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教育在民国
17974500000041

第41章 胡适的中学时代

“理化研究会”“英语研究会”“球会”“运动会”等等。一时间校内社团“相继勃起”,乃是当时学校生活的真实写照。

清末民初是一个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的时代,仅仅在学术思想界,就涌现出梁启超、胡适、鲁迅、陈寅恪等一大批优秀人物。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我们这个时代理应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何况当代家长的望子成龙之心比任何时代都要强烈。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以为教育的失误是一个重要原因。我的这个判断是在阅读当年的历史资料时逐渐形成的。最近看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藏胡适未刊书信日记》,其中有胡适在澄衷学堂读书时写的部分日记,又给我添了新的佐证。

澄衷学堂是宁波籍富商叶澄衷(原名叶成忠)在一八九九年创办的。一开始,这个学堂只收宁波籍贫寒子弟,后来规模稍大,就突破了这个限制。胡适是一九〇四年到上海求学、一九〇五年由梅溪学堂转到澄衷学堂的。关于该校的情况,胡适在《四十自述》中有所介绍。他说:“澄衷共有十二班,课堂分东西两排,最高一班称为东一斋,第二班为西一斋,以下直到西六斋。这时候还没有严格规定的学制,也没有什么中学小学的分别。用现在的名称来分,可说前六班为中学,其余六班为小学。”一开始,胡适进的是东三斋,相当于初中二年级,下半年升入东二斋,相当于高中一年级,第二年又升入西一斋,也就是高中二年级了。《北京大学图书馆藏胡适未刊书信日记》中所收的日记,就是在西一斋时写的,因此尽管澄衷学堂不能叫做澄衷中学,但编者将它命名为“澄衷中学日记”,也还说得过去。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日记的写作时间为一九〇六年,它比我们以往看到的最早的胡适日记——《藏晖室日记》“己酉第五册”(一九一〇年)还要早四年,其中包含的历史信息非常珍贵,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为我们了解胡适的成长以及比较两个时代的教育提供了依据。

日记从光绪丙午年正月二十(一九〇六年二月十三日)开始,至同年六月初六(七月二十六日)为止,共九十余篇。按照现代人的想法,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应该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学习方面。但当时的学生不是这样。开学以后,胡适在课余时间并不是埋头读书,而是频繁地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从他的日记中可以看到如下记录:二月初十日(阴历,下同),“为本斋自治会第一次开会之纪念日”;二月廿五日,“拟阅书社简章程稿”,大约十天以后该社成立;二月廿九日参加“集益会第五次常会”;二月三十日有人邀请他发起“理化研究会”,他估计没钱购买仪器,故辞之;三月初一,“本斋自治会开第三次常会”,集益会开第一次特别大会;三月初二,西四斋的小同学要发起讲书会,自治会推举胡适为他们拟定章程;三月初四日,有人又发起“算学研究会”……为此,他在三月十六日的日记中写道:自从本斋自治会成立后,其他班级又成立“东二自治”“西二励学”“东三自治”各会。此外尚有“理化研究会”“英语研究会”“球会”“运动会”等等。一时间校内社团“相继勃起”,乃是当时学校生活的真实写照。

据粗略统计,在这九十多篇日记中,涉及社团活动的有五十篇左右,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也就是说,胡适至少每隔一天就要参加一次重要的社团活动。这些活动既有校内的,也有兄弟学校的,还有安徽旅沪学会的。从日记中看,许多活动是在学校和家长(胡适幼年失怙,年长的二哥负监护责任)的支持下进行的。为什么老师家长们不要求孩子们刻苦读书,反而鼓励他们去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呢?这就涉及学生自治问题了。多少年来,学生自治的真谛似乎已被世人遗忘,以至于一提到这个问题,就以为是与学校分庭抗礼,让学生为所欲为。其实,自治就是自己管理自己,按照陶行知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中给出的定义,所谓学生自治,就是结成社团,让“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养成“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

那么,为什么要提倡学生自治呢?我以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值得注意:

第一,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有利于社会稳定。

大家知道,今天的学生,就是明天的公民。公民与顺民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要求自治,后者要求被治。不过,自治的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如果学校不注重培养学生自治的能力,那么它所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不是公民。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陶行知在上述文章中指出:“一国当中,人民情愿被治,尚可以苟安;人民能够自治,就可以太平;那最危险的国家,就是人民既不愿被治,又不能自治。”我想,所谓“刁民”就是这样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学生自治是一件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第二,提倡学生自治,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团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中国人历来被讥为一盘散沙,不能合作。为此,有人说我们打麻将可以,打桥牌不行;有人说中国人喜欢窝里斗,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还有人说中国人是典型的“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没水吃”。相比之下,在英国却有这样一句谚语:“一个英国人是个呆子,两个英国人是场足球,三个英国人是个不列颠帝国。”为什么中英两国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呢?有些人想从东西方文化上寻找原因,却总是不得要领。

还是当年储安平在《英人·法人·中国人》一书中分析得好,他说:英国一直奉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许多事情都由人民自动组织经营。但是,要做好一件事仅仅有组织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大家通力合作。英国人虽然沉默寡言,不善应酬,但是他们的合作能力却是举世公认的。一般来说,英国人对团体都有一种很强的亲和力和责任心,为了团体的利益,他们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克制,并充分发挥自己在团体中的作用。英国人这种自我约束、自我克制的能力,是在长期的公民自治环境中养成的。没有自治,没有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人们就无法克制自己,也不能与别人合作。可见人与人之间的组织和合作,不是盲目服从的结果,而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因此储安平认为:“有组织合作能力的社会,必定征服无组织能力无合作能力的社会。”这是英国率先强大,中国积贫积弱的真正原因。

第三,学生自治有利于形成一种负责任、守纪律的好学风,并进而发挥移风易俗的作用。

当今社会对下一代都过于“关爱”或曰溺爱。最常见的例子,一是孩子上小学家长要送,孩子上大学家长还要送;二是学校为了维持秩序,宁肯雇佣保安,也不依靠学生自治。这其实是对学生能力的忽视,是对学生的人格缺乏信任。过于“关爱”的结果,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逆反心理,对其成长有害无益。最好的办法,还是让他们在自己管理自己的过程中培养负责任、守纪律的人生态度。

当年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认为,“学生自治,有四大责任”:一是提高学术程度的责任,二是加强公共服务的责任,三是产生文化的责任,四是改良社会的责任。人们常说只有不好的教育,没有不好的孩子。如果青少年不守纪律、缺乏责任心的现象比较严重的话,那就要在教育上找找原因了。试想,在一个严格管理、严密管教和充满不信任的环境中,又怎么能够让青少年遵纪守法,并对学术文化、公共事务和改良社会负起责任呢?没有学生自治,不要说移风易俗,就连良好的学风也很难形成。比如现在学校里考试舞弊现象相当严重,从本质上看,显然与学生自治的缺席有关。

在日记中,我还看到当时有一本英文版的《国民读本》,当年的外语教学完全是为了应用,而不是为了应试。胡适将其中一些重要的话译成中文,其中有一句话是:“自治者乃治人之第一着手处也。”那年胡适才十五岁,他对学生自治的重视,让我们这个时代的成年人感到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