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似刀,毫不留情地将皱纹刻上了我的额头;生命如歌,抑扬顿挫流淌着酸甜苦辣的曲调。我们在长大,我们在变老。慢慢长大变老的我总是忘不了人生之歌里曾经的一个快乐音符——小人书。
小人书,让我魂牵梦绕的小人书!
乡下的童年是快乐的。可以滚铁环、玩弹珠,还可以下河摸鱼捉泥鳅。到了晚上,还可以借着皎洁的月光玩“老鹰捉小鸡”和“丢手绢”的游戏。但现在回想起来,不但带给了我快乐,而且让我终身受益的东西,恐怕就是小人书了。
那时,我们管小人书叫“娃娃书”。觉得这名儿特亲切,那小小的书上有小小的娃儿,每天也由着我们小娃娃们来看,没有比叫它“娃娃书”更贴切的了。后来,读了更多的书,不仅知道它真名叫小人书,而且知道它还有个学名,叫“连环画”。当然,叫它“连环画”或者“小人书”我们是都不习惯的,就像村子里的伙伴都嚷小名“小狗”“铁蛋”似的,多么亲切呀。
我的第一本小人书是在放学路上捡到的《鸡毛信》。没皮儿,前后的好多页码都掉了,大概只有20多页吧。我捡起就读,嘿,还真来劲了,坐在地上,倒忘记了回家。
这样,我开始迷上了小人书。班上有个叫建新的同学,他妈妈是村里的赤脚医生,便常常给他买小人书。于是,我就想着法子和建新靠近,先是在一块做作业,然后再向他借小人书看。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和他倒真成了好朋友。他将他家里的小人书柜子全搬了出来,真让我大开眼界,居然有20多本。就这样,每天一放学,我不是先回自己家,而是先去他家。当然成了他朋友的我是不用再帮他做作业了的,如饥似渴地拿起了他柜子里的小人书。才一个星期,20多本小人书全部看完。《丁丁历险记》、《长坂坡》《秦琼卖马》就是在他家看的。每天看了,回到家对着家里的两个弟弟又是一阵炫耀,然后有板有眼地给他们讲起这些故事。
真正让我大开眼界,是我在一次上街逛书摊之时。书摊是镇上文化馆的书摊,书摊上摆放着好多本小人书,真让我目不暇接了。一问,知道可以买,也可以租。想买是不可能的,我的口袋里只有6分钱。租倒是可以,1分钱可以看两本,当然得坐在那儿看。我掏出2分钱,一下子租了四本。不一会就看完了,剩下的钱我不敢再租了,因为我还得去买一支铅笔。那租着看的四本小人书我现在忘了名儿,但有另一本小人书的名儿——《桃园结义》我倒还记得。我一开始租书看时就瞄上了这本小人书,正好我还书时瘦瘦的摊主没大在意,我顺手“哧溜”一下书就进了我的袖管。我也不知道哪里竟有了这么大的胆儿。一离开书摊不过几十米,我立马撒腿就跑,也顾不得买铅笔了。看看没人追来,我从袖管里掏出了胜利果实,就在马路边蹲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才看到“刘备”出场,一个声音叫醒了我:“小子,看你往哪儿跑,还真是你给顺手牵羊了哩。”我猛一抬头,正是那个瘦瘦的摊主。我心想一定会遭到一顿打骂了。结果,那瘦瘦的摊主说了句话:“小子,爱看书是好事,但不能偷呀。这书你喜欢的话就买下吧,定价9分钱,你给我4分就行。小子,要读书得先学做人哪。”我慌忙从内衣口袋摸出了剩下的4分钱,交给了他。然后,又没头没脑地跑了起来,像真是偷了人家的书一样。
《桃园结义》是我真正拥有的第一本小人书,它也让我记住了那瘦瘦摊主的那一句话——读书,得先学做人。我不可能再去偷小人书了。我在房前屋后栽种了不少的篦麻,悉心照料,居然可以卖些钱。这样,为我购买小人书奠定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同时,我也用我的小人书与建新他们交换,交换的结果大多是我胜出。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就拥有200多本小人书了。我没有书柜,腾出了我唯一的衣柜,将我心爱的小人书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然后一一编号,供人借阅。前来借阅者有村子的小伙伴,居然还有成年的叔伯们。不管是谁,我都约法三章:不得转借,不得损坏,按时归还。凡是违“法”者,不再借阅。
后来,我上了初中,觉得自己长大了,学习任务也重了,在我将我的小人书编号到368号时,我将“所有权”移交给了读小学的弟弟。等到我读高中,我听到我的小人书只剩下200多本时,马上又将“所有权”收了回来,将剩下的200多本小人书放进了一个小小的专用书柜里,封存了起来,搁在了老家的楼上。
工作的间隙,我曾带着女儿逛书店,却极少看到小人书,看到的是装帧更加精美的卡通图书。摸着硬硬的卡通纸片,我竟然有了一种失落感。小人书,是影响我一生的精神食粮。在小人书里,我认识了关羽、宋江,认识了邱少云、黄继光,认识了孙悟空、福尔摩斯;小人书里,我懂得了什么是丑什么是美,我能从一个人的画像看出这个人是奸是忠;小人书里,我吸收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让我早早地接触到了文学,走上文学的道路。
看着正津津有味地翻着卡通画册的女儿,我问:“你想看小人书吗?”
“什么是小人书呀?”女儿反问道。
我的心里,如翻倒了五味瓶一般。我的脑海里浮起一幅若干年后关于我的画面: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双手捧着一本小人书,正津津有味地翻读着,翻读着那些魂牵梦绕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