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和作者的目的不外乎是赚钱我想该问题自己和M看法绝对高度一致。但对她说的最后一条我持保留意见:“说浪漫是高贵的,好像没有根据吧?”
“浪漫”这玩意儿,说穿了,不过就是一种粉饰过的生理反应而已。你别不相信,且听我说来。
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心理及大脑科学教授尼尔.马克瑞(C. Neil Macrae)曾以实验来检验“一见钟情”背后的生物学意义何在。实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让一批女性志愿者一边观看100张脸(50男50女)的照片,一边辨认它们的性别;第二部分则要求她们为快速出现于屏幕上的许多脸按特征归类,确定哪些有男子气概,哪些不那么阳刚。之后结合这些女性的生理周期分析了搜集上来的回答,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处于排卵日及接下来两天的志愿者在两个回合中的成绩都非常好,能够迅速而且准确地作出判断;而那些处于例假头三天的志愿者成绩是最差的。实验设计者解释说:通常来说,吸引异性的第二性征的明显与否,会反映出一个人的生理状况,如是不是有更好的免疫能力和其他环境适应性,这是物种为了保证有效求偶而进化出来的。与此对应,另一个性别也会在大脑神经中具备一套识别机制。对于排卵期的女人来说,她此时的激素水平非常适合她更好地运用这套机制,而一旦转换到求偶欲最低的月经期,她才懒得去费那个心思呢。
由此可以推导,女人会有一个“一见钟情”高危时段,我们不妨假设,朱丽叶第一次遇见罗密欧是在排卵期,倘若那时候她处于月经期,后来的千古悲剧没准也就不会发生了。
另外,因为男人没有生理周期,所以研究发现他们任何时段识别女性特征的能力都差不多,比如永远觉得细腰丰臀是具有女人味的象征,一眼就盯上。
你可以想见,M听得以上一番话该有多么倒吸一口凉气,她沉默了3分钟以上,然后说:“我终于明白了,老虔婆就是你的升级版本。”
“我只是提供了一种解释而已。还有个解释认为,一见钟情是自我映射的表现,因为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对方对自己先有意,也就是说,在自我得到肯定和重视之后才作出回应。”
“不想反驳你的说法,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坚持浪漫是高贵的。作为一种会让资源消耗增大、并且导致部分易激个体死亡的行为方式,它一直没有被人类抛弃,这本身就是值得我们骄傲的。”
那天请M吃了日本料理,难得一个学经济出身的人,把选情人和选股票的性质分得那么开,这一点值得我为她骄傲。
与生活和解
那些美丽而忧伤的日子,我一个人度过,直至失去对它们的感触。早晨起来,我通常会先喝下一大杯咸豆浆,然后开始收邮件。嗯,两者同属生理需要,豆浆将提供雌激素替代品,而邮件有助于催产素分泌。PS,催产素是使人愿意花时间聆听别人倾诉的一种化学物质,单单这名字就知道它在女人身上比在男人身上多,当你暗自垂泪抱怨BF或LG又没有听完你今天的那一点小情绪就鼾声大作的时候,其实不如找支注射器往他的脉管里释放一点那种物质——效果定然会比抱怨好得多。
BTW,因为这个常识,我对连岳先生的某种精神除了惊异,就只有敬意。我私下根据他的案例得到了一个结论:敬业和涵养会起到类似于催产素的效应。当然这绝非放之四海皆准。
言归正传,大学同窗艾勒的邮件在这个清晨第一时间就跳进了我的眼睛里,这丫头自从去英国后四年多没联系过任何一位旧交,我们几乎以为她嫁到了某座城堡里从此销声匿迹颐享天年,但感谢上帝,她终究还知道怎么用互联网。
这封从谢菲尔德郡传过来的来信以词藻动人而深情款款的中文写就。诚然,如我所料,在已经从时间轴上消失的五十二个月里,艾勒的人生写满了精彩纷呈的游历和情史,和各种古老的文化发生碰撞激荡,和各国英俊的帅哥从邂逅到相爱到分离。“令我无奈的是,”她写道,“每一段恋情只有最多不超过半年的寿命。”
需要强调一点,艾勒并非那种所谓的“恋爱女王”,在与我一同经历的那段岁月里,她清高美丽、郁郁寡欢,尽管追求者甚多,但从不轻易答应异性邀约的晚餐。而每次当她进入一段恋情,也总是来得快去得快,迅速得几乎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作为一例典型的“回避型人格”在恋爱中屡战屡败的表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任何改变。
20个世纪80年代,丹佛大学的心理学家辛迪.哈赞(Cindy Hazan)和菲利普.谢弗(Phillip Shaver)提出,成人之间的爱情可理解为一种依附过程,这个连结的建立就如同孩子和父母建立连结的过程一样复杂。在现实中,25%的人都会在恋爱或婚姻关系中处于一种逃避依附状态,他们不会去对与对方出现的问题作深刻讨论,也不愿意使用过激的比如“分手”这样的词语,平常看来并无大碍,和和气气,然而,这样的人很可能就会在某个清晨不告而别。具有鲜明逃避依附特点的人,往往不喜欢身体和情感上的亲密关系,压抑着真实情绪和情感,在自己承受压力时很快转向对别人的拒绝。
“逃避依附型人格”的形成被认为和早期经验有关,不论性别。一位朋友曾经在餐厅的饭桌上给我讲了四个小时她遭遇到的种种该类型男友,这位巨蟹座姐姐用大爱情怀容忍了他们不近情理的冷漠长达十余年之久。她说,根据心理学理论,婴儿啼哭时,倘若母亲多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成年后就倾向于变成这种人。他们对恋爱关系的描述是:接近其他人让我觉得不自在,我感到很难完全信赖他们。
与逃避依附型相对的是焦虑/矛盾依附型,这些人非常害怕孤独,总是担心背叛,总是觉得不够亲近。而这种人婴儿啼哭时,母亲如果心情好就紧紧搂抱,心情不好就撇到一边。只有不逃避也不焦虑的人才是安全依附型的,他们在婴儿期享受了足够的关注和呵护,对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惊恐和厌倦。这种人是最有机会和能力获得幸福的,让人羡慕也羡慕不来。
“艾勒,和你一样,我也对爱充满了疑惑。我想我们能做的,除了利用有生之年更多地了解自己、尽可能地让性格与生活和解之外,还有就是,当我们未来的孩子哭喊之时,一定要上前去,用最大的最大的可能抱紧它们。”我在回邮里写道。
床榻分治
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不想和他人分享,我们甚至
把睡眠都紧紧收藏。有一个“关于已婚人士有多少是不和伴侣分享同一张床的”的调查,统计出来结果是12%。我怀疑现实中的比例可能大于这个数字。
以我身边的朋友为例。
丝丝,29岁,三个长篇在手的情爱小说作家,当我拿这个问题去问她的时候,只见对方神情一半不屑一半惊异:“帮帮忙,我每天写到凌晨五点钟才睡觉,要是和他一张床的话,谁都别想睡安稳。”该女子丈夫是杜邦高级技术主管,每天早八点半准时驱车从浦东往浦西赶,晚七点再从公司赶回来,进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家庭影院放美剧,最喜欢看《犯罪心理》和《边缘危机》。
上官珊,27岁,肿瘤医院护士。我是先认识她先生再认识她的。她22岁那年,被我一师兄一见钟情继而狂追,当时充当爱情参谋的我没少花钱花时间陪着疯,最后师兄成功地撬掉了她前男友的墙角,并很快把戒指套在了那只纤纤无名指上。但是,“我们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分房睡,理由是我夜班较多……嗯,真正的原因呢,他越来越胖,也越来越不耐心,让我没有欲望”。
听见这话时,我口中的冰橘茶差点一口喷出来。不过她补充道:“当然我不会考虑离婚的事情,他还是我心目中无法取代的好男人,至少目前。”
最搞笑的是身为公关公司项目经理的“雪梨”,“我们当时有考虑过按周或者按旬来排个时间表,比如说逢周五或周二就睡一次,后来发现没法严格执行,现在总的来说还是以随机为主”。Shirley将近32岁了,淡妆掩饰不住奔波带来的疲惫。
美国人保罗.罗森布拉特(Paul Rosenblatt)写过一本《一张床两个人:分享床笫的社会秩序》,曾经深刻地谈到了这个问题。为了写好书,这位明尼苏达大学的教授抽时间对42对伴侣进行了访谈。最后他郑重告诉大家:“别以为是‘性’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床是个聊天场所。”
现代人太忙了,每天行色匆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天中和配偶交流最多的时刻可能也就是入睡前半个小时左右,对方这一天经历了什么、做了什么决定、处理了或需要处理什么事情、明天怎么安排,等等,都只能在临睡前的短短时间里解决。毋庸置疑,这是让人感到亲密、快乐和舒服的时刻。所以尽管一个人睡获得的睡眠质量普遍会好于两个人睡,但那种与另外一个人在世相依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却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
问题永远有另一面:分享一张床也意味着要开始改变自己了。卧室温度,床位家具的摆放,能否在床上看电视、看书、吃东西或裸睡……都有可能成为两个人发生摩擦的导火线,还有闹钟如何设定、能不能让宠物到床上来、倘若其中一个喜欢卷被子怎么办……诸如此类。当矛盾越来越多,双方都不再愿意作出妥协之际,就只有放弃亲密以保持自我。一个住家联盟预测,到2015年,美国地区将有60%的住房用户定制拥有两间主卧的房子。
哲学家说“作为一种社会性群居动物,孤独也是人的属性”,流行歌手唱“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负担”,科学家说“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和别人同睡能延长寿命,但有很小的可能性,两个人睡能预防自杀”。听来听去就一个结论:有利有弊,取舍在于你。
辨味
不爱一个人的理由可以很生物,但只能用来说服自己,不可以说
出口——这是身为文明人的无奈。高伦从南美回来两周以后,发了个邮件说:“请我吃饭吧。”
他参加一个有钱人资助的艺术创作项目,在外待了三年多,中间断断续续参加了几个展出,偶尔见诸小众杂志的报道。我们认识有些年了,在朋友的宴会上见过一面,之后一直网上聊着,一南一北两个城市,然后各自去了几趟对方的城市——完全是因为工作出差,吃饭出行也以礼相待,吃完以后各自回住处。他像所有搞艺术的家伙一样留着长发,神情间有着轻描淡写的峻峭,对什么都挑剔而又不屑,可能就是这种不着调的骄傲让我爱不起来,仅仅停留在喜欢而已。
我们就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像辩论赛一样,在MSN或邮件里吵三百回合以上,之后好几天谁也不理谁,接下来讲和、闲扯,开始酝酿下一轮的争吵。布什上台了我们吵,同性恋婚姻合法了我们吵,汶川地震了我们吵,奥运会金牌拿太多了我们吵。吵得彼此都high至失控,聊天记录里直到现在还保留着他咬牙切齿的一句话:“你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拧巴呢?我恨不得杀了你。”
记得前年冬天,又是在出差途中,暂住在高伦的那个城市。一个星期里,他开着车四处接送,该买单的时候买单,该消失的时候消失。到了我回南方的前夜,决定请他吃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