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律吕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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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黄钟之实第二

子一           黄钟之律

丑三           为丝法

寅九           为寸数

卯二十七         为毫法

辰八十一         为分数

巳二百四十三       为厘法

午七百二十九       为厘数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     为分法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     为毫数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   为寸法

戌五万九千囗囗四十九   为丝数

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黄钟之实

按,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故以三历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其十二辰所得之数,在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数。

(原注)

子为黄钟之律,寅九寸,辰八十一分,午七百二十九厘,申六千五百六十一毫,戌五万九千四十九丝。

在亥酉未巳卯丑六阴辰,为黄钟寸分厘毫丝之法。

(原注)

亥为黄钟之实,酉之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寸,未之二千一百八十七为分,巳之二百四十三为厘,卯之二十七为毫,丑之三为丝。

其寸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为黄钟。盖黄钟之实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以三约之,为丝者五万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约之,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百四十三约之,为厘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约之,为分者八十一,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约之,为寸者九。由是三分损益以十一律焉。

或曰,径围之分以十为法,而相生之分厘毫丝以九为法,何也。

曰,以十为法者天地之全数也。以九为法者因三分损益而立也。全数者即十而取九,相生者约十而为九。即十而取九者体之所以立,约十而为九者用之所以行。体者所以定中声,用者所以生十一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