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孟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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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制民之产 与民同乐(5)

这是此地的规矩,凡来的客人,不管是老是少,姑娘们一律尊称为“情郎哥”,当然,这里绝无女客涉足。这个称呼是不错的,无情怎能到这里来呢?但眼前这位万章却连半点虚情假意也没有,只是为演一出滑稽戏才不得不到这种不干净的地方来。演戏总得出台亮相,怯于登场,戏怎么演呢?又怎么能演得像呢?万章迟疑之后,健步跨入绣楼的朱漆大门,在姑娘的带领下前进。这里仿佛触目皆是玉——玉的墙壁,玉的地板,玉的天棚,玉的门窗,玉的楼梯,玉的栏杆,玉的器具,玉的装饰,因为这一切似乎全都晶莹透明。这些玉有洁白如冰的,有朱漆似血的,有碧绿如茵的,有娇蓝似天的,有灰白像烟的,有墨黑如漆的,色泽鲜艳,配合协调,光线柔和,给人以温馨陶醉之感。扶栏登楼,来到一间宽大的屋子,仿佛是今天的会议室或排练厅。屋角置一耀眼生辉的铜鼎,鼎内正燃烧着兰、芷、椒、麝等名贵香料,室内弥漫着醉人的异香。墙壁上张贴着数张裸体美女的画像,千姿百态,各卖风骚。这是真正的裸体,一丝不挂,不似当今的明星们,在要害处还加上一抹一缕的遮羞布。待万章步入房间,酒菜业已摆好,姑娘们欲招待客人共饮。酒酣耳热之后,客人将姑娘们围于中间,姑娘们开始调瑶琴,舞素手,为客人弹奏演唱。或专弹奏乐器,有似今日的民乐小合奏,或在丝竹伴奏下,有一窈窕女子歌喉莺啭地演唱,演唱者不时地载歌载舞,舞步轻盈,广袖飘飘。所弹,所奏,所歌,所唱,全都是各国的民歌,俚曲,自然以齐国的为多,这些歌词,这些曲调,优美而不轻狂,朴实而不粗俗,艳丽而不淫荡,致使听者出神入化,如醉如痴。

这里的主人是一位四十开外的中年妇女,一身贵妇人打扮,她熟悉这几位巨商大贾,他们是专来听歌赏曲的,从不在这里住宿过夜,但却照给房钱,分文不缺,还每每有若干赏赉,因而招待得格外殷勤,不然的话,姑娘们哪能迎至河边,将客人挽臂接进来。

听了万章的回报,孟子心潮激荡,一连数日,饮食不安,坐卧不宁,大脑这台机器在飞速地旋转着,他在思考,在分析,在研究跟前出现的情形,即怎样看待齐宣王赴青楼听俗乐这件事,扩展开去,便是如何认识俗乐与雅乐间的关系问题。

孟子想,音乐是现实的反映,社会生活是音乐美的基础,既然社会发展了,时代大不同于以往,音乐也就不能泥古,不能死守着古人的观点、认识以及典章制度不变,应本着音乐为现实服务的原则,赋予它新的内容和生命。孔子曾以“兴、观、群、怨”概括了音乐的社会作用,并指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孟子清楚地看到乐教比单纯的说教有感染力,而赋予音乐以伦理道德属性,比一般的音乐更富有感染力量,因而应该用仁义来充实音乐的内容,这样,利用音乐艺术能直接作用人的情感,体验这一特殊手段,使仁义深入人心,以推行仁政。因此他认为“仁言不如仁声”。音乐与仁、义、礼、智四德是相辅相成的,是有机的统一——仁之主要内容是事父母,义之主要内容是从兄长,智之主要内容是明二者之理而坚持下去,礼之主要内容是对二者予以适当的调节与合理的修饰,乐之主要内容则是从二者得到快乐,快乐既生,便无法抑制,无法休止,于是便不自觉地手舞足蹈起来。而这一切又都归于仁政,因此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

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是儒家的一贯思想,孔子就曾强调“礼乐治国”,但他指的是先王之乐,是雅乐,提倡乐则《韶》、《武》,赞扬《韶》乐尽善而又尽美,但却认为“郑声淫”,“乱雅乐”提出“放郑声”,“恶郑声”,即他鄙视和贬低世俗之乐。可是凡雅乐能起到的社会作用,俗乐同样能够起到,而且民间音乐更富有感染力,更为百姓所喜爱。临淄之中七万户,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齐和卫以黄河为界,齐在河东,卫在河西,当齐之善歌者居于河西的淇水旁边的时候,卫国的人都会唱歌,同样,当善歌的帛驹居于高唐(数城在今山东省禹城县西南)时,齐国西部之民,无不能歌善舞。俗乐和雅乐竞争得相当激烈,俗乐不仅在民间和市民中非常活跃,而且冲进了宫廷。精通音乐的魏子侯,听古乐时正襟危坐,迫使自己集中精神,唯恐听着听着睡着了,像小学生听自己不喜欢的课一般,而听郑、卫之声,则毫不知疲倦。如今这位喜欢听集体吹竽的齐宣王竟到青楼妓馆去欣赏民间音乐。事实既是如此,就必须正视,必须研究,给俗乐以充分的肯定和必要的地位。

在过去,音乐只为社会上层所专有,而且等级森然,《周礼》规定乐队的规模和排列为:天子用八佾①,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只有天子能够享用四面之乐和六十四人的乐舞,否则便是既越。季平子系大夫之职,应用四佾,用四八三十二人的乐舞,但他祭祖时却曾“八佾舞于庭”,惹得孔子大为恼火,说道:“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孟子想,音乐既是表现仁义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就不应该为社会上层所专有,而应该普及到民间去,普及到民众中去,为全社会和全民所共有,这样才能更快地改变社会风化,及早实现仁政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