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百年以来,欧洲的居民拥入到世界其他各地,不断地出版新的旅游文集和游记。我相信,我们所了解的人只是欧洲人而已,但是甚至于是在文人界,似乎依然还存在这种可笑的偏见:他们每个人几乎只是研究自己国家的人,却扛着对人类进行研究这个庞大的名义。个人的来来去去徒劳无益,哲学似乎从来都不迁移,因此每个民族的哲学对于另一个民族来说也不太适合。其原因很明显,至少对于偏远地区来说:几乎只有四种人作长途旅行,海员、商人、士兵和传教士。然而,我们几乎不能期待头三种人之中会产生好的观察家,至于为召唤他们的崇高使命而奔忙的第四种人,当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受到等级偏见的支配之时,我们应当相信他们不会自愿地投身于一些似乎属于纯粹兴趣的研究,这些研究会打断他们更加重要的本职工作。此外,要有效地布讲福音,只需要虔诚就行了,其余的由上帝给予;但是要研究人,就需要才能,上帝并不承诺给予任何人这些才能,这些才能也并不总是圣人的分享物。无论我们打开哪一本旅游书籍,都可以找到一些关于风俗习惯的描述,但是,我们十分惊讶地发现,这些作者描述了那么多的事物,都只是在说众人皆知的事,他们即便是在世界的另一端,也只知道发现他们不用走出自己所居住的街道就可以注意到的事情。而那些将各个民族区别开来的真正的特征,让生来用于观看的眼睛一目了然的特征,他们却几乎总是视而不见。由此产生了这句那帮哲学家经常挂在嘴边的漂亮的伦理格言:人到处都一样。既然欲望和恶习到处都一样,那么试图描绘不同的民族各自的特征就很没有用处了:这与有人说他之所以不能区分皮埃尔和雅克,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鼻子、一张嘴和一双眼睛的推理几乎一样绝妙。
难道人们永远看不到那些美好时代的再现了吗?在那些美好的时代里,人民不会想要去探讨哲理,而柏拉图、泰勒斯?[18]以及毕达哥拉斯?[19]那样的人是受强烈的求知欲所支配,从而才仅仅为了学习出门远行。他们来到远方,摆脱民族偏见的桎梏,根据人们的相同之处和差异去学习认识人类,获得普遍知识。这些知识决不专属于某个世纪或某个国家,而是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适用的知识,因此可以说是智者共同的学问。
人们惊讶于某些好奇者的慷慨大方,他们花费大量金钱,亲自或请人带着一些学者和画家到东方旅游,目的是为了描绘那里的一些破屋,辨识或抄录一些碑文:但是我难以理解,为何在一个人人自诩知识渊博的世纪里,找不到两个紧密合作的人,一个富有金钱,一个富有才能,两个人都热爱荣誉,渴望不朽,他们一个奉献两万埃居的财产,另一个付出生命中十年的时间,去作一次环游世界的著名旅行。这次旅行不是为了始终研究石头和植物,而是为了研究一下人与风俗。在人们花费这么多个世纪致力于测量和端详房屋之后,他们终于想要认识房子里的住户了。
穿越了欧洲北部和美洲南部的科学院院士们是作为数学家而非哲学家在这些地方游历的。但是,由于他们兼具这两种身份,我们就不能将拉·孔达米纳?[20]和莫柏都依游历并且描述过的地区视作完全陌生的地方了。珠宝商夏尔丹?[21]与柏拉图一样四处游历,已经对波斯作了详尽的叙述;耶稣会会士似乎对中国作了十分仔细的观察。坎普弗尔?[22]在日本的一点见闻让我们对日本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除了这些游记之外,我们根本不了解东印度的民族,经常光顾这个地方的,都是些对淘金感兴趣、对吸收知识不感兴趣的欧洲人。整个非洲及其人口众多的居民都有待研究,他们不仅风俗独特,肤色也与众不同。满世界都是我们只了解其名称的各种各样的民族,我们却妄图对整个人类作出判断!假设有一个孟德斯鸠、一个布封、一个狄德罗、一个杜克洛、一个达朗贝尔、一个孔狄亚克?[23],或是一些具有他们这样的素质的人,他们为了教育他们的同胞而去旅行,尽其所能地观察和描述土耳其、埃及、柏柏里?[24]、摩洛哥王国、几内亚、卡菲尔地区、非洲内陆及其东部海岸、马拉巴尔海岸、莫卧儿、恒河沿岸、暹罗王国、勃固?[25]王国和阿瓦王国、中国、鞑靼,尤其是日本;然后是另一半球上的墨西哥、秘鲁、智利、麦哲伦海峡两岸,还有真假巴塔哥尼亚人,土库曼,可能的话巴拉圭,巴西,最后是加勒比、佛罗里达地区以及所有未开化的地区,这是一切旅行之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应当极为细心地去实施的。假设这些新的赫拉克勒斯?[26]从他们这些值得纪念的旅行返回之后,根据他们的所见,自由自在地撰写关于博物、伦理和政治的历史书,那么我们将亲眼看到,一个新的世界从他们的笔下涌现,我们也因此学会认识我们的世界。我认为当这样的观察家断言某种动物是人,另外某种动物是兽的时候,必须要相信他们;但是,假如在这方面相信一些见识粗浅的旅行家的话那就太天真了,对于他们想要解决的关于其他动物的同样的问题,我们偶尔倒也可以试探着询问他们一下。
注十一:
我觉得这是件显而易见的事情,我难以想象我们的哲学家强加于自然人的一切欲望从何而来。除了自然本身要求的唯一的生理需求之外,我们所有其他的需要都来自于习惯,在养成习惯之前,它们还不成其为需要;或是来自于我们的欲望,我们不会渴望自己还不了解的事物。从而,野蛮人只渴望他所了解的事物,只了解他有能力拥有的或是容易获得的事物,野蛮人的灵魂最为宁静,思想最为局限。
注十二:
我在洛克的《政府论》中发现了一种极为似是而非的反对意见,我实在无法装作不知。这个哲学家说:
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关系的目的不仅仅是生育,还有物种的延续,甚至是在生育之后,这种关系也应当持续下去,至少在孩子需要他们喂食和保护的期间内应当如此,也就是说,直到孩子能够自己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造物主用其无尽的智慧为他亲手创造的作品确立了这样的规则,我们发现,比人类低等的生物也始终严格遵守这一规则。在这些以草类为食的动物之中,雄性和雌性之间交往的时间不比每次交媾行为持续的时间长,因为雌性的乳水足以喂养幼崽直至它们能够吃草。雄性仅限于生殖,在此之后便不管雌性,也不管幼崽,对于它们的生活所需,雄性不做任何贡献。但是对于肉食动物来说,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时间要长些,因为母兽只靠自己捕猎是无法同时满足自己所需和喂养幼崽的,捕猎的方式比食草更加艰难,也更加危险,雄性的帮助对于抚养它们共同的子女非常必要—假如我们可以使用“子女”这个词的话。在可以自己去觅得猎物之前,子女只能依靠父母的照顾得以生存。我们在所有的鸟类之中注意到了同样的现象,除了几种家养鸟之外:这些鸟生活的地方始终食物充足,从而雄鸟不必费心喂养小鸟。我们看到,当小鸟在鸟窝里需要食物时,雄鸟和雌鸟就为它们带去食物,直到这些小鸟能够飞翔并且自己觅食为止。
我认为,人类两性之间必须维持比其他生物更长的交往关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即便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女性具有怀孕的能力,通常在前一个孩子还不能离开父母的帮助自力更生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再次怀孕,生育新的孩子。因此,父亲必须照顾他生的孩子,并且要照顾很久,因此他必须与跟他一起生养这些孩子的同一个女人继续在婚姻关系中生活,比其他动物停留在这种关系中的时间都要长得多。因为其他动物的幼崽在新的生殖期到来之前就能够独立生存了,雄性和雌性之间的关系自动中断,他们各自获得完全的自由,直到这个通常促使它们必须选择新的伴侣彼此结合的季节到来。在这方面,我们怎么赞美我们智慧的造物主都不为过,他赋予了人类同时满足未来以及当前所需的特有才能,希望并且也使得人类的交往关系比其他动物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关系持续时间长,目的是借此进一步激励男人和女人勤恳劳作,促使他们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从而可以为他们的孩子提供生活必需品,给他们留下财产:没有什么比不稳定的结合以及轻易而频繁的离异对孩子更有害的了。
对于真理的热爱,促使我诚恳地阐述洛克提出的这个异议,同时也激励我加上几条评注,即便不能驳倒这个异议,至少也可以弱化它说服力。
1. 首先我观察到,伦理方面的证据在生理方面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它们更多的是赋予现存的事实合理性,而非证明这些事实真实的存在。然而,洛克先生在我刚刚引用的那段话中所运用的证据就是这种类型。因为无论男女之间结合的持久性对于人类来说有多么有益,也不能因此而得出这是自然的安排的结论,否则,我们也可以说文明社会、艺术、商业以及一切我们认为对人有用的东西也都是自然创设的。
2. 我不知道洛克先生从哪里发现,肉食动物两性之间的关系比食草动物持续的时间长,并且雄性会帮助雌性喂养幼崽,因为我们不曾看到公犬、公猫、公熊或是公狼比公马、公羊、公牛、公鹿或是其他一切四足动物更识得它们的配偶。相反地,似乎食草类动物的雌性尤其需要雄性的帮助来维持幼崽的生存。因为母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吃草。在此期间,它不得不忽视它的幼崽,而母熊或是母狼则片刻间就吞下了猎物,它们可以在不必挨饿的情况下,有更多的时间喂养它们的幼崽。我在注八中谈到了食肉动物和食果动物在乳房和幼崽的相对数量上的差别,这个观察结果证实了这个推论。假如这一观察结果正确并具有普遍性,那么女人只有两个乳房、几乎每次只生一个孩子的事实,就是又一个质疑“人类天生是食肉动物”的论断的深具说服力的理由。从而,为了得出洛克的结论,似乎必须将他的推理完全颠倒过来。在对于鸟类的关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的区分中也不存在更多这种抚养幼雏的共同责任的因素。因为谁能相信兀鹰、乌鸦之中雌雄结合的关系持续时间比斑鸠长呢?我们有两种家养的鸟类,鸭和鸽子,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与这个作者的理论截然相反的案例。鸽子以谷物为食,雄性和雌性一直生活在一起,共同抚育它们的幼雏。众所周知公鸭是一种贪吃的肉食动物,它既不认得它的配偶也识别不出它的幼雏,根本不帮它们觅食。鸡基本上也是肉食动物,在母鸡之中,我们不曾看不到公鸡照顾过小鸡。假如说在其他的种类之中雄性与雌性共同分担喂养孩子的责任,那是因为这些鸟一开始还不会飞,而雌鸟又不能哺乳,因此与四足动物相比,它们更不能脱离父亲的帮助,因为对于四足动物来说,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母兽的乳水足以喂养幼崽。
3. 洛克先生用来作为其推理的基础的主要事实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为,要了解是否正如他所声称的那样,在纯自然状态中,女人通常在前一个孩子还不能离开父母的帮助自力更生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再次怀孕,生育新的孩子,那么就必须做一些实验,这种试验洛克定然是不曾做过,也没有人能做。夫妻之间持续的同居是一个导致再次怀孕的直接原因,从而很难相信,纯自然状态中偶然的相遇或是单单性欲的冲动能够产生夫妻关系状态中那样频繁的妊娠后果。或许,妊娠速度的缓慢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强壮,此外也能让女人的怀孕能力得到补偿,因为如果女性在年轻的时候不那么频繁怀孕的话,她的生育能力就可以延续到年纪更大的时候。至于孩子,有很多理由可以让人相信,在当今社会之中,孩子的体力和器官比在我讲过的原始状态中要发展得迟缓。从父母的体质中得来的最初的羸弱,因人们费心的包裹造成的四肢的束缚,娇惯的抚养方式,或许还被喂以母乳之外的乳水,这一切阻挠并延缓了他们最初自然的发展。人们强迫他们关注无数的东西,让他们将注意力长久地集中在这些东西上面,却不让他们进行任何身体力量方面的锻炼,这就更加严重地阻碍了他们的生长发育。从而,假如一开始不用各种方式令他们的大脑不堪重负、疲惫不堪,而是按照似乎是自然要求的那样,通过不断的运动锻炼他们的身体,那么可以相信,他们学会走路、活动以及自食其力的时间将大大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