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航空工业人物传·领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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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崔光炜

崔光炜(1924.6—),山东淄博人,原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39年11月参加革命,参加革命前曾在党的领导下做群众救亡工作,任区儿童团团长。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清河区专员公署股长,渤海区行政公署科长、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山东省民政厅秘书室主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办公厅秘书室第四室副主任等职。1954年,崔光炜调到航空工业工作,任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总机动师、厂党委书记;1958年任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党委书记;1970年任西安航空发动机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厂党委书记,陕西省国防工办副主任;1976年任贵州航空工业基地党委第一书记、贵州省国防工办副主任。1978年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兼贵州航空工业基地党委第一书记,1980年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特邀顾问等职。1990年离休。

长期在地方工作的崔光炜,调到航空工业系统工作后,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在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工作期间,崔光炜组织全厂职工全力援助沈阳航空发动机厂、西安航空发动机厂、远东机械厂和空军吉林修理厂的建设,在完成喷气发动机由修理向制造过渡的任务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担任工厂总机动师的崔光炜,工作重点转到新厂建设上,对上千台新设备逐台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安装、调试、移交生产;对所需各种非标准设备,组织进行设计制造;迅速建立健全机动系统,开展工作;保证全厂的水、电、风、气动力供应;努力学习苏联经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958年11月,一机部下达文件,指定沈阳航空发动机厂负责成套包建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崔光炜被任命为成都航空发动机厂第一任党委书记。

1959年初,国家将75号发动机的试制任务交由成都航空发动机厂负责完成,并要求将其作为1960年“七一”向党的生日献礼的项目。短短18个月的时间,既要完成千里迢迢的大迁移,又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基建、生产、试制任务,这对成都航空发动机厂这个刚刚组建的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接受任务后,崔光炜认真贯彻上级“既保证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加速建成,又保留沈阳发动机修理厂成为试制工厂的基础,既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又保证1959年两厂既定任务的完成”的指示精神,与厂长亲临成都了解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建厂的第一手资料,带领党委一班人组织制定工厂包建的大政方针和周密细致的转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数多、条件差、路途远、交通难”等诸多困难情况下,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及家属支援国家三线建设的革命热情,发扬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在领导班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精心指挥协调下,确保了援建的6500多名职工和家属的迁移以及390多台设备、大批工具、仪器和物资等运送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建厂过程中,崔光炜一丝不苟地执行“边基建、边试制、边生产”的方针,统筹兼顾,较好地处理了基建、生产、试制的关系,与领导班子一起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干快上,有序推进工厂各项工作迅速有效地进行。

结合工厂基建、试制和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工厂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经过建立、充实、完善逐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也在实践中制定和逐步修订完善。特别是在提高职工文化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75号发动机和涡喷6发动机试制技术,大力开展苦练基本功的岗位练兵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项零备件生产及五大设备试制生产任务。同时还把闲散劳动力和困难职工家属组织起来,战胜自然灾害,开展生产自救,就业人数达1000多人,减轻了国家负担,解决了职工的困难和后顾之忧。

根据国家“加速75号机试制,争取1960年‘七一’前试成”的要求,在任务重、时间紧迫、各种条件都暂不配套的情况下,开始了75号机的试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兄弟厂的协作下,经过全厂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保证了7月1日向上级报捷。75号机是成都航空发动机厂成功试制的第一个产品,虽未投入生产即被叫停,但为后来的涡喷6发动机的试制奠定了技术基础、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

1962年12月,工厂开始准备正式试制涡喷6发动机,崔光炜先后几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试制方案和进度,发动全厂职工克服困难,一定要在1964年“十一”前试制成功,向国庆献礼。针对建厂初期试制人员不足,缺门工种多,技术力量薄弱,以及基本建设尚未完全配套投产、生产准备力量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的现状,工厂在制定试制总体计划时,要求全厂各试制单位全面吸取黎阳发动机厂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南方发动机厂移交给工厂的工艺装备、压缩0批工装制造数量、及早组织缺门和薄弱工种的技术工人培训,以满足试制任务的需要。各系统又分别拟定了试生产实施细则,下发到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在思想上、组织上、管理上做好充分准备,要求工厂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围绕“技术过硬、管理过硬、质量过硬、转入批生产过硬”的总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基本功条件。全厂上下广泛动员和组织技术人员、干部职工勤学苦练基本功,为涡喷6发动机的试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任务重、时间紧、基础差、经验少”的条件下,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兄弟厂的大力支持,终于按国家要求于1964年8月提前完成了涡喷6发动机的零件加工和总装任务,并于9月顺利通过试车,10月通过了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技术审查鉴定,10月14日国家有关部门在工厂召开了验收大会,标志着成都航空发动机厂生产的涡喷6发动机试制成功并转入批生产阶段。1965年完成151台涡喷6发动机的生产任务。

在成都航空发动机厂建厂和新机试制过程中,崔光炜坚定地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工作有魄力、敢负责,思路清晰、领导有方、指挥得当,对航空企业建设、管理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领导水平,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在加强工厂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和干部队伍、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亦做出了显著成绩和卓越贡献,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表彰。

在“文化大革命”中,崔光炜受到冲击。1970年恢复工作,调西安航空发动机厂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任厂党委书记。此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混乱时期,他坚持战备生产,维持工厂的正常秩序。

1976年12月,崔光炜被调到贵州航空工业基地任党委第一书记。他与基地其他领导成员一道,拨乱反正,整顿组织,整顿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突出解决了歼6飞机及其发动机设计和生产定型中暴露出的各种质量问题。与此同时,崔光炜还对贵州航空工业基地的组织体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公司实行厂所结合,科研、生产统一管理,收效显著。特别是帮助和指导黎阳机械厂,在涡喷7、涡喷13发动机改进改型上取得了巨大成功。

1978年4月,中央任命崔光炜为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兼贵州航空工业基地党委第一书记。1980年起,崔光炜回到三机部工作,先后分管飞机局、发动机局、机载设备局、生产调度局、质量局、物资局等部门的工作。中央军委任命崔光炜为航空产品定型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抓航空产品的定型工作。1979—1980年,崔光炜率团考察法国、美国的直升机公司,提出了引进法国“海豚”直升机制造专有权,在中国生产直9直升机的建议,经部党组批准实施。与此同时,他在完成“两七(歼7Ⅱ、运7)两八(歼8、运8)”飞机等新产品研制、定型和贯彻军民结合方针、开展民品生产等工作中都有所建树。他主持确定了重点企业民品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建成百条民品生产线,包括汽车、摩托车、制冷设备、新型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医疗器械、烟草机械等,使航空工业部民品产值每年递增30%左右。

1990年崔光炜离休后,曾任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副会长、中国食品包装机械协会副会长、航空工业质量协会理事长。航空工业创建40周年时,获特别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