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动因(3段)
马克思大学毕业后于1842—1843 年间任枟莱茵报枠编辑。在办报期间,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关于摩塞尔地区农民状况以及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等问题上,与反动政府发生了公开的论战。这是马克思“第一次遇到对所谓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的难事”。那时,马克思还没有研究政治经济学,还没有从经济上进行科学分析,主要是运用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批判普鲁士的反动法律和国家制度。这是促使马克思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
1842年10 月,马克思和奥格斯堡枟总汇报枠就共产主义问题展开论战。当时枟莱茵报枠上发表了空想社会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带有哲学色彩的文章。德国反动的奥格斯堡枟总汇报枠攻击了这些文章,马克思对这些攻击进行了反击。在论战中,马克思一方面明确表示空想社会主义从善良的愿望发表的言论是肤浅的;另一方面又指出:“现在一无所有的等级要求占有中等阶级的一部分财产,是曼彻斯特、巴黎和里昂大街上引人注目的事实。”由此可见,这时的马克思已经从维护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进一步发展到关注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问题了。他认为,共产主义是关系到整个欧洲未来命运的重要问题。
(三)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精辟论述(4段)
在枟序言枠中,马克思运用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方法,精辟地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1.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原理
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是对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科学概括。
马克思在枟序言枠中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科学地论证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内在的有机联系,完整地揭示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即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意识结构;并且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观点。离开了这个根本观点,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客观规律。
2.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
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是马克思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社会生活中去所得到的科学结论。
马克思所阐明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引起了社会历史观上的伟大革命,它不仅消除了以往历史理论的根本缺陷,使社会历史理论变成为科学,而且把一切唯心主义从社会历史领域中驱逐出去。
3.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革命根源的原理
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马克思这一论述揭示了社会革命的深刻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体现这一矛盾的阶级矛盾的尖锐化。
4.关于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的原理
马克思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揭示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上层建筑也迟早要发生变革,上层建筑的变化取决于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的原理。
5.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原理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在这里深刻地揭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原理,并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研究社会问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
6.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几个时代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原理
马克思以生产关系作为划分时代的标准,把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依次划分为亚细亚的(大体指原始公社制)、古代的(一般指奴隶社会)、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等几个时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最后一种对抗形式,对抗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集中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通过推翻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阶级差别,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所以,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就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阶级对抗的时代已经结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四)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5—7段)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立的过程体现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战斗的历程。当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时候,恩格斯在1844年在枟德法年鉴枠上发表了枟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枠,这篇文章对马克思影响很大。此后,两人经常通信,交换意见。
1845年至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了枟德意志意识形态枠,为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制定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在1847年出版了枟哲学的贫困枠,公开阐述了枟形态枠的基本理论观点。在枟共产党宣言枠枟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枠等著作中,阐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制度是建立在雇佣劳动基础上、资本家发财致富的源泉就是对特殊商品即劳动力的榨取、无偿占有劳动力创造的比它自身更大的价值的理论。
1848—1849 年革命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旅居英国,继续创立政治经济学的工作。马克思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中,顽强拼搏,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思考题:
1.马克思是怎样论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
2.马克思怎样揭示社会革命的根源、阐述社会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
3.怎样理解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
[原典]
谈谈辩证法问题
1915年
列 宁
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参看拉萨尔的枟赫拉克利特枠一书第3篇枟论认识枠开头所引的斐洛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一段话 [21]),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问题的(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枟形而上学枠中经常为此绞尽脑汁,并跟赫拉克利特即跟赫拉克利特的思想作斗争 [22])。
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对于辩证法的这一方面,通常(例如在普列汉诺夫那里)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对立面的同一被当作实例的总和[“例如种子”;“例如原始共产主义”。恩格斯也这样做过。但这是“为了通俗化”而不是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
在数学中,+和-,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正电和负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对立面的同一(它们的“统一”、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虽然同一和统一这两个术语的差别在这里并不特别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二者都是正确的),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按第一种运动观点,自己运动,它的动力、泉源、它的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按第二种观点,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
第一种观点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第二种观点是活生生的。只有第二种观点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
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注意:顺便说一下,主观主义(怀疑论和诡辩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于: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说来,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
马克思在枟资本论枠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
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因为资产阶级社会的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只是辩证法的局部情况)。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参看亚里士多德枟形而上学枠,施维格勒译,第2卷第40页,第3篇第4章第8唱9节:“因为当然不能设想:在个别的房屋之外还存在着一般房屋。”———“οú γáρ崔áν νεíημενεíναíτιναáχíαν παρá τáζτινáζáχíαζ.”)。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过渡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如此等等。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概念的因素、胚芽了。这里已经有偶然和必然、现象和本质,因为我们在说伊万是人,茹奇卡是狗,这是树叶等等时,我们就把许多特征作为偶然的东西抛掉,把本质和现象分开,并把二者对立起来。
可见,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很像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自然科学则向我们揭明(这又是要用任何极简单的实例来揭明)客观自然界也具有同样的性质,揭明个别向一般的转变,偶然向必然的转变,对立面的过渡、转化、相互联系。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
不论是黑格尔(见枟逻辑学枠),不论是自然科学中现代的“认识论者”、折衷主义者、黑格尔主义的敌人(他不懂黑格尔主义!)保尔· 福尔克曼(参见他的枟认识论原理枠第35页)都把认识看作一串圆圈。
哲学上的“圆圈”:【是否一定要以人物的年代先后为顺序呢?
不!】
古代:从德谟克利特到柏拉图以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
文艺复兴时代:笛卡尔对伽桑狄(斯宾诺莎?)。
近代:霍尔巴赫———黑格尔(经过贝克莱、休谟、康德)
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整体的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