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诺贝尔文学奖名著全编(下部)
18685500000021

第21章 《宠儿》

~1993 美国~

She gave him her earrings package in slip away, and not to wear, but to keep. For the earrings made her believe also has a good man in the white: there is a vicious teachers also have a save her Amy; There is a reproach her students have a Ghana, or Baldwin, or even a judicial long.

她把他给她的耳环包在衬裙里带走,不是为了要戴,而是为了留着。那对耳环使她相信白人里也有好人:有一个恶毒的教师也就有一个救她的艾米;有一个凌辱她的学生就有一个加纳,或鲍德温,或者甚至是一个司法长。

【获奖理由】

第一流的艺术家,作品想象力丰富,有诗意,显示了美国现实生活的重要方面。同时,她深入钻研语言本身,要把语言从种族桎梏中解放出来。她是用诗歌一样璀璨的语言写作。

【名人小记】

托妮·莫里森(1931—)

1993年,瑞典学院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她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八位女作家。

莫里森1931年出生于俄亥俄州钢城洛里恩,原名切里?安东尼?沃福德,父亲是一位普通的蓝领工人,母亲在白人家帮佣。与很多同胞一样,自幼聪颖的莫里森很早就明白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种族偏见和歧视的社会中,没有亲身体验过这种种族歧视的人恐怕难以理解这当中的痛苦与无奈。但正是这些经历让这位敏感的黑人姑娘开始关注黑人生活。

1970年,莫里森凭借《蓝色的眼睛》一举成名。这部?作品描述了个黑人女孩在白人社会中遭受种种屈辱后,渴望自己也有一双蓝色眼睛的经历,也奠定了她在之后的作品中一直在阐述的有关种族歧视、关注黑人生活命运的主题。1977年的《所罗门之歌》则叙述了“美国黑人从梦回非洲到认同白人,再到回归传统的精神探寻之路。”此外她之后出版发表的《柏油孩子》、《宝贝儿》、《爵士乐》等经典著作也都以美国的黑人生活为主要内容,足以看出她对黑人生活的热切关怀。

莫里森承担着黑人种族的历史、命运,但她从没有传达绝望的负面力量,而是在深沉中贯穿着一种积?极乐观地生活态度,鼓励人们努力进取。“我是以愉快的心情而不是失望的情绪来确定我的创作主题的。”从莫里森的创作态度就可以反应出她积极的人生态度。

?194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当时专为黑人开设的霍华德大学,后入康奈尔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之后在大学任教,担任出版社高级编辑。她所主编的《黑人之书》,记叙了美国黑人三百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1987年起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文学创作。她不仅推动了黑人文学的发展,也让世界文学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内容梗概】

为了让女儿不受伤害,母亲宁愿自己背负着罪恶,提前结束了女儿的生命。可谁都知道,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是逃避现实的做法。为了过上好日子,为什么人们不去争取而是选择逃避?是命运太过强大还是人类太过渺小?

母亲并非无情之人,她这样做真的是出于善意,心中无法摆脱的罪孽感化身成“宠儿”常伴随在母亲的身边。这出悲剧说到底还是黑人奴隶制度所产生的结果。莫里森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诉说关于黑人的人间疾苦。她是想能有一天,黑人可以享受到真正的待遇和公平。

【精彩赏析】

十九世纪中后期,俄亥俄州刚刚废除了奴隶制度。这个貌似让黑奴解放的决定却并未做到真正的消除白人与黑人之间的敌意。故事的主人公塞斯过去也曾是个温柔善良的妇女。他的丈夫后来回忆她的时候提到:“她曾是个温柔、对人信赖的人。她信赖加纳夫人,还有她的丈夫。”可现实太过于残酷,不是每个人都如此善良和友好。当有一天,某个深爱或者深信不疑的人背叛了你或者欺骗了你,就会如同塞斯一样,“把对白人的一切记忆和侥幸心理全都埋葬了起来。”

她曾经是那么尽心尽力,那么格尽职守,在她的心中,尽管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从未淡化,但白人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好人。可她经受的折磨和痛苦越来越多,使她对这个世界开始产生疑问,开始摇摆不定。她逐渐地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种族歧视和肤色问题永远存在,最起码在当时来讲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塞斯的女儿出生了,她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女儿长大后一定也会如同自己一样受到不平等待遇,也会再次沦为奴隶主残害的对象。在经过了几番思想斗争之后,塞斯决定在女儿还未对这个世界拥有意识之前就杀死她,让她安睡在生命长河中,继续等待下一个轮回。也许会更好一些。

出于母爱,塞斯真的把自己的女儿杀死了。她觉得终于让女儿解脱了,虽然她采取的是这种极端的方式,但最起码作为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做到了让女儿不受到屈辱,不会被奴隶主蹂躏肉体,更不会因为那些可怕的待遇而摧残精神和灵魂。她觉得是在拯救女儿。

可是,除了她之外,没有人会这么想。首先,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降临于世,就应该被尊敬和爱戴,就算是将要面临重重磨难和各种不公平待遇也要由她本人来是否继续活下去。其次,母亲的这种行为极度消极,尽管她曾经是一个积极向上,充满阳光的妇女,但她缺乏一种与现实做斗争的勇气,只有逃避的懦弱。

塞斯杀死女儿的事情很快就在当地传遍了,所有的人都来指责她。当然,这些人之中包括黑人也包括白人。黑人是为了自己仅剩的人格尊严和道德感,白人则持着所谓的公正民主和高尚人格,大家都纷纷指责她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性和作为一位母亲的资格。从这件事情以后,不论是黑人们还是白人们都开始孤立她。由于忍受不了外界的压力,丈夫终于还是把她送到了白人那里,让白人来处置她。

尽管她一再为自己辩解,但她杀死自己女儿的事情不可否认,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这件事在她身上落下了深深的疤痕。终于有一天,一个与女儿同名同姓的姑娘出现了,这是个半人半鬼的女孩。女孩就是塞斯心中的罪孽感,是塞斯对女儿的想念。

出于赎罪之情,塞斯主动要求收养这位“半人半鬼”的女孩,还把她接到自己家中来和自己同住,从此成为家中的一员。塞斯视她为自己的“宠儿”,为了弥补对亡女的爱,她对“宠儿”是疼爱有加。可这并不能换来“宠儿”的感动和喜悦之情。“宠儿”与塞斯之间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发生了一系列的冲突。

“宠儿”对塞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其中提到了塞斯把自己杀死的事情,称母亲这样做难以让人接受,是天理难容的事情。而塞斯也为自己做了辩护,可“宠儿”并不领情。

【名家点评】

莫里森继承了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黑人文学传统,她不仅熟悉黑人民间传说、希腊神话和基督教《圣经》,而且也受益于西方古典文学的熏陶。——西方评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