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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爱伦·坡情书(2)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像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下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根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落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厚,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地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来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吧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像。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协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为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股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