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水调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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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岚河忧思

河流的适度开发,会造福于民。但如果滥开滥用,将是地球的灾难,人民的灾难。关键在于一个科学的、合理的方案。

世界水利史上,成功者有,失败者亦有。

岚河,是汉水的一大支流,也是一条古老的河流。它全长一百多公里,流经平利、岚皋两个县域。这条小河蜿蜒在大巴山中,两岸峻峰碧翠,雾气缥缈,风景优美。因河两岸常见岚气,故名岚河。在《水经注》里,被郦道元称之为岚谷。

古代刘向在《列仙传》中写了一个“汉皋解佩”的神话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说是周朝时有个叫郑交甫的人,在汉皋之滨遇见了两位美丽如仙的佳人,于是,便被其美色迷住而止步不行。郑交甫上前拦住两位美人的去路,提出要娶她们为妻。两位佳人笑而不答,只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郑交甫不知这为何故,便对她们说,如果愿意嫁他为妻,就留下信物作个证明。两位佳人各自解下所佩戴的珍珠,笑着送给了他。郑交甫受宠若惊地连忙接过珍珠,将其收藏于怀中,走了几步之后,他禁不住想看看那两粒美珠,便伸手去怀中掏取,却空无一物,珍珠早已不翼而飞。他再回头望去,刚才两位美女亦杳无踪影。郑交甫如同在梦中,怅然依恋不已。

岚皋是安康市的一个生态旅游重点地区,那儿有峻拔的南宫山,幽秘的千层河,壮丽的神田草原。当地旅游部门开发的岚河漂流项目,从时间上来说,可算“陕南第一漂”。

但如今这条河流,已被拦腰切成碎块,有几十座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分布其上。

2010年6月,《陕西日报》专门派记者去做了调查,事实让人担忧。

这些小水电站基本上都是引水式开发,就是沿河的流向,在岸边的山体下面打通隧道,然后通过隧道将河水引入,在隧道的尾部装有发电机组,利用水流在隧道里直线落差产生的压力发电。一个小电站,从入水口往下几公里的直线距离,河道基本干涸了。随着越来越多的水电站的建成,岚河的河道将绝大部分消失,埋入地下。

有关部门曾明确要求,所有在建电站的大坝上,必须留有下泄生态基流孔,以确保下游有一定的水量,维护生态系统。根据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像岚河这样的多年平均径流量低于80立方米/秒的河流,生态基流的比例为10%。

可现实情况并不是这样。

这些小电站,大多是私人老板投资兴建。一个装机容量4000千瓦的电站,投资约2000万元,2年可建成,估计在10年左右就能收回成本。就是说,每年的净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其效益比炒房、炒股都划算,有稳定的高额利润,资金年回报率至少20%。这是个“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的好事。所以,多发电才是他们的目的。

于是,水电站隧道打通以后,山上的泉水消失了,山民吃水都要花近一小时的时间去附近山泉接水。

岚河里往日那些活泼可爱的娃娃鱼、桃花鱼、鲇鱼、鲈鱼……全部不见了踪影。

2005年底,安康市环保局局长吴家治在《安康市小水电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小水电的开发,尤其是引水式开发,将造成珍稀物种的消失、水土流失,并引起生态变化。

河流断流带来的影响非常深远,比如山区河流和地下水相连,它的断流将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影响沿岸植被的生长。而植被又是水源涵养的基础,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其中生态资源的损失难以估量。

国家环保总局曾发通知指出,在小水电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少地区出现了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问题。

可是,谁来对小水电的开发进行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水电开发项目在发改部门的核准之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环评审批的前提必须是水利部门对水电开发的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水电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种类工程,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水利部门说:水电是多头管理、各自为政,2001年水电管理权曾被调到经贸委,但经贸委“没有管这个事”。现在,没有专门的小水电管理机构。

然而,小水电对于陕南贫困山区的地方财力收入是有贡献的。岚河上游的平利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小水电在当地是主打的一张“经济牌”。在中下游的岚皋县,2007年的小水电税收已占地方财税收入的1/3。这些小水电,成了山区政府的支柱产业。

一位专家指出,面对“小水电”问题,简单的封杀并不是好办法,如何更好地协调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成为一个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