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正爱着刘梅,其实说“爱”夸张了点,只能算喜欢吧,因为我是剃头佬的担子——一头热。人家刘梅的心思我是猜不中的。要是会猜女孩儿的心思,恐怕我早就结婚,生出的儿子也会上街打酱油了。
我已是出了30岁的大龄未婚男青年,说白了是条老光棍,在单位是光棍协会主席,谁也不会和我抢这位置。——所以,刘梅一到单位报到上班,单位里的小子们便嚷开了:“咱谁都不许去抢刘梅,让给我们的协会主席。”李丁叫得最欢,拍着我的肩膀,说不管怎样咱林子哥得找到另一半了。李丁是我铁哥们,不过二十来岁,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个又一个,让我在心里羡慕不已。我在一次喝酒时发了一通感慨,李丁倒对我眼红了:“你多会写文章呀,一篇又一篇,不迷倒众多美眉才怪。”杂七杂八的文章我是发表了一箩筐,可就是没见一个忠实未婚女读者。刘梅一来,我是更没有心思写什么文章了,我只是写刘梅,在纸上写,在我心里写。为她写诗,一首又一首;给她写情书,一篇又一篇。我想这些诗文真可以拿到《星星》或者《人民文学》上去刊发了,可是我竞不能拿到刘梅那儿去发表。
我是真没有勇气呀。人家刘梅多漂亮,会理会我这个书呆子吗?我只能偷偷地把心中的秘密放进了我办公室的抽屉最底层。
又是周末,我只得独自把酒,借酒浇愁。好不容易捱到星期一上班,才进办公室,就看见办公室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了。
“肯定是有小偷进来了。还好,我只丢失了一支钢笔。”李丁说。大家慌忙清理自己的东西,看看丢失什么没有。
“呀,快看!”忽然李丁指着墙上飞扬的纸片说。马上就有人走拢一看。
“是林子的诗和书信哟,写给谁的呀?”有人又是大叫,“呀,全是写给刘梅的。”
“你是我心中的梅,一年四季,绽放在我的心中,芬芳永远……”李丁大声地念道。
恰巧刘梅也在,听见这话,慌忙跑出了办公室。马上办公室王主任过来安慰我:“林子呀,我们一定帮你找到小贼子,这贼也真可恨,还公布人家隐私了。你再找找,看丢什么东西没有?如果有重要物品丢失,我们准备上报公安机关。”
我忙清了清自己的东西,说:“没再丢失什么,那您不必报案了吧。”
就在办公室被盗的那天晚上,我和刘梅单独地见了第一次面。然后,也就是现在,刘梅成了我亲爱的老婆。刘梅常扭着我耳朵说:“其实那时我就是向着你这个书呆子来的哩,你竟然不知道主动去追,幸亏出现了个小偷……”
我嘿嘿一笑,那撬办公室张贴情书的小偷呀,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