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一、商品是二重物,因而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第1段)
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使用价值形式是商品的自然形式。价值形式是商品的社会形式。自然形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形式则不同,它是商品的社会性质,依附于一定的物体,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表现出来。研究商品价值,就要研究价值的表现形式。正确理解价值形式,才能掌握价值的实质。
二、研究价值形式的目的在于说明货币的起源(第2段)
价值形式的发展,反映了商品交换发展的历史。在这里,马克思做的是前无古人的工作,他系统地研究了价值形式如何从简单的形式、扩大的形式、一般的形式,发展到货币形式,研究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揭露了货币谜一般的秘密。马克思在1867年写给恩格斯的信中说:“这部分对全书来说是太有决定意义了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就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就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客观性)纯粹是社会的,因而这种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必须分析价值形式,才能真正理解价值,并且才能揭示货币的起源。
三、简单的价值形式表现(第3段)
价值形式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经历了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从价值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可看到,简单的价值形式是货币形式的胚胎。
A 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简单的价值形式就是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其他任何一种商品表现出来的。其公式是:
20码麻布=1件上衣
简单的个别的价值形式在原始公社末期偶然发生,因而又称为偶然的价值形式。
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一)分析简单价值形式的重要性(1段)
马克思指出:“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价值形式中。”可见,研究简单价值形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两极在价值关系中起着不同作用(2段)
上述公式表明,两种不同的商品,在同一价值表现中,处于不同地位,起着不同作用,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麻布,它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上衣上面,起主动作用,称为相对价值形式。商品上衣作为被动地表现麻布价值的材料,是麻布价值的等价物,它处在等价形式的地位,起着被动的作用,称为等价形式。
(三)两极的关系(3段)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它们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因素。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的麻布只能把它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等价物上衣上,没有等价形式也就没有相对价值形式。而处于等价形式上的上衣,又是为麻布的价值提供表现材料,如果没有相对价值形式也就谈不上有等价形式。另一方面,它们之间又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同一商品在同一价值表现中,不能既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又处于等价形式上。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麻布,不能同时当作等价形式把自己的价值表现在自己身上。20码麻布=20码麻布,这不是价值表现,是毫无意义的。
(四)一个商品究竟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4段)
事实上,处在这两者不同地位上的,必须是两种不同的商品。究竟那种商品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还是处在等价形式上,完全取决于该商品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
B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一个商品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另一个商品上,而且表现在一系列其他商品上,这就是扩大的价值形式。其公式是:20码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叶,或=40磅咖啡,或=1夸特小麦,或=2盎斯金,或=12吨铁,或=其他
20码麻布
=1件上衣
=10磅茶叶
=40磅咖啡
=1夸特小麦
=2盎斯金
=12吨铁
=其他
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一)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从质上看有如下特点(1段)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它不再是只同另一种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对商品价值来说,用什么特殊的价值形式来表现没关系。
(二)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从量上看有如下特点(2段)
这个价值的数量表现不再是偶然的了;这种关系表示不是交换比例调节商品的价值量,而是商品的等量价值关系调节商品的交换比例。
C 一般价值形式
1件上衣=
10磅茶叶=
40磅咖啡=
1夸特小麦=
2盎斯金=
12吨铁=
其他=
20码麻布
价值形式变化了的性质
一般价值形式克服了扩大的价值形式的缺点,这也是一般价值形式的优点。一是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唯一的商品上;二是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同一种商品上,只有一种商品充当等价物。“它们的价值形式是简单和共同的,因而是一般的。”
从相对价值形式来看:
首先,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取得了简单的统一的表现形式,因而是一般的。
第二,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各种商品实际当作价值相互发生关系。
第三,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各种商品价值量可以比较。
D 货币形式
当一般等价形式固定在黄金身上时,一般价值形式就过渡到货币形式。其公式是:
1件上衣=
10磅茶叶=
40磅咖啡=
1夸特小麦=
20码麻布=
12吨铁=
其他=
2盎斯金
商品的价值形式由简单价值形式发展到扩大的价值形式,再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一般价值形式过渡到货币形式,却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唯一的区别是金代替了麻布作为一般等价物,取得一般等价形式。唯一的进步是,由于社会习惯,把一般等价形式固定在黄金这个特殊的自然形式身上。金本身原来也是商品,只是在交换发展过程中才成为货币。在简单价值形式下,金曾经作为个别等价物;在扩大价值形式下,金曾经作为特殊等价物;在一般价值形式下,金曾经作为一般等价物;随着交换的发展,金固定成为一般等价物而取得独占权时,“一般价值形式才能化为货币形式。”金就变成了货币商品。可见,金本身能成为货币,是交换关系发展的产物。故金或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却天然是金银。用货币表现商品的相对价值,就是价格形式。货币形式或价格形式是价值的完成形式。从价值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可看到,简单的价值形式是货币形式的胚胎。马克思就这样通过价值形式的发展,揭示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
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这一节是要揭示商品价值的本质,商品价值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本节共选13个自然段,可分为以下三个问题。
一、商品拜物教的性质是从商品形式本身发生的(1—5段)
商品这个物,最初一看,好像是很容易明白的极普通的东西。但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商品有难以思议的神秘性质。商品的这种神秘性从何产生呢?
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从它的使用价值发生的。每一种商品都可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是一看就清楚的。尽管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各不相同,但也是一目了然的,无甚神秘之处。商品的神秘性质也不是由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性质发生的。第一,从质的方面看,作为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等的耗费,没有什么神秘之处。第二,从量的方面,价值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所花费的脑力和体力,可以明显地区别开来。第三,从劳动的社会性质看,人的劳动,本来就是整个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这也是不难理解的。
实际上,商品的神秘性质,是由商品形式本身发生的。劳动产品一旦成为商品,就会由下述三种表现形式引起人们的幻觉。第一,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具体形式虽然是不同的,但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是等同的,无差别的;但是这种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并不直接表现出来,而是凝结在一定物体内形成价值对象性,通过价值物而表现,这一转换,就使商品本身神秘化了,似乎劳动产品本身就具有价值。第二,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是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但产品成为商品后,劳动量就不能用劳动时间直接计算,而是作为价值量来计算,价值量又要在交换中通过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量来表现。这一转换,又使商品本身神秘化了。第三,在任何社会里,生产者之间都要发生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但在商品生产社会里,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不能直接表现出来,而是要通过物和物的交换表现出来,这种通过物和物的交换表现人和人之间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使物本身带上不可思议的神秘性质了。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人们在商品形式面前,把劳动的社会性质看成物的自然属性;把本来是人生产的并受人支配的物,看成是物支配着人,并对这种物支配人的现象进行崇拜。商品的这种神秘性质,马克思称之为商品拜物教。“商品世界的这种神秘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可见,这种拜物教是以商品生产存在为基础,同商品形式本身分不开。
二、商品拜物教是商品生产关系必然产物( 6—10段)
既然商品拜物教来源于商品形式本身,那么,究竟有哪些具体因素使商品形式本身产生神秘的迷人幻觉呢?
第一,私人劳动的社会性必须通过物的交换来表现,这就使人们产生幻觉。劳动产品成为商品,一方面,是私人劳动的产品,表现为私人劳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这种私人劳动又是整个社会总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这种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表现出来,这就使人们在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人们只看到物和物的关系,看不到人和人的关系,这就产生幻觉:商品本身可以互相交换。
第二,私人劳动的二重社会性,采取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形式,又使人们发生幻觉。一方面,私人劳动必须具有社会有用性,表现为他生产的产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是对别人有用的使用价值,从而证明它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私人劳动作为抽象劳动,表现为各种劳动产品都具有共同的价值形式,这样,在交换中,只能看到有用物和价值物,而看不到物所包含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了。这就使人们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劳动产品成为商品,不是由于劳动的社会性质,不是反映人和人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而是由于物的自然性质,好像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商品天然有价值。
第三,价值量运动规律的客观强制力,造成了物的运动支配人的幻觉。商品生产者关心的是,自己的产品能换到多少别人的产品,这是交换的比例问题。起初是偶然性的物物交换,比例固定。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交换比例达到一定的稳固性,即交换比例是由价值量运动的规律决定的。但从现象上看,好像不是由价值量运动规律所决定,而是由商品本身运动的性质决定的,即由商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实际上,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价值量的规律发生作用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后来,科学发现了商品的交换比例和它的变动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消除了价值量是偶然决定的假象,但还没有消除价值量决定和变化所采取的物的形式,即它的自发性发生作用所造成的,物的运动支配着人的幻觉,仍然在商品生产者的意识里存在着。
第四,在价格形式上,货币能与一切其他商品相交换,更使人们为物的幻觉所迷惑。货币形式是价值表现的完成形式,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关系发展的结果。货币能直接与一切商品相交换,好像金银本身就具有一般等价物的属性,这就更加掩盖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说:“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
三、商品拜物教是商品经济社会特有的现象( 11—13段)
商品拜物教是商品经济社会的特有现象。在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中,不存在商品拜物教。马克思分析了不存在商品拜物教的自由人联合体非商品经济的社会形式,论证了商品拜物教的历史性。
在自由人联合体内,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产品的关系极其简单明了,也不存在商品拜物教。在这样的社会里,生产资料公有,有计划地组织生产,产品属于全社会,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另一部分作为生活资料分配给个人。在那里,人和劳动及其产品之间的关系,在生产和分配上,极其简单明了,不存在神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