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②,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③,曰:“姑相饮乎!”
觞数行④,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⑤?”于是具染而已⑥,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
勇若此,不若无勇。
——《吕氏春秋·当务》
注释:
①啖:吃或给人吃。
②郭:城。
③卒然:这里作偶然讲。卒:通“猝”,突然。
④觞:酒杯,指吃酒。行:巡行,轮流喝一次叫一行。
⑤革:更。
⑥染:酱油。
今译:
齐国有两个夸耀自己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外城的东头,另一个住在外城的西头。一天,两人偶然在路上相遇,彼此说:“咱们坐下来喝杯酒吧!”
斟上几遍酒,一个说:“咱们弄点肉下酒吧!”另一个说:“你身上有的是肉,我身上也有的是肉,何必另外去找肉呢?”于是他们准备好调料,拔出刀来互相割身上的肉吃,一直到死为止。
像这种勇敢,不如没有好。
精彩直击:
一个人的勇敢,一定要用在有价值的地方,比方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为落水儿童舍己救人等,这样的勇敢才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如果将勇敢用在一些毫无意义的地方,则是既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