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发生突发事故后,能及时救助伤员的常常不是医院的医生和护士,第一现场的救护主要靠第一目击者。紧急救援现场时间就是生命。医学研究发现,人的心跳呼吸骤停,脑细胞在常温下对缺氧的耐受极限通常为4分钟,超过10分钟后的救治率为零,要使人得到恢复,必须在4分钟内进行现场救治。即使在健全的急救网络社区内,急救人员也很难确保每次在获得报告后4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医生到达前,第一目击者能否正确施救至关重要。紧急救助员往往是事故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如果借助专业培训后掌握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技能(同时呼叫“120”),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知识,将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伤者及时进行医疗救护,挽救生命。
第一节 突发事件人员医疗救护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突发事件既难预料又无法避免,有时往往发生在远离医院的地方,如果处理不及时会延误伤病人员的救治时机,危及生命安全,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突发事件具有预见性差、来势凶猛、起因复杂、死亡率高等特征,伤员初期的现场救护至关重要。因此,紧急救助员应重视学习,掌握必要的医疗救护知识,以及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最大可能地挽救生命,减少损失,避免事件演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常见人员伤亡突发事件的特点
突发大型灾难事件最显著的特点是突发性,突然在某一地点出现批量伤/患者。第二个特点是相同性,因为同一次突发大型灾难事件的诱发因素相同,批量伤病员大多数表现为伤情、病情的相同性,有时则完全相同(如中毒),仅仅是程度的差别而已。各类受伤原因导致的伤情分析显示,四肢躯干伤比例较高,但病死率低,死亡原因主要是伤及大血管而失血过多;腹部伤死亡率相对较低;多发伤、胸伤、颅脑外伤占较大比例的,病死率相对较高。因此,若能在事故发生5分钟内给予救命措施,在30分钟内给予医疗急救,大部分伤者会得到救护,因而可减轻事故后果和减少痛苦,18%~25%的严重伤者生命也因此可以得到挽救。
人员伤亡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事故现场混乱
由于事故或灾害发生的突然性,现场一般多为混乱繁杂。2003年2月18日,韩国第三大城市大邱市地铁发生火灾,造成124人死亡,144人受伤,279人失踪。火灾是人为纵火造成的。事故现场地铁车站没有安装紧急照明灯、发光指示标志等紧急疏散设备。而且发生火灾后,司机拔下车门钥匙弃车而逃,车站内部又完全停电,现场乘客因无法打开门而惊慌失措,无序逃生,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二)医疗救护条件不足
事故现场往往通信不畅、救护用品欠缺、交通不便,救援人员急救知识不够。缺电、少水,食物、药品不足,而且现场环境往往遭到严重破坏,公共设施无法运行。同时,火、气、毒、水、震、滑坡泥石流、爆炸等危险还随时可能发生,威胁人们的生命。
(三)灾后瞬间可能出现大批伤员
事故现场可能出现大批伤员要及时救护和运送,因此,要及时拯救生命,分秒必争。要求救援员或救护人员平时训练有素,以便适应紧张的工作。运输工具和专项医疗设备的准备程度,是救灾医疗保障的关键问题。例如2003年8月6日上午,犯罪人嫌疑人何彩为报复丈夫,将事先买好的“毒鼠强”投入习水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驻习水施工段食堂的辣椒面里,致使工地上56名民工在食堂就餐后中毒。病人多,情况急,由于抢救及时,用药正确,56名中毒民工无一人死亡。
(四)伤员伤情复杂
因灾害的原因和受灾条件的不同,对人的伤害也不一样,通常以多发伤较多见。有统计分析报道,地震和楼房坍塌的受伤人员,平均每人有3处以上受伤。受伤人员常因救护不及时,可进一步发生创伤感染,导致伤情变得更为复杂。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出现一些特发病症,如挤压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化学烧伤等。在化学和放射性事故中,救护伤员除须有特殊技能外,还需要自我防护。因此要求救护人员掌握有关基础知识,对危重伤病员进行急救和复苏。
(五)交通通信不便
许多灾害或事故现场交通不便,通信不畅,造成救援工作不易迅速展开。如重庆开县1223川东北气矿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因为是农村,缺少交通工具,家庭没有电话,村里没有高音喇叭,企业缺少报警信号,导致事故警报不能迅速通知周围群众,人员不能及时撤离危险区域,造成严重后果。
(六)大量伤员同时出现,危重伤员多
在突然发生的灾害性事件中,出现的伤员或病员,有时是少数的,有时是成批的,有时是分散的,有时是集中的。事故现场需要急救和复苏的伤员较多,按常规医疗办法往往无法完成任务。这时可根据伤情,对伤病员进行初步紧急鉴别分类,实行分级救护,运送医疗,紧急疏散灾区内的重伤员。
二、突发事件人员救护原则
事故现场急救的总任务是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员痛苦,降低致残率,减少死亡。灾害事故现场的救护原则是根据其特点而制定的。灾害现场一般都很混乱,救灾医疗救护条件艰苦,灾后瞬间可能出现大批伤员,而且伤情复杂,大量伤员同时需要救护。所以现场救治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先分类再运送。医疗救护人员以救为主,其他人员以抢为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现场救护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具体必须遵守以下6条原则。
(一)先复后固的原则
这是指遇有心跳呼吸骤停又有骨折者,应首先用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技术使心肺脑复苏,直到心跳呼吸恢复后,再进行固定骨折的原则。
(二)先止后包的原则
这是指遇到大出血又有创口者,首先立即用指压、止血带或药物等方法止血,接着再消毒创口进行包扎的原则。
(三)先重后轻的原则
这是指遇到垂危的和较轻的伤病员时,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救较轻的伤病员。
(四)先救后送的原则
遇到伤病员,多数是先送后救,这样常耽误抢救时机,致使不应死亡者丧失了性命。现在应把它颠倒过来,先救后送。在送伤病员到医院途中,不要停顿抢救措施,继续观察病伤变化,少颠簸,注意保暖,平安到达目的地。
(五)急救与呼救并重的原则
在遇到成批伤病员时,又有多人在现场的情况下,应在急救的同时,迅速呼救,以便较快地争取到急救外援。
(六)搬运与医护一致的原则
过去在搬运危重伤病员时,搬运与医护、监护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存在分家现象。搬运是由交通部门负责,途中医护由卫生部门来协助,好似只有协助之责。在许多情况下,双方协调不好,途中应该继续抢救的却没有得到保障,加之车辆严重颠簸等情况,结果增加了伤病员不应有的痛苦和死亡。这种情况在国内屡见不鲜。
三、现场急救具体方法和步骤
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伤病员进行初步紧急鉴别评估是最重要的事情,以便可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一般的方法是通过实地感受、眼睛观察、耳朵听声、鼻子闻味等对异常情况做出判断,并遵循救护行动的程序,利用现场的人力和物力实施救护。
现场的巡视,首先应注意可能对救护本人、伤员或旁观者造成的伤害及进入现场的安全性;其次是对各种疾病和损伤的原因进行判断;最后确定受伤人数。在数秒钟以内完成评估,寻求现场可行的医疗帮助。
(一)评估情况
紧急救助员在现场评估时必须迅速,控制情绪,尽快了解情况。通过实地感受、眼看、耳听、鼻闻判断现场异常情况,检查现场,包括现场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受伤人数等,以及自身、伤员及旁观者是否身处险境,伤员是否仍有生命危险存在,然后,判断现场可以应用的资源及需要何种支援,可能采取的救护行动。
(二)保障安全
在进行现场救护时,事故的起因有可能会对参与救护的人产生危险,所以,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如对触电者现场救护,必须切断电源,然后才能采取救护等措施。
在救护中,不要试图兼顾太多工作,以免伤员及自身陷入险境。要清楚地了解自己能力的极限,在不能消除存在的危险的情况下,应尽量确保伤员与自身的距离,安全救护。
(三)个人防护设备
紧急救护员或第一目击者在现场救护当中,应采用个人防护用品,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呼吸面罩、呼吸膜等实施人工呼吸,还应戴上医用手套、眼罩、口罩等个人防护品。
个人防护设备必须放在容易获取的地方,以便现场急用。另外,个人防护设备的运用,必须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或按使用说明正确地使用。
四、现场急救步骤
突发灾难事故的紧急救援按照就地、就近、安全、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事故现场的特点,考虑到受伤人员的环境及伤情的复杂性,事故现场急救应按照紧急呼救、判断伤情、救护三大步骤进行。
(一)紧急呼救
当事故发生,发现了危重伤员,经过现场评估和病情判断后需要立即救护,同时立即向专业急救机构或附近担负院外急救任务的医疗部门、社区卫生单位报告,常用的急救电话为“120”、“999”。由急救机构立即派出专业救护人员、救护车至现场抢救。
1.救护启动
救护启动由呼救系统开始。呼救系统的畅通在国际上被列为抢救危重伤员的“生命链”中的第一环。有效的呼救系统对保障危重伤员获得及时救治至关重要。
一般应用无线电和电话呼救。通常在急救中心配备有经过专门训练的话务员,能够对呼救做出迅速适当的应答,并能把电话接到合适的急救机构。城市呼救网络系统的“通信指挥中心”,应当接受所有的医疗(包括灾难等意外伤害事故)急救电话,根据伤员所处的位置和病情,指定就近的急救站去救护伤员。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便于伤员的救援和转运。
2.呼救电话须知
紧急事故发生时,须报警呼救,最常使用的是呼救电话。使用呼救电话时必须要用最精炼、准确、清楚的语言说明伤员目前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伤员的人数及存在的危险,需要何类急救。如果不清楚身处位置的话,不要惊慌,因为救援医疗服务系统控制室可以通过地球卫星定位系统追踪其准确的位置。
一般应简要清楚地说明以下几点:
⑴你的(报告人)电话号码与姓名,以及伤员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电话。
⑵伤员所在的确切地点,尽可能指出附近街道的交汇处或其他显著标志。
⑶伤员目前最危重的情况,如昏倒、呼吸困难、大出血等。
⑷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时,说明伤害性质、严重程度,伤员的人数。
⑸现场所采取的救护措施。
注意,不要先放下话筒,要等救援医疗服务系统调度人员先挂断电话。
3.单人及多人呼救
在专业急救人员尚未到达时,如果有多个人在现场,一个救护人留在伤员身边开展救护,其他人通知医疗急救部门机构。如意外伤害事故,要分配好救护人各自的工作,分秒必争、组织有序地实施伤员的寻找、脱险、医疗救援工作。
在伤员心脏骤停的情况下,为挽救生命,抓住“救命的黄金时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然后迅速地打电话。如有手机在身,则进行1~2分钟心肺复苏后,在抢救间隙中打电话。
任何年龄的外伤或呼吸暂停患者,打电话前接受1分钟的心肺复苏非常必要。
(二)判断危重伤病情况
现场巡视后进行对伤员的最初评估。发现伤员,尤其是处在情况复杂现场,救护人需要首先确认并立即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检查伤员的意识、气道、呼吸、循环体征等。以下为判断危重伤病情况的一般步骤和方法。
1.检查意识
先判断伤员神志是否清醒。在呼唤、轻拍、推动时,伤员会睁眼或有肢体运动等其他反应,表明伤员有意识。如伤员对上述刺激无反应,则表明意识丧失,已陷入危重状态。伤员突然倒地,然后呼之不应,情况多为严重。
2.检查气道
呼吸必要的条件是保持气道畅通。如果伤员有反应但不能说话、不能咳嗽,或憋气状态,可能存在气道梗阻,必须立即检查和清除,如进行侧位和清除口腔异物等方法。
3.检查呼吸
评估呼吸活动。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2~18次,危重伤员呼吸变快、变浅乃至不规则,呈叹息样。在畅通气道后,对无反应的伤员进行呼吸的检查,如果伤员呼吸停止,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4.检查循环体征
在检查伤员意识、气道、呼吸之后,应对伤员的循环体征进行检查。
可以通过检查循环的体征如呼吸、咳嗽、运动、皮肤颜色、脉搏情况来进行判断。
正常成人心跳每分钟60~80次。
呼吸停止,心跳随之停止;或者心跳停止,呼吸也随之停止。
心跳呼吸几乎同时停止也是常见的。
心跳反应在手腕处的桡动脉、颈部的颈动脉较易触到。
心律失常,以及严重的创伤、大失血等危及生命时,心跳或加快,超过每分钟100次;或减慢,每分钟40~50次;或不规则,忽快忽慢,忽强忽弱,均为心脏呼救的信号,都应引起重视。
如伤员的面色苍白或青紫,口唇、指甲发绀,皮肤发冷等情况发生,可以知道皮肤循环和氧代谢情况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