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爱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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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舍我安得妻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四川苍溪农民张克实的女儿翠花与同乡首富黎员外的儿子订了婚,尚未结婚黎员外的儿子因病双目失明。张克实听说未来的女婿眼睛瞎了,想退婚。他对女儿说:"翠花,爹不能让你跟一个盲人过一辈子,把婚事退了吧!"

"爹,当初你看到人家富有,就将我许配给他;现在他眼睛瞎了,你就要退婚。难道你不怕别人笑话吗!"翠花说。

"这是你的终身大事,干别人什么事!谁要笑,就让他笑去吧!"张克实说。

"爹,你曾教我做人要有怜悯之心,我们有婚约都不嫁给他,谁还会和他结婚!"翠花说。

"傻闺女,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找不找得到老婆是他的事,你何必去操心呢!"

"做人要讲良心,我不退婚!"翠花强硬地说。

"不能依你的!"张克实愤怒地说。

"你要退婚,我现在就跑到他家去服侍他!"翠花毫不退让。

"傻女儿,你为什么一定要嫁给一个瞎子呢?"张克实哀求着问。

"爹,我是和他订婚后他才瞎的,说明这是天意。上天在考验我的良心,我要经得起这种考验。如果由于我的退婚让他痛苦一辈子,即使我嫁一个健康、富有的人家,一辈子也会良心不安。"翠花解释说。

"那你就不怕他连累你一辈子吗?"张克实又问。

"什么叫连累?嫁一个有钱有势,身体健全的人就不怕连累吗!大明朝太子妃们当初是何等荣耀!后来不也被连累了吗!只要夫妻相爱,同心协力,就不怕被连累!"翠花蛮有道理地说。

"好了,我说不过你。你不听父母的话,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张克实无奈地说。

"我不会后悔。我能和他同甘苦,共患难,他一定不会辜负我!"翠花信心十足地说。

"你头脑发昏了吗!嫁人又不是搞慈善事业,凭善心是不行的。你嫁给他就要和他生活一辈子,将来后悔就晚了!"张克实再次对女儿说。

翠花说:"无论张公子能否治好眼疾,我都会嫁给他!"

媒婆将这事告诉黎员外以后,黎家上下都很感动,决定尽快给儿子办喜事。张克实拿女儿没办法,只好同意女儿的婚事。

翠花结婚以后,孝顺公婆,精心照顾丈夫,黎家父母将媳妇当亲闺女一样疼爱,黎公子更是百般呵护妻子。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幸福。

当地群众四处宣扬翠花的高尚情操,事情很快就被州府知道了。州府将翠花树立为好媳妇的典范,号召广大妇女向她学习。

(史料出自《苍溪县志》和《古今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