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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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权力金字塔的构成

文明初期,社会经历了政治秩序初步完善的过程,《尚书·吕刑》这样描述当时的历史:

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虐威庶戮,方告无辜于上。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坏常,鳏寡无盖。

民人相欺,社会纷乱,信义沦丧,盟誓也往往被背弃。蚩尤以严刑镇压民众,民众向上帝申诉无辜受罚的冤屈。上帝了解到蚩尤不用德政、滥施刑罚的情形,同情民众的不幸,也用严酷的手段惩治蚩尤的暴行,取缔扰乱秩序的苗民,又命重黎“绝地天通”。此后历代帝王也都意识到以往弊政之害,于是政治清明,连鳏寡孤独也不再有忧患。

对于所谓“绝地天通”,曾经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山海经·大荒西经》说:“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国语·楚语下》录观射夫语:“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又说:“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主,以取威于民,曰:‘重寔上天,黎寔下地。’”《山海经》所谓“献”“邛”,可据韦昭注《国语·楚语下》“重寔上天,黎寔下地”所谓“重能举上天,黎能抑下地,令相远,故不复通也”得到解释。“邛”当作“卬(抑)”。

显然,令民“无相侵渎”,而终于导致“明明棐常”的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是通过“绝地天通”,即某种社会集团被“举上天”,而某种社会集团被“抑下地”这类分化过程而实现的。可能正是经过这一过程,开始了统治阶层与被统治的民众之间“相远”而“不复通”的历史。夏商周各代,均以重黎氏作为政治安定的旗帜“以取威于民”,是颇能发人深省的。《尚书·吕刑》不以重黎为二人。《国语·楚语下》也说:“故重黎氏世叙天地。”《史记·太史公自序》:“故重黎氏世序天地。”有的学者曾经指出,匈奴谓天为“撑犁”,应当也与“重黎”有关。“重黎”这一神话形象,实际上是早期政治权力的象征。

按照龚自珍的见解,“人之初,天下通,人上通,旦上天,夕上天,天与人,旦有语,夕有语”。当时或以为“民将能登天”,“民神杂糅,不可方物”。所谓“绝”“通”,所谓“世叙天地”或者“世序天地”,都说明以某种分化隔绝为特征的新的政治体制,取代了远古“民神杂糅”,权威观念淡薄的军事民主制度。

贾谊在《治安策》中说,君臣上下等级之形成,“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以此而“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帝王之尊犹如殿堂,群臣好比台阶,而众庶如地。台阶层次越多,就距离地面越远,殿堂于是高伟。相反如若没有台阶,殿堂靠近地面,则势必低卑。而“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于是帝王“制为等列”,以求“尊不可及”。

在基本可以反映先秦官制的《周礼》一书中,中央政府的官吏徒属为2.4万余人。秦汉时代大一统的专制主义帝国建立之后,官僚制度进一步健全起来。汉初,儒士叔孙通导演诸侯群臣试习朝仪,使汉高祖刘邦由等次的严明意识到皇权的尊贵,史籍中这样写道:

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趋”。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向);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向)。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谨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刘邦“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尊卑等次明确的官僚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低卑者对尊贵者的“振恐肃敬”,托举起至高无上的皇帝的权威。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官吏这一统治阶层也有逐渐扩大的趋势。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西汉王朝“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已经超过西汉人口59594978人的0.2%。这一数字,自然还不包括地方基层政权的公务人员。汉墓壁画中标志人物身份的题榜多见所谓“食太仓粟”。“食太仓粟”者,是列入国家编制的正式官吏,此外,还有大量更为众多的低级行政人员,如地位相当于《周礼·地官司徒》中“乡大夫”“党正”“闾胥”“里宰”一类的乡、亭、里的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续汉书·百官志五》说,里的首长,称作“里魁”。汉印中多有“某某里唯”印,有的学者指出“里唯”即“里魁”,可见这些不“食太仓粟”的行政人员也是肩负某种政治责任的专制政治的基础力量。

在中国封建时代,官制往往“交侵纷乱”,初则可以精密简易,终而不免繁而益冗。

《新唐书·百官志一》说: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

宋王朝在集中权力的同时,官僚机构变得空前庞大。宋太宗时,一科进士可以多到三四百人,诸科多到七八百人;三班院(供奉官,左、右殿直,合为三班)最初吏员不到300人,真宗时10数倍于初,达4200余人,仁宗时又2倍于真宗,达到1.1万余人。地方州县官吏也可以额外暴增,仁宗时,宋祁上疏说,“今天下有定官,无限员”,因此“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真宗时,一次裁减各路的冗官,就多达195500多人。没有裁减的,当然更多。而真宗以后,冗官继续增溢,当时就有人指出:“自古滥官,未有如此之多!”

中国封建官制的另一突出特点,是等级的纷繁。

《宋史·职官志一》说,当时“凡文阶官之等三十,武选官之等五十有六,幕职、州县官之等七,散官之等九,皆以左右高下分属于四选。”《明史·职官志一》说,明代“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从,为级一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又“文之散阶四十有二,以历考为差”。皇帝还可以随时增设官职,或者根椐政治需要,削减或增益官吏法定的职权。即使在常规下,官吏的选试、拟注、资任、叙复、升移、荫补、酬赏、封赠等等,也是极其繁重又极其复杂的行政工作,吏部所以在六部中位列第一。

以官僚体制为基本结构,形成了帝王居其顶端君临天下,而百官僚佐作为紧密叠砌的基石,万民则“莫不虚心而仰上”的政治权力的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