命运的柳妈以及一般群众(如冲茶的短工),表示出同情,更没有任何一个人表现出对如此荒谬的封建礼教的愤怒,有的只是冷漠,甚至是冷嘲。

很显然,在这背后有悲剧的更深刻的非理性:群众对封建礼教的麻木。

《祝福》的深邃还不仅于此。

就连祥林嫂本人,对这样的逻辑也没有感觉到其间的荒谬野蛮。不能参与端福礼,本来,她可以无所谓。但她却痛苦得在精神和体质上都遭受到致命的打击。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连祥林嫂自己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理。虽然在行为上,她曾经是一个反抗者,但在思想上她却是一个麻木者。

很显然,在这背后有悲剧的更深刻的原因:封建礼教对受害者的麻醉。

这种迷信和麻木虽然不是病,但和病一样是可以杀人的。祥林嫂的悲剧是没有凶手的,她是被一种观念杀死的。虽然这种观念是荒谬的。

正因为这样,鲁迅才放弃了学医,把改造中国人的灵魂放在第一位。如果思想上的麻木不改变,不管多么健康的人,都会走向死亡。

这是一场悲剧,不像《白毛女》,没有黄世仁那样的坏人可以复仇,就算把鲁四老爷拿来公审,也很难判他的罪。《药》里面华小栓的死亡,也是没有凶手的。正因为此,改造中国人的灵魂才显得特别重要。

这正是鲁迅作为一个伟大的启蒙主义者的思想特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设计情节因果不仅仅关系到情感的生动,而且关系到思想的深刻。

要达到情感的生动,就要避免纯用理性因果,因为理性因果就是概念化的因果。要达到思想的深刻就要避免表面的单层次的因果,以构成多层次的因果,让读者一层一层地像剥笋壳一样不断地体会到作品的深厚内涵。

当然,不管多么深刻的思想都不应该用人物或作者的嘴巴讲出来,蕴藏在情节和人物命运之中的思想比说出来的更丰富。因为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往往是理性的,亦即概念化的因果。而人物情感的因果则很难用通常语言作线性的表达,它渗透在人物的语言、行为之间,是很复杂、很微妙、很丰富、很饱满的,一旦用线性逻辑的语言讲出来就很可能变得贫乏了。

要有真正的艺术鉴赏力就得不仅分清这两种不同的逻辑,而且要善于在人物的语言和行动中看到这两种逻辑所体现的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特别要注意的是要尊重人物的情感因果,不要以为它不合理性而轻视它,更不能因为它不合自己心意去改变它。在《家》里面,当鸣凤得知自己面临着要成为冯乐山的小妾的危机时,她走到了觉慧的房间,看到觉慧忙着写文章竟没有把话讲出来,后来觉民又进来了,鸣凤便退了出来,决心投湖自杀以殉情了。

这不是很不合理性吗?但如果巴金把它写得很符合理性:鸣凤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待觉民走了以后就跑到觉慧那里把一切都告诉了他,那么,鸣凤的生命虽然得救了,但鸣凤作为一个艺术形象的生命却可能就此结束了。

15.关公不顾一切放走曹操为什么是艺术的

——人物的情感逻辑超越人物的理性逻辑

重点阐释作品

三国演义/罗贯中 水浒传/施耐庵

安娜·卡列尼娜/列夫·托尔斯泰 家/巴金

许多作家都在刻意追求人物(或者)性格的塑造,而成功者往往是少数。一般认为,这是因为作家没有抓住人物的个性,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共性上,这个说法不无道理。但是,如何才能抓住个性呢?这是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其实个性是一个外延很广泛的概念,可以有思想的个性,也可以有民族的个性,这都不是人物个性的焦点,人物个性的焦点是情感的个性,亦即情感的独特的逻辑性。

要分析人物,应该从人物的独特情感和理性之间的矛盾开始。情感有它独特的逻辑性,不但作家不能任意左右它,就是人物自己的意志和理性也不能随便改变它。

《三国演义》写得最精彩的并不是诸葛亮,因为在诸葛亮身上表现得最突出的并不是情感,而是理性和智慧。凡写他的理智如何强大的地方,在艺术上都不是十分成功的。相反,写他理性与情感有矛盾的地方,如挥泪斩马谡,就比七擒孟获要动人多了。像“草船借箭”这样紧张的军事斗争,不可能万无一失,而孔明居然没有任何紧张情绪。作者的目的是为了强调人物的智慧超群,但把智慧强调到绝对的程度,就可能影响人的感情,削弱形象的感染力。《三国演义》对诸葛亮的神化引起了鲁迅的不满,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批评《三国演义》把诸葛亮写得“多智而近妖”。鲁迅的用语相当尖锐,不说他是被神化了,而说他是被妖化了。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特别称赞的形象是关云长。这是因为,关云长在理智上不是那么强大,时常感情用事。他的理智时时与感情矛盾,而且经常被感情所败。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特别引用关公在华容道释放曹操那一段。

这一段把关公放在了理智与情感的尖锐矛盾之中。

在这以前,作者特别交代,诸葛亮不相信关公能够完成俘虏曹操的任务,而关公却主动要求派遣,并且立下了军令状。这对关公的理性来说,已经到了别无选择的地步了,可是到了关键时刻,作者却听任关公的感情选择了违背理性的行动。

《三国演义》第五十回十分深刻地揭示了关公强大的情感逻辑如何占上风的过程。本来,从理性逻辑来说,放走了曹操(刘备的主要政治、军事敌手),是不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其后果是危及事业和自身的生命,而俘虏了曹操则是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肯定能得到升迁和厚赏。然而按关公的情感逻辑却不然,曹操当年俘虏了他,不但不杀他,反而抬举他,还请傀儡皇帝封他为“寿亭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确有厚恩于他。关公此人十分重视“有恩必报”的原则。曹操身边的程昱很懂得关公这种感情用事的性格,提议曹操和关公算一算情感逻辑的旧账。

……(华容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