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现象之世界外,尚有本体之世界,故吾人经验的品性外,亦尚有睿智的品性,而空间时间及因果律,祗能应用于现象之世界,本体之世界则立于此等知识之形式外。故吾人之睿智的品性,自由的非必然的也。”如此,意志论也是对的。也就是说,“同一事实,自现象之方面言之,则可谓之必然,而自本体之方面言之,则可谓之自由”。而对于人的意志是否是自由的,人的行为到底受意志的支配,还是对因果律的被动的服从,长期以来,都是西方哲学争论的焦点。
王国维认为,中国哲学史中所说的“命”,大多数是就“宿命论”而说,其所讨论的问题都是关于人一生的祸福荣辱是否是前定的。因此,在他看来,除了墨子之外,其他人都相信祸福由命定。而中国哲学家又对“决定论”很少有论述。所以他得出结论,中国哲学史上没有人持“决定论”观点。故而,他转向西方哲学的研究。
在西方哲学史上持“决定论”的观点认为,是动机决定了人的一切行为,由不同的动机中,人们对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去进行分辨,认为什么应该做或是不应该做,应该如何去做。哪一个动机最强,最后就会遵从最强的那个动机而行事。也就是说,行为主体其实并没有选择的自由。而对于持“意志自由论”的观点而言,他们则与“决定论”刚好相反。他们认为,在对待种种动机之时,行为主体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其完全可以在那些动机中选择某一个来行事。当然,在选择之前,他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外界的环境等条件,以一定的标准去做出那样的选择。其实,“决定论”与“意志自由论”之争,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那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负有责任。如,依照“决定论”的观点,人的行为不是自由的而是必然的,人在做任何事情时,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自由选择的能力。那么,人就算是做了恶事,也不应该遭受他人的谴责,因为人是不得不去做这件事,如果是行善也没有必要对他表示尊敬,因为他所做的善事并不是出于善念而做出的选择,是因为不得不如此去做。对此,如果持“意志论”的观点,那就是人的行为既然是自由选择的,那就必须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而且在“意志自由论”面前最普遍的因果律也就破灭了。为了调和二者,便综合二者的观点。
对于康德的观点,王国维并不赞同,他在文章中转述了康德对于自由所下的定义,并且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汗德于是下自由之定义。其消极之定义曰:意志之离感性的冲动而独立。其积极的定义曰:纯粹理性之能现于实践也。然意志之离冲动而独立,与纯粹之现于实践更无原因以决定之欤?汗德亦应之曰:有理性之势力即是也。故汗德以自由为因果之一种。”由此可见,在王国维看来,康德所说的自由,不过只是因果律的一种,与自然界中的因果律的性质不太相同罢了。在现象世界中,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与外在某一事物有着某种联系,是由他物的存在为其原因的,而本体世界中的必然的原因是内在的精神本身,不是外在的某物。
在《原命》中,王国维对四方哲学争论的“决定论”和“意志自由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自由二字,意志之本体,果有此性质否?吾不能知。然其在经验之世界中,不过一空虚之概念,终不能有实在之内容也。”
王国维以西方哲学为理论基础,对中国传统哲学进行重新解读的思路,一方面为传统哲学的现代转化提供了新的路径。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弊端,毕竟中西方在文化传统上有着明显的差异,纯粹以西方哲学概念对中国传统哲学进行解读,势必会造成中国哲学特质的流失。
柒
王国维眼里的西方艺术哲学
在现代引进西方艺术思想的潮流中,不得不说,王国维是走在时代前列之人。他以深刻的思想,洞见中国艺术精神的根本性欠缺,并依据西方哲学和美学精神,对艺术的地位、目的、动能、来源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审视。
其一,艺术的地位。
今人所说的“艺术”在王国维那里,经常用“美术”来称谓。他的“美术”包含:音乐、绘画、建筑、雕刻、文学等。在论述艺术精神时,王国维往往会一并提到哲学精神。可以说,他的艺术精神是从严格的哲学精神中发展而来。他认为,艺术和哲学体现的是同一种宇宙精神,只不过哲学家是发明真理的人,而艺术家则是用符号来对其进行表现而已。
首先,王国维在与功利学术的比较中将艺术的价值和崇高的地位凸现出来。功利学术如政治科学道德等具有实用价值,有治世作用,而哲学和艺术却不同,所以,王国维称哲学和艺术为“无用”的。但在他看来,那并不是它们的缺点,而是其特点,因为“哲学与艺术之所志者,真理也。真理者,天下万世之真理,而非一时之真理也。”是“天下万世之功绩,而非一时之功绩也。唯其为天下万世之真理,故不能尽与一时一国之利益合,且有时不能相容,此即其神圣之所存也。”也就是说,哲学和艺术需求的不是一时一地的利益,所以必然不能像政治道德那样有用,“哲学之所以有价值者,正以其超出乎利用之范围故也”。所以,他理直气壮地说二者的本性就是无用。
另外,王国维还从人的需求的角度出发,对艺术的功用进行了考察。
他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岂不以其有纯粹之知识与微妙之感情哉。至于生活之欲,人与禽兽无以或异。后者政治家及实业家之所供给,前者之慰藉满足非诸哲学即美术不可。”在王国维看来,政治和实业可以满足人的最基本、最低级的需求,而人与动物区别的本质是动物不具备“纯粹之知识与微妙之感情”。“纯粹知识”只有哲学能满足,“纯粹感情”只有艺术可以满足,所以二者是人的本性满足所不可或缺的。
其二,艺术的目的。
在王国维看来,艺术的目的是解脱人生的痛苦。他说:“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艺术之目的也。”
王国维对艺术目的的这种观点,是基于他对艺术的一种功能的理解,那就是艺术可以使物我之间的利害关系脱离,将人从欲望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使人的内心变得更加平和,从而自痛苦中解脱出来。他的这一认识源自于叔本华哲学中关于艺术本质的思考。叔本华的意志论认为,意志体现在人的身上,就是欲望。由于人的欲望无穷尽,因此痛苦也无休止,所以痛苦是人生的本质。这一哲学思想,也是王国维的美学建立的基础。在王国维看来,艺术是通过使人从利害关系中超脱出来而解决欲望带来的痛苦。
那么,艺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功能呢?
王国维认为:“美之对象,非特别之物,而此物之种类之形式;又观之之我,非特别之我,而纯粹无欲之我也。”因为艺术是以无欲之我静观物之理念,所以摆脱了欲望羁绊。他指出世界是无穷尽的,一种现象是另一种现象的原因,同时它还是另一现象的结果,事物的这种现象无穷尽。就像叔本华说的那样:“譬诸混混长流,永无辞港之日;譬诸旅行者,数周地球,而曾不得见天之涯、地之角。”而对于这种现象,只有艺术可以超越,因为:“美术……固无往而不得其息肩之所也。彼由理由结论之长流中,拾其静观之对象而使之孤立于吾前,而此特别之对象,其在科学中也,则藐然全体之部分耳。而在美术中,则籧而代表其物之种族之全体,空间时间之形式对此而失其效,关系之法则至此而穷于用,故此时之对象,非个物而但其实念也。吾人于是得下美术之定义曰:美术者,离充足理由之原则,而观物之道也。”艺术的现象只在于其本身,而不在现象之间的关系,是某一类物的“实念”。艺术家通过对其静观,使得“我”从现象之间的利害关系中摆脱出来,达到解脱。
其三,艺术的功能。
艺术的根本功能是解脱人生之痛苦。除此之外,它还有另一功能,那就是消遣。
关于艺术解脱人生之痛苦,是王国维直接从叔本华那里吸取过来的,而关于艺术的消遣功能,则是他从叔本华、尼采等人的哲学中发挥的。在叔本华、尼采等人看来,意志永不会停息,故“人心的活动是不能须臾停息的”,然而人心不可能总有活动的条件,所以空虚的痛苦也在所难免。
“心得其活动之地,则感一种之快乐,反是则感一种之苦痛。此种苦痛,非积极的苦痛,而消极的苦痛也。易言以明之,即空虚的苦痛也。人欲医此苦痛,于是用种种之方法,在西人名之曰‘To kill time’,而在我中国,则名之曰‘消遣’。”从王国维所说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他的“消遣”概念,是从叔本华、尼采等人意志哲学的基础上推演而来的。消遣,就是对人心在无法获得活动时的空虚的痛苦的医治。基于此,王国维又提出另一个概念——“嗜好”。它是消遣的直接结果与不同的表现形式,它产生于消遣的需要。
王国维经过考察发现,嗜好的性质虽然与生活之欲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与生活之欲相关。根据叔本华、尼采的学说,他发挥出“势力之欲”的观点:“人类之生活,既竞争而得胜矣,于是此根本之欲复变而为势力之欲,而务使其物质上与精神上之生活超于他人之生活上。此势力之欲望,即谓之生活之欲之苗裔,无不可也。”
在王国维看来,势力之欲就是“务使其物质上与精神上之生活超于他人之生活上”。王国维指出,人的欲望在“物质上与精神上之生活超于他人之生活上”的现实。嗜好不是势力之欲的直接满足,却是满足势力之欲的需要。其源于医治空虚的需要,又在实际上对势力之欲给予了间接满足,因此与生活之欲相关。
通过对人们种种嗜好的考察,王国维指出最高的嗜好也是势力之欲的发表,譬如文学。他认为,文学艺术是成人的精神游戏,可将其看作是艺术的伟大消遣功能。
其四,艺术的来源。
古希腊的权威理论认为,艺术是艺术家摹仿自然的结果,即艺术来自于自然。而王国维根据叔本华哲学提出主观的“美之预想”说,他认为艺术家在观察自然之前,其实内心已经有了对美的预想,而其才是艺术的真正源头,即艺术并不是来自于经验,而是来自于先验。他引自叔本华驳古希腊关于艺术来自于自然之论断:“或有以美术家为模仿自然者。然彼苟无美之预想存於经验之前,则安从取自然中完全之物而模仿之,又以之与不完全相区别哉?”
艺术的美并不在对象本身,所以,他提出艺术美的先验性:“故美之知识,断非自经验的得之,即非后天的,而常为先天的;即不然,亦必其一部分常为先天的也。”“此由吾人之自身即意志,而於此所判断及发现者,乃意志於最高级之完全之客观化也。唯如是,吾人斯得有美之预想。”
可以说,王国维对艺术来源的观点,来源于叔本华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