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涤新(1910.12—2002.1),湖北阳新人,原第三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1927年3月在阳新县龙港镇参加革命,1929年3月加入共青团,1930年5月转为共产党员。1930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阳新县湖市区农民协会赤卫队队员、红五军五纵队二大队文书、红三师8团机枪连政治指导员、红三军团6师16团特派员、六师师部特派员、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历任115师政治部保卫部部长、鲁西军区政治部主任、苏鲁豫支队政委、115师教一旅政委、新四军3师7旅政委。1943年3月赴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后任中央党校干部科科长。1945年作为代表参加了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民主联军热辽纵队政委、黑龙江军区政治部主任、嫩江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全国解放以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汉市警备区副司令员兼武汉市公安总局局长、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检察长、中南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中央监委驻第三机械工业部监察组组长、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航空工业部顾问。1956—1957年进中央党校研究班学习。1956年9月作为代表参加了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99年6月离休。2002年1月因病逝世。
朱涤新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不管斗争环境多么恶劣,始终信念坚定,作战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指挥果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的四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参加了直罗镇、东征和西征战役及瓦窑堡战斗。抗日战争时期,他率领部队参加了平型关、陆房突围、梁山黄桥、盐城等战役,参加了开辟皖东北和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发动和组织群众,壮大人民武装,沉重打击日伪,粉碎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挑衅进攻。解放战争时期,参加过解放四平、长春、鼓山和辽沈战役。他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负过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朱涤新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战线工作,在对敌斗争、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法制建设、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和群众治保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富有成效的组织领导工作。他带领广大公安干警开展了“缉私”、“挖潜反特”、“镇压反革命”、“清匪反霸”、“禁烟禁毒”、“取缔反动会道门”和“取缔娼妓”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并协助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了“土地改革”、“民主改革”、“三反”、“五反”等社会政治运动。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有力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荡涤旧社会遗留的污泥浊水,为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朱涤新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参加组建二机部工作,他主管干部组织工作,负责配备各级领导班子,为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付出了心血。
1964年,朱涤新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驻第三机械工业部监察组组长。他工作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刚直不阿、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党的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为保持党的干部队伍的纯洁做了大量工作。由于他工作细致认真,常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并耐心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挽救了一些犯错误的干部,为航空工业的监察工作做出了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朱涤新受到迫害,但他仍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不屈不挠,忍辱负重,坚持真理,立场坚定。
1978年朱涤新恢复工作后,正确认真地贯彻党中央拨乱反正的方针政策,为航空工业开创新局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坚持党的干部政策,为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夜以继日地工作,常在家中接待上访人员。他平易近人、公正廉洁,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他深入基层,曾先后赴东北、湖南、河南、湖北、江西等地实地考察部属工厂生产情况,考核干部,配备领导班子。
1981年,朱涤新响应党的关于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简称“四化”)的方针,主动退出领导岗位,以实际行动推动了干部“四化”方针的落实。
朱涤新历任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在退出一线后,不顾年老体弱,仍关心党和国家的政治形势和经济发展,积极参政议政。认真阅读群众来信,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信息和可行的建议。参加全国政协组织的视察活动,先后赴福建、广东、湖北、江西、天津等地视察工作,他十分关心国防工业及地方工业的发展,多次写出了有关提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尽心尽力。
朱涤新离休后,作为我国航空工业建设开拓者,仍非常关心航空工业的建设和企业的发展,嘱咐工作人员定期把报纸和相关的材料送去,认真阅读。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私无畏、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心怀坦荡、为人正直、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平易近人,深受航空工业广大干部与职工的尊敬。2002年1月因病逝世。