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落叶归根 游子还乡
“永于齐,非我走志也。”
——《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心里很清楚,此番归国,今生今世永无再出的机会,故绕道向南,到宋去访过几位当年的老友之后,便匆匆踏上了归途。行至休城,略作停留。一天晚上,师生闲谈中扯起在齐后期的那段生活,公孙丑问道:“做官而不受禄,合乎古道吗?”
“非也。”孟子回答说:“在崇地,吾得见齐王,归临淄后便有去志,且坚定不移,故辞俸禄而不受。未几,齐有战事,依礼不可申请离开。久留于齐,非我志也。”
早在四年前,齐宣王曾于崇地进行了一次全国规模的邑宰以上的官吏会议,会议旨在推行崇地聚敛钱财的经验。崇地农业征十分之二的赋税,商业、手工业、集市贸易等无不征税,另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杂税,如修渠、疏河、筑路、开矿、冶炼等,也各有征税的名堂,弄得民不聊生,民怨沸腾。这种鱼肉百姓的崇邑宰,本应严惩,以儆效尤,但齐宣王却破格提拔其到朝廷之上总理全国财政。宣王想以此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进而对外扩张,实现称霸诸侯的宿愿。即墨和东莱两邑邑宰提出疑义,主张轻徭役,薄税敛,与崇邑宰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为了震慑反对派,实行专制独裁统治,齐宣王下令将两个邑宰处死,到会之文武臣僚无不悚惧。谁还再肯用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孟子作为齐之三卿之一,也出席了这次会议,宣王的这一招,显然是对着他的仁政思想来的,看起来是处死两个邑宰,实际上矛头却直刺孟子。会议上孟子没有表示什么,更未像以往那样借机大谈仁政,据理力争。这并非是孟子在明哲保身,而是宣王使他心灰意冷,他对依靠宣王在齐行仁政失去了信心,决计离齐而去,回到临淄后便向宣王辞去了十万钟的俸禄,师生的生活开销全赖朋友们资助接济。
经过长途奔波,终于在这一年的九月九日,孟子回到了祖国,踏上了这块生他养他的滚烫土地。他脚下软绵绵的,他眼前云蒸霞蔚,他周围祥云紫气氤氲,他的心在激烈地跳动,周身热血上涌,他的步履蹒跚,东脚打西脚,像一个醉汉。是的,他醉了,沉醉在温暖、甜蜜与心灵的慰藉之中。他似乎觉得自己醉得还不到程度,他要醉成一滩烂泥,生长五谷和草木,他要化作一阵淅淅沥沥的秋雨,浇灌滋润脚下这片有养育之恩的土地,他要变作青青的禾苗,越过寒冷的严冬,去迎接那明媚的春的天使,开始新的生活……
孟子不仅要变成一个醉汉,而且还要变作一个狂人,疯疯癫癫的到处乱跑,到处去看——凫村、庙户营、因利渠畔、学宫、子思书院、马鞍山、四基山;筑埋过的伙伴、铁匠铺里的张伯伯、杀猪的杜师傅、学宫里的老师与同学、父亲的主人颜崇义、公孙玺外公、雄健南将军、恩师司徒牛……不,狂人的脚步太慢,他要变作一阵秋风,在一个早晨将上述一切全都访遍。他要变作一个歌手,坐于几侧,抚琴击筑,引吭高歌——歌颂三迁教子之贤惠,断机喻学之美德,买肉啖儿之母爱;感叹人生之艰难,百姓之疾苦,天下之混乱;抒发生不逢时之惆怅,不得知遇之烦恼,仁政难行于天下之痛苦……
四十三岁离家,七十八岁还乡,在异国他乡整整漂泊流浪了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一滴水,然而在人生的旅途上却又是何等遥远,何等的漫长啊!在这三十五年里,孟子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故士,思念家乡,因为这里埋有他的童年时期的幻梦,展现着他青年时期的追求,洒落着他中年时期的汗水。
当暴风雨袭来的时候,群鸟归林,分别栖息于自己的巢穴之中——这里是它们自己的家。这些形形色色的“家”并不十分理想,有的在峭壁之上,有的在悬崖之中,有的挑于树尖,有的藏于草丛,有的悬于苇梢……但栖身于其中的鸟雀们却感到舒适、温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