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2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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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调查研究(39)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低碳发展利国惠民——关于宁夏城镇建筑节能情况的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宁夏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建筑业随之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建筑能耗也不断扩大,与工业、交通并行升格为三大节能降耗重点领域之一。由于宁夏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相关评价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市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度滞后,各种问题和困难还很多。随着全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建公共、民用建筑规模在不断扩张,建筑节能压力将日益增大。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加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加快建设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和评价激励机制,切实依靠科技和有效管理手段健全完善节能运行体系,不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对推动建筑节能健康快速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自治区政府研究室深入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有关市县和自治区经信委、住建厅等有关厅局,对全区城镇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梳理了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对宁夏建筑节能路径和模式及今后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宁夏城镇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宁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建筑面积不断扩大,有力地提升了城市化发展水平。与此同时,建筑能耗也快速攀升,仅供热能耗每年就高达265万吨标煤,占社会综合能耗的8%以上,城镇建筑与工业、交通并行成为三大节能降耗重点领域之一。为抑制建筑能耗迅猛攀升的势头,宁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措施,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策指导及宣传监管到位

自治区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办法》《宁夏民用建筑节能办法(草案)》等政策制度,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知识及重大意义,加快建设太阳能采暖试点、墙体材料革新基地,广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银川市通过实施《银川市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银川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控制责任,对主要节能产品进行见证取样,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监督,2010年又将建筑节能检查纳入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石嘴山市广泛开展建筑节能知识宣传和培训,把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检查,认真整改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中卫市成立了建筑节能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邀请自治区住建厅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全市设计、开发、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建筑节能培训。吴忠市对居住建筑节能工作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到竣工备案整个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和要求,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有效推进建筑节能的深入开展。

(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及贡献率不断提高

当前,宁夏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为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达95.2%,累计用于新建建筑节能的增量投资约32亿元,历年累计形成84.4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排二氧化碳210.2万吨。仅2009年宁夏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应用实现节能24.15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79万吨,对全区节能目标的贡献率达17.4%。银川市市辖三区率先全面实施65%的节能标准,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等市城区在居住建筑开展65%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海原县建筑节能均按国家规定50%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实施建筑节能公共建筑工程42项,总建筑面积25838万平方米。

(三)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有序推进

“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宁夏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为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关于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规定既有建筑改造要达到分户计量、室温可控,新建建筑全部按照户用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银川市、吴忠市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泛推广安装供热系统调控和用热计量装置,加快节能改造推进步伐。石嘴山市专门制定了《石嘴山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6.8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中卫市已完成17万平方米的供热分户改造及相应的供热管网改造,完成分户改造总投资3234万元。截至2010年10月份,全区共争取中央财政奖励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6804万元,已完成面积208万平方米,占总任务的104%。

(四)新型墙材研发生产应用及“禁实”全面推广

银川市不断加强新型材料、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建筑应用,将墙改工作推向农村,将镇北堡等7个乡镇列入2010年限期“禁实”(即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简称,下同)乡镇,仅2010年上半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就达97%。石嘴山市出台《石嘴山市禁止和限制使用黏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大力支持节能、节地、环保的新墙材生产,在城市规划区内全面完成了“禁实”任务。中卫市全面推广使用节能、保温、轻质、高强新型墙体材料,市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均实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吴忠市积极研究建筑基础工程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替代产品,全面推广轻型结构建筑、复合型混凝土自保温多孔砖等新型节能建筑结构体系。海原县从2006年开始,县城规划区建筑工程基础正负零以上砌体全面实现禁实工作,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率达100%,实现节能30%左右。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11个城市、1个试点县和25个试点乡镇的“禁实”工作,并向山区县城和川区乡镇推进。符合建筑节能轻质高强的复合墙板、复合节能保温砌块以及烧结蒸养制品等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广泛使用。

(五)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效果突出

自治区积极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机构,印发《宁夏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标准及政策汇编》,广泛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走在了西部地区的前列。目前第一个符合绿色建筑设计二星级标准的“中房—东城人家(一期)”已在网上公示,有多家开发企业提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银川市率先在兴庆区掌政镇、金凤区丰登镇、宁夏建科院开展农村住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试点,广泛推广使用节电、提升景观照明建设品味和水平的绿色照明LED路灯设施。石嘴山市与银川市在城市规划区内12层以下的住宅、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具有太阳能热水应用条件、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推进配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推广引进了市运管处办公楼、平罗新世纪花园、世爵府邸商住项目利用地下水制冷供热地温空调新技术。中卫市在正丰香格里住宅小区、正丰红太阳商场和朝阳百货商场、社会福利院等推广建设使用15万平方米地源热泵、2.5万平方米太阳能一体化热水系统。吴忠市启动推广了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配建热水系统并办理施工许可的民用建筑项目稳步推进。银川市、海原县被住建部、财政部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其中海原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及农村示范县项目总投资1376万元,覆盖面积30万平方米,分太阳能热水(19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0.245万平方米)、光伏照明(10.7万平方米)三大系统实施,据测算,该项目每年可节能7391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万吨,节能和环保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