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解析】考查税务登记制度。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 日内或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42 .【解析】考查合同效力。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又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即为有效合同。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无关。甲与乙、甲与丙合同均有效。但设备已交付给丙,丙取得所有权。
43 .【解析】考查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44 .【解析】考查合同的成立。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5 .【解析】考查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条款内容相对容易确定,即项目所在地。
46 .【解析】考查附条件合同。条件是未来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的事件,具有或然性。期限则具有必然性,未来一定届至。
47 .【解析】考查财产保全的种类。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8 .【解析】考查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49 .【解析】考查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的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0 .【解析】考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1 .【解析】考查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52 .【解析】考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190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53 .【解析】考查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4 .【解析】考查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
55 .【解析】考查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56 .【解析】考查和解的内容。和解可以在多种情形下达成和解协议:①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即可以自行和解。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③和解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就不执行该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57 .【解析】考查枟仲裁法枠的适用范围。枟仲裁法枠是仲裁经济纠纷的法律。
58 .【解析】考查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9 .【解析】考查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仲裁裁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法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0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使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示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二、多项选择题
61 .【解析】考查行政规章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2 .【解析】考查物权制度。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所有权和抵押权、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使用权可以转移。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同一财产可以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